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认定及求职补贴申请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xx年全省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发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通知如下:
特困生由所在二级学院确定,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校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在各二级学院公示。
只能是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外省的学生不能申报。
上报的材料:
1、东营职业学院2013届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2、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分管领导签字,二级学院盖章);
3、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上报时间:
1、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时间:2012.11.12(周一)
2、汇总表书面版、毕业生本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上报时间:2012.11.14(周三)
附件1: XXX学院2013届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招生就业处 20xx年11月7日
发布单位: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xx年11月7日
附件1:
XXX学院2013届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2:
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注:1、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如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取消其申请资格,追究相关审核人责任。
2、本表一式二份,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份、学校保留一份。 3、全省公开监督电话:(0531)88597895,81916511。
第二篇: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
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注:1、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如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取消其申请资格,追究相关审核人责任。
2、本表一式二份,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份、学校保留一份。 3、全省公开监督电话:(0531)88597892,8191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