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自来水水费清欠追缴工作的通知
广大自来水用户:
自来水水费是保证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基础。截至目前,绝大数单位和个人都能时缴纳税费,但仍有个别单位和个人以各种理由拖欠甚至拒绝缴纳水费。为确保水费回收,自来水公司将于近日开展水费清欠追缴集中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水费清欠追缴工作从20xx年12月21日开始至20xx年元月25日结束,为期35天。
二、有关措施
(一)加强宣传。在此期间,我公司将积极宣传,营造追缴气氛。
(二)加强催缴。欠费用户请主动到我公司朝阳大街营业大厅或政务中心营业所缴费,对未及时缴费的欠费户,我们将采取在小区公示欠费名单、上门收取等方式,加大收费力度。
(三)依法处理。对拒不缴纳欠费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将依据《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邯郸市城市供用水管理条例》之规定,依法采取集中停水措施。
请广大用户积极配合,努力在全县营造公平的缴费环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二篇:自来水水费催缴通知书
自来水水费催缴通知书
××催字【】第_____号
(存根)
根据《××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条规定,你(单位)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的自来水水费应交_____元,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纳,并从欠费滞纳之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水费2% 的滞纳金,与水费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停止供水。
特此通知
××区××镇供水管理站(章)
签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