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听风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时间:20xx年2月25日
地点:公司办公室
参加人:梁跃安
会议主持:梁跃安
依据《公司法》及章程有关规定,廊坊市听风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15日前接到电话通知并按时到场参加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做如下决议:
由于业务需要,申请更换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申请财务负责人和联络人备案。
委托李莹同志办理手续。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
第二篇:公司设立首次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 主持 年 月 日,在 召开了全体股东参加的 公司首次股东会议,股东应到会 人,实到会 人。经与会股东一致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由 、 作为股东共同出资 万元,股东 出
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 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公司注册资本一次到位,各股东已将认缴资本交付至公司账户,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已全部到位。
2、公司不设立董事会,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并为公司法
定代表人;聘任 占为公司经理;选举 为公司监事。
3、通过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