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xx年“国家资助 励志青春”
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为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国家资助 励志青春”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15〕132号)的精神,学院决定开展“国家资助 励志青春”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国家资助 励志青春
二、活动范围
我院在校生中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或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学生(受资助学生必须参加)。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 - 1 -
成长成才的励志事迹,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二)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三)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五)学院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备份,保留底稿、电子稿。
(六)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七)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四、活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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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4月30日前组织开展相应的主题征文活动,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系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同时报送一等奖作品到学工处参加学院评选。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150元/名;二等奖6名,奖金120元/名;三等奖20名,奖金100元/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学院将选送优秀作品参加自治区级评选。
优秀组织奖2名(以系为单位),300元/名(按各专业系参赛作品数和获奖数为评比依据。请各专业系在报送优秀作品时一并报送本系所有参赛作品)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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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征文通知
关于 “我与流动科技馆”征文活动的通知
高一高二各教学部:
9月x日至11月x日,县域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在我市汉画像石馆举行。展览分为“电磁探秘”、“运动规律”、“数学魅力”、“声光体验”、“益智动手”、“机器人表演”、“数字科技馆”七个主题展区。其中包括50余件科普展品、益智玩具、机器人表演及数字科技馆。为充分发挥好巡展效益,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的想象力,增强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市科协、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我与流动科技馆”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我与流动科技馆
二、征文时间
1.征集时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2.评审时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三、征文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四、征文内容:围绕“我与流动科技馆”主题,记述参观流动科技馆所见所思所感,以艺术的方法描述科学原理等,也可以畅想未来科学。
五、征文要求:除小说、论文、总结、报告外,征文体裁原则不限,但以报道、特写、新闻、回忆录、随笔、散文为佳。
1.征文来稿要求系作者本人创作,内容真实,文笔流畅;
2.每篇征文字数限20xx字以内;
3.征文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学校、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辅导老师等相关信息;
4.征文要求:高一高二各教学部各选10篇优秀征文,以教学部为单位将电子稿发到教科室邮箱tzyzjks@126.com
5、截止日期:20xx年x月x日。
六、奖项设置:征文活动设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辅导员奖,其中优秀作品一等奖10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优秀辅导教师10名,优秀组织奖10个,通过评选产生,并颁发奖品、证书和奖牌。获奖名单将在滕州市科协网站、滕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望各教学部认真组织学生在国庆假期期间去汉画像石馆参加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及时收交学生作品,认真评审,按要求择优推荐,参加市科协、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的“我与流动科技馆”征文活动。
教科室
20xx-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