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第二篇:舟山市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舟山市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母亲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补《出生医学证明》者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医院(卫生院)名称:
原《出生医学证明》失掉原因:遗失、毁掉、其他 要求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原因:申报户口、其他
申请者签名(母亲)
(父亲)
年 月 日
办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顺序:
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领取本申请表并填写完整 到原接生单位开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书” 到村民委员会(居委会)签署意见 到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到当地派出所签署户籍情况意见(如该人为计划外出生的到当地 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即领取本申请表的单位)办理补发手续(父母双方须带身份证、结婚证)。
各妇保机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本申请表留下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书”一起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