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请假、迟到、早退、旷工、加班、销假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强化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员工请假、销假等规定如下:
一、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公假
(1)事假: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交请假条到行政部,由总经理审批;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请事假半小时以内(有正当理由及特殊情况者)不予以扣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超过半小时以上者(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按计算扣除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请假时间全年给予累计作为年终奖的评审依据。
(2)病假
1)员工请病假需提供三等甲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公司给予员工3天带薪医治时间。
2)在公司服务两年以上四年以下给予8天带薪医治时间。
3)服务四年以上十年以下给予30天带薪治疗时间,符合条件的员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工龄工资均不予以扣除。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请假超过在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下者,按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基本工资。
5)超过或未达到公司规定的带薪休假条件者按事假规定计算扣除。
6) 经过两个月医治,若员工的确无继续法胜任工作岗位,公司将予
以劝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3天带薪假期。
(4)婚假:正常情况下,员工可以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若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15个日历天(包含法定婚假)的晚婚假期。第二次结婚的,只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婚假需提前15天向部门及行政部申请,以便合理安排工作。申请婚假时,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行政部审核后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存行政部(带薪)。
(5)产假:根据自身条件调整(不带薪)。
(6)公假:按现行公司规定执行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参加会议、学习、出差等,为带薪假期。
(7)若员工有正当理由或特殊情况并提前电话请假的按事假处理。
二、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到或早退5分钟(含)为迟到,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不算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2)当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扣5元,当月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10元,当月第三次迟到或早退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四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以上十次以下按旷工三天处理;迟到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半小时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及办公室主任,事后办理请假手续,可以不予以扣工资并不予以累计计算)。
(3)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旷工1天以上(含)倒扣3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依此类推,旷工超过10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作留用察看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三、工龄工资作为公司对员工为企业服务时间的一种奖励,不列入各种扣发范围之内。
四、公司临时性的指派加班,加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或迟到或早退者,视为旷工。
五、部门安排加班必须有计划,有正当理由,加班1小时以内不计加班,超过半小时按一小时计算。必须加班的要由部门主管事先填写好加班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行政部备案方能有效(务必在当天将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
六、本规定与员工年终奖、月度考核奖、优秀员工奖以及优秀管理者奖关联,并作为员工各项考核依据。
七、本规定有不足之处按补充规定执行,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部
2012-5-10
第二篇:关于请假销假事宜的相关规定
关于请假销假事宜的相关规定
说明:该规定只适用于需向辅导员老师请假的事件类型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德智体全面发展。关于请假销假事宜,特作以下规定,请各班学生严格遵守实施:
一、 需请假的事件类型:
1、 在正常教学行课时期内,夜不归宿。
2、 在正常教学行课时期内,离校时间超过一天(即:离校
时间和返校时间不在同一天)。
3、 每周日晚上、各种大小长假(如清明、国庆、元旦、五
一等),收假当天晚上,不能按时返校。
4、 寒暑假收假当天,不能按时返校。(具体时间和操作流程
依据每年具体情况另行说明)
5、 由辅导员老师组织的班会或其它活动,因故缺席。
二、 请假流程:
1、 请按照提供的模版填写好请假条(详见附件),亲自交至
辅导员和纪律委员处(上联交至辅导员,下联交至各班纪律委员),辅导员批准后方可离校。
注意:①请严格按照提供的模版填写好请假条(详见附件),其它形式请假条一律不接收。②原则上不批临时假,请有事的同学提前到办公室辅导员处当面请假。
2、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请及时通过以下流程请假:
①请学生本人致电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禁止短信告知)
②说明情况后,学生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请假条。(模版详见附见)
③待辅导员老师回复短信后方能批假。
注意:①禁止只用短信说明情况,此种情况一律不批假。②以短信方式发送的请假条必须严格按照提供的模版填写(详见附件),其它形式请假条一律不接收。③辅导员回复短信后批假生效,否则视为不准假。
3、 关于特殊情况的其它说明:
①若遇周末或大小长假收假当天临时请假,请务必在下午15:00——16:00之间通过(先)电话(后)短信在辅导员处请假。(操作流程同上面第2点)不在规定时间点内,原则上不受理请假事宜。
②16:00——17:00之间,向本班纪律委员发送相同假 条(即向辅导员发送的假条),并在最后注明是否已向辅导员老师请假,老师是否已批准。
三、 补假销假流程:
1、 当面交请假条至办公室者,返校后及时到纪律委员处领
取下联请假单,然后到办公室辅导员处签字盖章后,再将下联请假单返回本班纪律委员处。
2、 特殊情况、通过电话短信请假者,返校后及时填写请假
条(上、下联),一并交至办公室辅导员处,补假销假一并进行。
四、 其它补充说明:
1、 请大家严格按照以上流程和方式请假,若有不请假或未
按以上流程方式请假者,一律视为违纪。
注意: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规定,旷课、旷考、旷操、迟到早到者,根据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未经批准夜不归宿者,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处分决定装入档案,根据情况及时在全校、院或班级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2、 在一切评优评奖、推荐入党等事宜中严格参考学生平时
的考勤状况。
3、 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可根据具体情况
从重或从轻处理。
2012.05.10
附件:
请假条
尊敬的 :
我是 级 班 同学。因 需要请假。离校时间为 月 日 时,返校时间为 月 日 时。去往地点: 。(若为不同地点,请注明在不同地点的时间)本人联系方式: 。去往地点朋友∕亲人联系方式 : 。本人承诺校外一切安全自行负责,返校后及时到您处销假。恳请您批准! 谢谢!
请假人:
年 月 日
请假条
尊敬的 :
我是 级 班 同学。因 需要请假。离校时间为 月 日 时,返校时间为 月 日 时。去往地点: 。(若为不同地点,请注明在不同地点的时间)本人联系方式: 。去往地点朋友∕亲人联系方式 : 。本人承诺校外一切安全自行负责,返校后及时到您处销假。恳请您批准!
谢谢!
请假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