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心得体会
——学习《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萍乡市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
《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师德规范“十不准”》
萍乡经济开发区田中小学 钟淑芳
近日,学校组织我们全校教师学习《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萍乡市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 《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师德规范“十不准”》。 我们教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长期以来,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但在改革开放环境下,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教师以教谋私,不注重师德修养,有些行为损害了人民教师形象,给教育事业带来不良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中提到的不准讥讽、歧视学生,在我们的教学过程中,老师们很容易忽视这样的问题,随便一句伤人的话可能给学生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所以,对自己的行为教师要时时刻注意,这也是上级文件对我们的监督,让我们用细节来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萍乡市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中提到的不准在校内上不健康网站、参加打#9@k牌等赌博活动。教师的这些行为似乎对于教育学生没有直接联系。但细想,教师的日常行为及爱好,不仅被学生看到不好,更是不利于自己的道德修养,一个没有很好的修养的教师,对学生也是无形的负面影响。我希望即便不是在学校,教师也少做这些与为人师表相违背的行为。
《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师德规范“十不准”》提到的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任何时间酒后进课堂。这就像国家法律对“酒驾”的严惩一样。酒后的司机掌握不了方向,酒后的教师一样掌握不了课堂的方向,甚至出言不逊对学生造成的影响,及对自身形像的损坏是无法挽回的。所以及认为这一点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学习以上文件, 我更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应该严于律己,自己做好表率,才能教育好孩子, 我一定牢记这二十八项规定,在工作当中时刻提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第二篇:学习“三不做、八不准”的心得体会
学习“三不做、八不准”的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实践我局的“三不做、八不准”,使我对当代教师的师德、师风、师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结合这“三不做、八不准”,发散开来,谈几点我的心得体会。
一、“不做违反教育规律的事”、“不做违反教育法规的事”、“不做有损教育声誉的事”,从科学规律、教育法规和良心道德三个层面对教师的“师行”提出了要求,是最低要求。而我们的“实行”只能高出这个要求,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自省审慎,做出成绩,见到效果,才是真学习。若只是简单做到了“三不”,那就是消极,是不合格!
二、“八不准”是对教师“师行”的强制要求。“八不准”,是对学生的直接行为影响、行为教育、道德示范。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生的楷模,父母的替身。他们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其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行为举止、言语措辞、板书笔迹等。作为教师,“八不准”,不得不注意,不得不践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就要热爱学生。而热爱学生却并不容易,教师对学生的爱在性质上是一种只讲付出、无私、广泛而无血缘关系的爱,这种爱是神圣的,是“师德之魂”。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
四、做好师生交流是教育能落得实效的重要途径。在生活或学习中,发现学生有不良习惯和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正确引导,指出错误和危害;学生在生活或学习中有了困难、疑惑,应多加关心和帮助。
坦诚、真心,管理与扶助,严厉与慈爱并施,教育将无往而不胜!
“立师德、正师风、强师能”,让新时期的我们并肩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