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3月14日 下载:济南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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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填写《路政巡查记录》
发布时间:2011-7-7 阅读次数:84
巡查记录不是巡查日记,巡查记录是现场记录,必须现场填写,才能客观真实地记录当时巡查的情况。
填写巡查记录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正确填写巡查的时段、巡查路线、起止桩号、当时天气情况,并分时段、分序号填写对应的巡查情况。
二、巡查中发现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应具体记录在案。现场不能处置或处理不完的事务,应办理有关移送手续,并详细记录在案。巡查中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有相应的巡查过程的简要表述,不能空白或只写“无”之类。
三、每次巡查完毕,参与巡查的人员应签名;现场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的事务办理移送手续,由巡查负责人、路政负责人签名。
四、填写巡查记录字迹应工整、清晰、规范,不使用圆珠笔、铅笔等不经久的书写材料填写。
五、事后填写巡查记录的做法应立即纠正,在路政管理平台上事后填写巡查记录的做法也暂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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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陕西省公路路政巡查记录
陕西省公路路政巡查记录
陕西省公路路政巡查记录本
单位: 第一中队
二〇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