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开展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92号),现就开展我校20xx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15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解决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相关费用补贴。
(三)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初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即日—4月20日,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系提交补贴书面申请(附件1)。申请材料应附: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学生本人残疾证,《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表3)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帐户信息等。申请一式两份(高校及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各一份)。
(二)各系提交材料。4月22日前,以系为单位报送: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学生证复印件1份;(复印在一张纸上,正反面复印)
2、低保证明(低保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或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
3、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所在系);
4、《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2份纸质版,照片要填好),表中银行卡只能是中国银行,开户行填写至支行;
5、《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加盖系公章),表中银行卡只能是中国银行,开户行填写至支行;
6、《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件3)(1份纸质版);
7、《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信息模板》(附件4)电子版;
8、《资金-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报盘模板》(附件5)电子版;
(三)学校初审公示。4月23日—4月27日,学校组织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上报审核。5月1日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报合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合肥市社保局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五)拨付资金。我校财政部门于5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发放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毕业生宣传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及意义,宣传国家、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要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申请,让其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心重视。
(三)严格审批程序。各系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确保求职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严肃财经纪律。各系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551-62654537
电子邮箱:58600142@qq.com
省教育厅: 0551-62831871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62158073
电子邮箱:jyzd@
附件:1.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
3.《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4. 就业创业证申请信息模板
5. 资金-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报盘模板
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20xx年3月31日
第二篇:正稿:关于做好20xx届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的通知[新5[1].10]
关于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报审核
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校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号)规定,认定的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其数据来源为安徽省贫困生资助系统体现的《2011贫困生库》。
2、5月1日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界定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完备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3、拟参军、参加基层项目而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暂纳入可申请和登记范围。
二、申请材料
1、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
4、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三、工作流程
1、5月8日—5月15日,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和《申领表》请各学院统一打印,毕业生自行复印。材料按照《求职补贴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材料建设规范》(见附件3)填写、整理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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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月10日—5月19日,各学院组织初审。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就业秘书和负责大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初审,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名并加盖党总支公章。5月19日前,各学院将填写完毕的《安庆师范学院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统计表》(附件4)和学生上交的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处,《统计表》电子版同时报招就处电子政务。
3、5月19日—5月26日,招就处会同学生处进行校内审核。学生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表格加盖学校公章,并公示5天。
4、5月26日—31日,招就处到安庆市人社局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毕业生集中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按照安庆市人社局要求,招就处为各学院报送的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毕业生统一办理建行银联卡(办卡流程及激活指南见附件5)。
5、5月31日前,招就处将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报安庆市人社局,由安庆市人社局会同安庆市财政局进行“部门联审”。招就处派专人与安庆市人社局保持联系,负责协调跟进工作。
6、6月20日左右,招就处将办好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建行银联卡集中发放到各学院,各学院发放到毕业生个人。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将此项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困难家庭毕业生,让毕业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2、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配合和衔接,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不漏报,不虚报、谎报。
3、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重大举措,关系到“双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加强协调,努力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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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学院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切实掌握每一位困难毕业生的思想和心理状态,建立和完善结对帮扶制度,引导和帮助他们面向基层寻求相对满意的就业岗位,实现充分就业。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3、求职补贴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材料建设规范
4、安庆师范学院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统计表
5、安庆市建设银行银联卡办卡流程及激活指南
招生就业处 学生处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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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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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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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求职补贴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材料建设规范
一、材料提供规范
(一)申请求职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
2、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由申请人贴在申请表上);
3、身份证(双面)、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请将两个证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一份);
2、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不贴在申领表上;由发证部门贴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学生交送的证件照背面须注明姓名、所学专业;
3、身份证(双面)、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请将两个证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表格填写规定
1、所有表格需用黑色墨水笔工整填写,涂改无效。
2、填报材料过程中涉及“开户行”和“银行账号”栏目的暂时空置,由招就处统一填写。
三、材料整理规范
1、申请求职补贴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材料须按《统计表》学生姓名排序整理。
2、申请求职补贴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材料须分开整理。
3、所有材料须统一使用A4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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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安庆师范学院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统计表
填报院系:(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受纸张限制表格设置空格较小。建议各学院在统计学生信息时采用Excel表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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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安庆市建设银行银联卡办卡流程及激活指南
一、20xx年安庆师范学院毕业生求职补贴卡的批量办卡流程
1、安庆师范学院提供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表中的主要项目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专业。
2、建设银行根据校方提供的学生信息进行批量录入。
3、建设银行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批量制卡,并在每张卡注明学生姓名和专业。
4、建设银行根据校方要求,将求职补贴金充值到卡上。
6、建设银行集中将充值卡交给学校,由学校发给学生。
二、建行银联卡激活指南
1、请核实所领取的卡套上标注的姓名与专业是否与本人信息相符。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建行任一网点的“办理个人业务“柜台,人工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卡片自动激活。
3、自由用卡,安全消费。
4、服务热线:95533
5、安庆市建设银行宜秀支行咨询电话:0556-526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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