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卫生垃圾清运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收取标准
一、 租户室内卫生由各租户自行负责,通道及公共区域卫生间由管
理方清理。
二、 各租户厨房垃圾应依照管理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清理到一楼垃
圾转运点,由管理方负责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在公共区域内。
三、 水、电费收取标准:
1, 商场电费价格暂以人民币壹元伍角每度计收(1.50元∕
度),以后按照惠州市供电部门电费调整另作增减,具体收费标准再另行书面通知。该费用应按时交纳至物业管理处。
2, 商场水费价格暂以人民币肆元贰角玖分每立方计收(4.29
元∕立方),以后按照惠州市自来水公司水费调整另作增减。该费用应按时交纳至物业管理处。
3, 公共水电费的收取办法按照商场的总费用以建筑面积的比
例分摊后由各承租人随管理费的缴交时间一并交纳给物业管理处。
4, 物业管理费以建筑面积核算收取,价格以每平方人民币壹
拾元整(10元∕㎡)计收。
5, 备注:
万景台物业管理处
第二篇:(合同附件二)家庭装修工程预算表
第1页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