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范文:农民为什么不愿种地? 日前,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联谊会理事会会长师昌绪为代表的15位两院院士联名向中央决策层提交的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三点建议,指出若不从战略上研究并解决新生代农民弃农的问题,人口大国将面临无人愿种地的境地。(3月19日《中国青年报》)
被称为“政治经济学之父”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说过一句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然而,在中国,“劳动”与“土地”并未能给农民带来财富,“种地不挣钱”已经成为社会中的共识。“农民不愿种地”是中国农业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农业劳动力的老化和匮乏成为中国农业面临的新问题。青壮年劳力通过升学、打工、婚姻等途径集体逃离了农村,奔向了城市,农业生产只好由妇女、儿童、老人组成“杂牌军”来承担。
文化学者摩罗对自己的家乡江西都昌万家湾作了长期的跟踪调查发现:“青年人完全拒绝当农民。”摩罗认为,自古以来,农民地位就低,而打工是一个逃避农民身份的出路,“只要工业化城市化道路不逆转,年轻人是不会回来当农民的。”从种地不赚钱的表达中,不难看出农民对种地这种经济活动的失望。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离土地越来越远,并且普遍缺乏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与技能,农业生产将无以为继,无疑会把农业推向危险的边缘。
要留住高素质的农民,必须反思中国的农业教育到底担负着怎样的责任,如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增加农业对青年人的吸引力。这就需要唤起社会对农业的关注和对农民的关心,改变农民收入低、劳动辛苦的现状,变革教育、医疗、住房、户籍、社会保障等不平等制度,改变“没人看得起农民”的身份污名化,使农民享受到与其他群体平等的社会福利。换言之,不仅要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还要把城市文明引到农村,使农民在农村也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最重要的是,要在全社会营造热爱农业、尊重农民的社会氛围。只有在全体社会成员对农业有了全面认识的基础上,农民的地位才能得以提升,“农业后继者培养”才能可持续发展,“将来谁来种田”的问题才有可能破解。
范文2: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
【背景链接】
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向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服务的一整套富有中国特色的体制、系统、政策和制度。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把文化工作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提出到20xx年“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其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0xx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办好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等品牌文化活动。加强文化设施规划,抓好首都核心演艺区建设,实施10项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北京作为中国的首善之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肯定是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在全国也产生了一定示范作用。公共文化建设是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为所有纳税人服务,同时也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20xx年年底之前,北京市各级美术馆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一级馆、省级馆、省会城市馆、东部地区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其他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证免费开放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将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服务。
【标准表述】
[意义]
一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战略布局的重大安排。
二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双轮驱动”的“双轮”之
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中,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实现“双轮驱动”、协调发展,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正确道路的深刻认识和自觉把握。
三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主要途径,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保障,也是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和发展文化民生的内在要求。
四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当前我国文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肩负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第一位的工作。
[措施]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发挥人民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第二,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落实对“基本文化服务”的财力保障,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三,要加强制度设计研究,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要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积极促进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快发展文化志愿者事业,及时将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想方设法改善社区和农村基层文化服务,着力提高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
范文3:交通拥堵费 【背景链接】
9月2日,北京环保局发布《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xx年)重点任务分解措施》,要求交通委和环保局牵头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交通委和交管局牵头制定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等;交通委、交管局、城管执法局落实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引导降低中心城区车辆使用强度。此消息也引起全国其他城市居民的忧虑。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一方面,在汽车限购、尾号限行、外地牌照车限入等措施已纷纷实施之后,征收交通拥堵费是治理交通拥堵的又一个重要调控手段。无疑,通过对购车权和路权进行部分限制,以期达到缓解交通拥堵调控目标,属于治理积弊的无奈之举。城市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是多年来城市区域规划不合理、路网建设不充分、跨区域协调不够等因素叠加的结果。积累至今,已成为最严重的城市病。面对非常挑战须用非常手段,无可非议。
虽然如此,另一方面就实际效果来说,在重重治堵重拳背后,人们并未体会到出行的顺畅,“只是不会更堵,但还像以前一样堵”。权利受到了限制,却看不到相应的改善,这也是民意对官方治堵产生强烈反弹的原因。“交通拥堵费”“限购令”“车船税”等治堵举措,甚至变成了敏感词。然而,治理交通拥堵,“堵不如疏”的大道理好讲,但究竟如何“疏”才最经济有效,如何“疏”才最能保障公民权利,如何“疏”才能受到最多民意的支持,这都需要通盘考虑。
征收交通拥堵费这种非常手段能否起到非常作用,尚是疑问。诚然,与其他行政调控措施相比,征收交通拥堵费与国际城市的治理经验更加接近,也有成功经验可循。但是,同样的政策导向未必会产生同样的效果。一是作为一种价格杠杆,交通拥堵费只有对价格敏感者才能产生导向作用,迫使他们调整自己的出行行为。然而,存量机动车中,有大量公务用车,这些车主对于交通拥堵费不会敏感。无论中心城区的入城费还是停车费设定得多高,都不会影响其出行习惯。二是不合理的城市规划和上涨过快的房价,导致了“睡城”的出现。即使想通过交通拥堵费调节人们的出行,许多人仍然会因路途遥远和公交设施不完善而被迫驾车出行。
[启示]
应该说,交通部门为治堵想了很多办法。想要找到好的“治堵妙计”,需要科学的“顶层设计”,摸索出一套科学、民主的决策流程。从长远看,中国的大城市“治堵”应逐步淡化行政强制手段,过渡到用市场化手段和吸引市民主动参与以实现出行习惯的调节。行政作为救济的
过渡性政策不宜长期存在,一味收费也不是真正的市场化科学管理。法治取向、全国视角、民生关切,相关部门应该兼顾这些角度审慎思考,解好交通管理这道复杂的难题。
[措施]
现阶段,交通拥堵费很可能只对日常工作生活圈较近,同时没有财政报销机会的部分机动车主起作用。公共政策,当然不能有所偏颇,而应该有普遍的适用性。对此,我们建议:
必须把公务车辆列为与私家车一样的调控对象。事实上,就减少人们对交通拥堵费的争议而言,先将公务车调控好,再对私家车进行调控,是更合理的步骤,因为这样才能争取到普遍的共识,使公众愿意为了改善公共环境而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利。
与此同时,还需要通过持续的路网和公交建设,增加公众对出行方式的选择权。如果公共交通不能尽可能实现全覆盖,站点设置、路线设置不能尽可能优化,价格杠杆还是无法起到调节作用。行政调控手段再强硬,也无法降低人们的购车需求,改变人们的驾车出行习惯。
范文4:以房养老 9月15日据报道,从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获悉,我国将有规划地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将“以房养老”作为完善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政策的一项举措。这一略显生疏的名词,迅速成为社会讨论热点。
所谓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以房养老,老人把已经付清贷款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通过数据统计和精算,综合考虑房主的年龄、预期寿命、房产若干年后的价值等因素,定期发给房主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房主去世后,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金融机构所有。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传统文化中,养老被归入“孝”的范畴,有“郭巨埋子”、“王祥卧冰”两个孝德典范。前者因家贫,为养父母而欲坑杀儿子;后者因母病,为侍亲而卧冰捕鱼。虽然这种略显畸形的养老观已不合时宜,但从中仍可看出完善养老体系的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支付能力不足时如何保证养老;二是怎样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解决不好支付只能是“橱窗外的乞丐”,提供不了服务则会是“沙漠中的富翁”,对于完善的养老体系来说,支付能力和服务能力缺一不可。
[实施困难]
代理机构信用体系不健全、经营管理能力也有限,公众不愿也不敢抵押房屋;房地产市场走向扑朔迷离,使这一政策缺少建立在“精算”上的基础,让双方心有惴惴。更重要的是,即使能够厘清养老支付的责任边界,在中国文化中,以“卖房典地”的方式来养老,也会遭遇伦理和心理的双重阻力。以房养老要达到预想的政策效果,这些都是要破除的障碍。
[意义]
如何在“人口红利”耗尽、人口年龄结构呈现拐点之日,以充沛的养老基金存量、持续的养老账目增量,以成竹在胸的心态,应对这种严峻考验,解答“谁来为我们养老”的未来之问,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沉重命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务院此次出台的这一意见,积极探索多元化养老,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而将养老任务分解为各个部委的硬性指标,则让这种求解过程更有约束力。同时,对包括“以房养老”在内的个性化养老路径的重新鼓励,也将进一步拓宽养老途径,给一部分有房无子(或儿女不在身边、或儿女缺乏赡养能力)的老年群体提供更灵活、更值得期待的养老选择。
一方面,房子这一“沉睡的资本”被激活,是解决支付能力问题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市场化、社会化养老,资本尚在犹疑观望。毕竟,单凭多数老人的退休金,要在养老产业中赢利,还有风险。如果把“以房养老”作为补充养老金,做大养老产业无疑可能获得一个强劲的支点,而养老服务也会因之而有新发展。
[措施]
中国独特的国情,决定了“以房养老”等新养老模式的探索,必须立足国情,同时借鉴他国。东方传统浸润下的国人,更钟情于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全托式养老相结合的方式,所以改善“亲情养老”环境,仍需置于政策鼓励的首要位置。在此基础上,也不妨大胆“拿来”。对此,我们建议:
一方面,学习国外可行经验。英美加等发达国家的“以房养老”服务运作相对成熟,成为老年人养老的重要选择之一。而其前提则是:其一,完善的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服务,减少双方风险和交易成本;其二,相对理性与健康的房价,从而确保对房产市场价值较为稳定的预期,而这对漫长的“反向抵押养老”过程至关重要。其三,明晰的房屋产权,让商家无“70年产权令房产折旧贬值”之虞??比照这些方面,我们还有太多短板,难怪以房养老“水土不服”。补齐短板,功夫在“养老”之外。
另一方面,以房养老也好,居家养老、互助养老也罢,都还属在盘活“存量”上做文章,更关键是要提高“增量”,确保持续的良性循环,消除空账隐忧。这就要求,一是要广开门
路;二是财政要有更多担当,做好基本养老服务的兜底,切不可眼中只有“经济”,不见“银发”。
范文5:有害微粒浓度 【背景链接】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向来是国人的向往之地。而现在却成为了环境恶劣的代名词。整个城市被浓密、难闻的有害雾霾笼罩着,空气质量达到了超乎异常的恶劣程度,人们被告知尽量不要外出。在污染最严重的时刻,空气中有害微粒浓度一度达到世界卫生组织(WHO)安全水平的36倍。
【考点分析】
20xx年考了环境问题。当前,环境问题依然形势严峻。结合全球气候会议,全球气候变暖和中国节能减碳承诺以及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冲击,十八大以及十二五规划,仍然是极佳的考试题材。
【治理举措】
第一,提高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低碳经济意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财税、投资方面为低碳经济提供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落实节能减排,使低碳成为新的时尚。倡导绿色出行的理念,鼓励大众绿色出行,积极开展“无车日”活动,完善公共交通系统,为绿色出行提供人性化的各种方便。
第二,以修改《环境保护法》为龙头,全面建构环保法律法规,完善环境保护理论体系,理顺健全环境保护职能和组织系统。
第三,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四,树立各级政府正确的政绩观念,打破衡量政绩的以经济为唯一尺度的标准,把环境纳入政府执政以及政绩的考核体系。
第五,提高环保监督管理水平,首先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革创新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