购销合同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家私家具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二、供货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物品送完验收合格为止,期间送货以乙方通知时间为准(需提前三天通知)。
三、质量要求:
1、甲方在乙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检测报告需提供给乙方存档。甲方供给乙方同样质量的产品。甲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
四、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甲方送往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
3、结算方式:预付30%订金,货到十五日内付款。关于货款问题,请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以下账号:
开户行:
账 户:
账 号:
五、经济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二)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方双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方将全部货品送齐经乙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未有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期间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办公家具购买合同
办公家具购买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甲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为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材质、颜色、数量及金额(详见附件产品明细表)
第二条合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 圆 (大写)即:RMB 元,两者不符时以中文大写为准。
第三条 付款条件及时间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6日内向乙方交付本合同总金额____%的预付款。乙方交货后,预付款抵作价款。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给付预付款,则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交货时间。
2.余款为总金额的 % 即 元。甲方应在产品验收合格后 日内结清全部余款。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甲方以现金结算的,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以现金方式银货两讫。
2.甲方以票据结算的,应在票据上注明乙方的全称和金额,将货款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3.如上述付款方式或账户发生改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告知甲方。
4.乙方在收到货款的同时应开具给甲方同等金额的正式#5@p。 第五条 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交货时间: 预付款交付乙方后 8 天内(不包含5日的组装期)。 甲方要求延期交货时,应于交货日 天前通知乙方。
2.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货物在运输及组装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自组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交货地点: 。
第六条 家具的安装调试 组装期: 货物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后 5日内。
1.甲方应于乙方交货前确认组装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
2.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及甲方的要求负责家具的安装调试。
3.甲方负责提供货运电梯、场地照明等必要的安装设施。
第七条 家具的接收和验收
1.乙方依本合同所定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2.甲方应在组装完毕后 3 日内对货物验收完成,逾期则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在知悉或应当知悉甲方提出异议后,有义务即时进行处理并告知甲方,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3.甲方认可在相关出货验收单上签字者为甲方或甲方授权之验收人。 第八条 品质保证
1.乙方保证产品质量,承诺3年(不少于3年)质量保障(自开具#5@p之日起算)。
2.在质保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6小时内到达现场,乙方应免费(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运输费等)上门修理或更换,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返还产品折旧后的货款。折旧费按每日最高不超过货物金额的0.1% 收取。折旧费计算自开具#5@p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
3.保修期内家具因甲方故意造成的损坏,乙方酌情收取材料及相关修理、更换等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交付货物时,须每日按照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 0.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时,乙方除应立即返还甲方预付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非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付款时,应每日按照逾期交付货款的 0.5 %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时,乙方返还甲方预付款,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 %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双方签约后,因甲方合理要求而增减产品内容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双方签约后,因甲方合理要求而变更交货的时间、地点、验收人等内容应填写《交货变更确认单》,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货款达 3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
除合同并返还预付款,收回货物。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达 15 日的。
(2)、货物与样品不符,或货物质量没有达到行业标准,或乙方拒绝履行产品
质量保障责任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
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神木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空白待填写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其他部分不得涂改,如有
涂改痕迹,该合同无效。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乙方位于家具卖场或展销会,
本合同还须由卖场或展销会的主办单位签字、盖章。
3.若乙方位于家具卖场或展销会,在乙方撤离卖场或展销会后出现的问题,
由卖场或展销会主办单位先行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
向乙方追偿。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