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 费 通 知 函
致:XX先生/小姐
你购买新 XX 栋 XX号房产,在购买的同时并同意接受深圳市 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按照约定,你应每月向 XX 管理处交纳物业管理费。但自20xx年12月以来,你一直在接受 管理处的物业管理服务,但从未向 XX管理处 交纳过物业管理费用,截止20xx年11月,你已累计24个月未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共积欠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8732.16元;专项维修金金额为人民币441.22元;滞纳金金额为人民币974.17元;你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物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协议的约定。
鉴于此,我处特向你致函,望你收到本函后五日内向我处交纳管理费及滞纳金共计人民币10147.55元,否则,我处将循法律途径解决,你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损失。
如你对本函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管理处。
新沙荟名庭管理处电话:0755—XXXXX
望你对本函予以高度重视!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 管理处
20xx年12月2日
第二篇:管理费催缴函
管理费催缴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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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于 年 月 日与本公司签属了《物业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在这些法律文件中依法约定了双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你没有按照上述的法律文件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公司多次口头、书面以及上门催缴,你仍不予配合缴交相关费用,截至 年 月 日你已经拖欠本公司的管理费 元、水. .
电费 元、违约金 元,共计 元。 你的违约行为,严重侵害了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按照合同约定,本公司完全有理由采取相应的物业管理措施,追究你的违约责任。为切实解决问题,请你在收到本函 内,将 年 月 日之前的费用全部缴清,否则,本公司将依据合同采取必要的措施,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届时,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将完全由你承担。
此致
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