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佩戴工作牌的通知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决定从周一(11月16日)开始,全体必须佩戴工作牌上班。
二、工作牌应佩戴于胸前,且正面朝外。不得悬挂于腰际或其他位置,不得放于口袋内,不得以外衣遮盖,不得拿在手里。
三、工作牌实行一人一证,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涂改。工作牌应妥善保管,若损失和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及时申请补办,并交工本费20元。
四、公司领导、管理层人员首先起好带头作用,保安部人员会对员工佩戴情况进行督查。对未佩戴工作牌者,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从当月工资扣除,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公司从重处理,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非本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公司需在保安处登记并领取临时出入证,同时缴纳每人20元押金,离开公司时,退回厂牌,收回押金,违反此项规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特此通知!
四川禾一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20××年11月11日
第二篇:关于办公室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为了维护和塑造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现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牌,不得有议。现将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强调和重申,希望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一、佩戴工牌必须正面朝外悬置于前胸。不得悬挂于腰际或其它位置,不得以外衣遮盖。
二、如未按公司规定佩戴工牌之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罚:
1、上班时间未佩戴工牌者,给予5元/次的罚款。
2、丢失工牌者,给予10元/次的罚款。同时必须及时办理新的工牌。
3、未正确佩戴工牌者,给予5元/次的罚款。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严格督促本部下属员工执行以上规定。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时对各部门员工佩戴工牌情况作随检,检查中如发现有员工违反规定的,人力资源部将给予相应的罚款,敬请大家配合!
四、该规定将于20××年11月1日起开始试行,20××年11月10日起正式实施执行,其中10天时间为公司考虑实际情况,给大家的适应过渡时间。
以上各项规定请全体员工相互知悉、相互监督。特此通知!
20××年10月25日
主 题:关于办公室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呈 送:总经办
抄 发: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