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申请在职进修工作流程简介
根据相关进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教职工申请在职进修相关流程介绍如下:
一、申请国内进修的流程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规定>>(闽师人〔2013〕27号)文件执行。
教职工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
向所在单位(学院)提交个人进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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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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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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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获准者与学校签订进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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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期间若需延期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延期申请表》,
经学校批准方可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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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期满回校后,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到人事处办理学位更改手续,
在一个月内面向单位作一次进修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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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合格予按规定予以报销进修期间费用
二、申请国外进修的流程
(一) 国家公派出国
教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按上级文件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
所在单位(学院)在推荐意见表中提出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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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申请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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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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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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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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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出国外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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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联系国外接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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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交派出申请报告(出访目的、时间、预算等)
及邀请函(需翻译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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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学院)在报告中签署意见并提交人事处(院长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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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会同国际合作交流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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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人事处签订协议书(工资代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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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期间,若需延期须提前三个月向学院及人事处递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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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校两周内到学院开具回国报到书(院长签字盖章)
到人事处递交报到书及留学情况汇报材料(工资起薪)
一个月内在学院作一场回国汇报会
(二)单位公派出国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选派教师赴国(境)外留学进修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教师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赴国(境)外留学研修申请表》
所在单位(学院)在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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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审核教师出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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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事领导小组讨论派出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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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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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外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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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自行联系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研究院所并获得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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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交派出申请报告(出访目的、时间、预算等)
及邀请函(需翻译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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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学院)在报告中签署意见并提交人事处(院长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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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会同国际合作交流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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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人事处签订协议书(工资代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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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校两周内到学院开具回校报到书(院长签字盖章)
到人事处递交回校报到书(工资起薪)
一个月内在学院作一场进修访学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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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教师经费预算冲帐
(三)自费留学出国
教师自行联系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研究院所,并获得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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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交派出申请报告(出访目的、时间、预算等)
及邀请函(需翻译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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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学院)在报告中签署意见并提交人事处(院长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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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会同国际合作交流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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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人事处签订协议书(工资代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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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校两周内到学院开具回校报到书(院长签字盖章)
到人事处递交回校报到书(工资起薪)
其它情况可咨询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联系电话22867361)。
第二篇:结款申请工作流程
结款申请工作流程
一、 由采购部门联系厂家业务员确定送货的品种和数量(新品应走新品流程)。
二、 业务员送货到库房后由库房验收货物数量及效期(一年内效期不要,如各店确有需要,需相关店店长确认)。验货后由库房打印一式三份的送货单(采购单)并签字。业务员拿采购单到采购部签字,留一份给采购部备查。再到财务部签字。留一份做财务应付账款凭证,业务员执采购部和财务部签字的采购单留存做为送货凭证(抵欠条)
三、 结款时,业务员将采购单粘贴到结款申请单粘贴处,如所送药品个别品种没有售完,则应将售完品种填写在结款申请单上,由采购部门审核并将采购单上售完品种划掉,采购单交还业务员做下次结款使用并在结款申批处注明。
四、 结款时,采购部负责查结款区间的销量,库存情况。是否有滞销、积压、陈旧批号、赠品是否配送。
五、 质管部负责审批结款单位(个人)与我单位是否有供货合同,质检单等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六、 财务部负责审批结款方式是否与合同一致,核对采购单与财务留底是否一致,应结款项计算是否正确,促销费用是否兑付,及本结款日所备现金是否足够支付本申请单,#5@p是否开具。
七、 总经理或授权人负责核对前述部门签字是否合理、齐备,确定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