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信息公示制度
一、学校食堂信息公开的制度和实施方案,学校工作机构及负责人,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名单;
二、每周(日)食堂原材料及主要辅料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名目、数量、金额、供货单位(个人)、采购人、验收人等;
三、学校食堂饭菜价格、食谱;
四、学校食堂的月度(年度)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
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学校食堂信息公开方式坚持形式多样、信息及时、注重程序的原则,学校可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窗、黑板报、公示牌等形式设立学校食堂信息公开专栏,并通过书面通知(信函)、短信等方式及时回应家长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公示内容一式二份,一份公示(上墙公示的内容以电子照片的形式存档备查),另一份存档备查。
第二篇:公示制度
阳光工程公示制度
校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及时向农民公布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就业去向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要在显著位置制作公示牌,向学员公布阳光工程的有关政策、培训任务、资金补助标准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并把培训相关内容公布到校园网()。
潘集区职业教育中心
20xx年9月11日
阳光工程第一节课制度
阳光工程办公室要组织上好阳光工程第一节课。在培训班开班
第一节课必须到培训班对照招生简章及“学员登记表”逐一核实学员身份、宣传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并请区阳光工程办公室部门的同志一起宣传补助标准,做齐第一节课资料。
潘集区职业教育中心
20xx年9月11日
阳光工程月报制度
阳光工程数据资料实行月报制,每月月底前,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系统“学员信息管理”和“工作报表”模块要求向区阳光办报送阳光工程培训结业和转移学员的情况,区阳光工程办公室次月5日前将学员情况如实录入阳光工程监管系统,需要时应协助区阳光工程办公室完成资料的录入上报工作。
潘集区职业教育中心
20xx年9月11日
阳光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阳光工程培训办公室必须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学员档案,按照规定做齐13项资料(学员登记表、台帐、签到簿、开班请示及批复、课程表、教学计划、教案、第一节课记录、验收请示及批复、学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等),详细记录受训农民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助金额、家庭住址、就业单位和联系电话等,并由学员本人签字认可,严禁由他人代签。培训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由专人负责,资料专柜存放
潘集区职业教育中心
20xx年9月11日
阳光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新型农民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完成后,应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材料报区阳光工程办公室。接受区阳光工程办公室与财政部门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应根据国家六部委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办法组织验收,重点检查学员的培训效果、享受财政补贴及学员档案等,对每个培训单位抽查的学员人数不得低于5%。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事件。
潘集区职业教育中心
20xx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