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申购、发放、领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申购、领用、发放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的原则,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办公用品分类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办公电脑(笔记本)、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投影仪等。
2.高值非消耗类办公用品:办公家具、验钞机、电话机、打孔机、装订机、U盘、移动硬盘、衣架、白板、书报架、电风扇、电脑包等。
3.高值消耗类办公用品:墨盒、硒鼓、色带、碳粉、网线、电话线等。
4.低值消耗类办公用品:
笔类: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白板笔、记号笔、荧光笔等;
册类:文件夹(盒/筐)、拉杆夹、按扣夹、单夹、板夹、拉边袋、档案盒(袋)、名片夹(盒/册)、支票夹等;
纸本类:笔记本、彩条纸、N次贴、便签纸等;
刀器类:计算器、订书器、推钉器、起钉器、剪刀、裁纸刀、转笔刀、刀片等;
夹钉类:装订条(圈)、推钉夹、燕尾夹、订书钉、别针、曲别针、大头针等;
耗材类:打印/复印纸、传真纸、复写纸、鼠标、键盘等;
其他类:胶水(棒)、胶带、双面胶、涂改液(带)、笔筒、尺子、橡皮、印台(油)、电池、塑封皮、公司印刷品、纸杯、茶叶、咖啡、瓶装矿泉水等;
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领用
1.办公用品申请需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办公用品的申请人为部门主管。
2.各部门主管须于每月20日前,根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需求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且注明申请领用人姓名及领用项目明细(高值非消耗类办公用品单位价值超过100元,需填写呈批单),交由所属主管审批后,呈送总经理审批,并将《办公用品申购单》提交行政部统一采购。
3.未在本办法规定日期内提出购买申请的部门,则视为当月无购买需求。
4.行政部于申请当月月底采购完毕,统一发放至各部门主管处,由各部门主管签收发放至具体使用人,原则上行政部不对个人发放。
5.行政部将根据日常办公需要,对常用办公用品进行批量购买,在保证正常办公需求的前提下,保持定量库存。临时急需用品,可根据情况进行采购。
6.各部门常用消耗类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根据各部门三个月加权平均数为依据。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
7.对于高档耐用、但不常用的办公用品,各部门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原则上不重复购置。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行政部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8.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部分办公用品:签字笔(芯)、圆珠笔(芯)、线圈本(换芯)、记号笔、瓶装胶水(可灌装)、涂改液、计算器、鼠标、键盘、打印纸(正反面使用)等,鼓励大家以旧换新,低碳、经济使用。
9.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消耗类办公用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打印纸将采取“各领各用”原则,行政部将不在原公用办公设备处提供打印纸,请各部门主管每月根据使用量提前申请,以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办公用品费用分摊
各部门申购的办公用品费用,计入其日常费用中。行政部于每月30日前,对领用的办公用品费用进行核帐,经各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上报财务入账。
《办公用品申购单》审批人(各部门领导)为办公用品费用控制的责任人,应按标准严格控制费用,把好申购关。
相关表格
《办公用品申购单》(见附件)。
本办法的实施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水科。公司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保管
1. 由财务室负责保管办公用品
2. 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
用省。
3. 批量购入的办公用品应及时入库储存,物品采购员和仓库管理员要搞好验收交接,在《办公用品入库登记簿》上如实填写接收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数量,并签字备案。
4. 加强对旧办公用品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
善保管,随时待用;
5. 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房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二、公司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键盘、鼠标、电话
机、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剪刀、起钉器、美工刀、垃圾筐等电脑、打印机的耗材。
2、耐用办公用品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以旧换新。
第二条 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A4纸)、墨盒、碳粉、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白板笔、胶水、垃圾袋、清洁用品等。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等。
4、部门常用易耗办公用品由部门或个人将《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填好。
5、发放时间:每周一上午(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一般不予办理办公用品的领用手续。
6、部分易耗办公用品(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等)实行以旧换新原则。即:领用人必须凭已写完的笔芯和本子来领取,其他时间财务人员可以拒领,且要在领用本子上签名确认领取的物品、数量。
7、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公司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员工,将予以表扬。
第三条 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四条 办公用品报废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摄像机,照相机、鼠标、键盘、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等)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到办公用品保管处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初核,总经理批准后,填写办公用品采购单交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批。然后通知出纳外出购买。 否则一切费用自担。采购申请单可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设置。
第五条 领(借)用制度
办公用品使用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必须通过财务处理一定登记手续后方可领用或借用,一般不得私自任意拿用。具体办法:
1.领用电脑、打印机的各类耗材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以旧换新。
2.领用其他办公用品由领用人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3.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照相机、摄像机等价格在200元以上的),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借用。
4.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仍旧未归还的,自督促当日起,赞助每天20元。
5.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七条 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向财务部领用办公用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财务办理办公用品归还手续,未经财务许可的,其他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用品领用总支出。
3.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公用物资、办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消耗和损坏,对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其责任或经济赔偿。
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