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 华
审议意见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某项工作报告后提出的评价和建设性看法,是经过综合整理后交报告机关办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完善审议意见,对于提高常委会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际,对如何规范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谈几点粗浅看法。
关于审议意见的撰写。审议意见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从审议意见撰写的角度看,应着重应做到“五求”。 一是求精。审议意见的基础是“审议”,是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也就是说,是根据委员们的发言来写的,可委员们的发言,往往是内容多、角度也不一样,比较分散。所以写审议意见时,不能有言必录、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必须进行认真的选择、加工,理清头绪,归纳出比较集中的、比较有价值的、同时也是可行的意见交政府部门办理。二是求少。审议意见是要办理的,所以一次不要提得太多,因为一多,就会让人感到无从下手,效果上也会贪多嚼不烂.而应该突出重点,把一些群众反响比较强烈、而且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意见提出来。也就是说,这里的“少”是指恰倒好处,而不是一味的表示少。三是求实。因为审议意见是要解决问题的,不是做秀,所以不用讲大 1
道理,也不能笼统。而应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切中要害。提出的问题应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建议、方法也切实可行,便于政府部门办理。而在具体行文时,要一条一条列出来,一点一点江清楚,便于对照、办理,而不能大段罗列,使办理部门找不着北。四是求真。审议意见反映的是委员们的意见,要真实体现他们的意愿。而在出现不同意见的时候,则要尊重大多数委员的意见。所以在写作上不能以偏概全,不能断章取义,对一些吃不准的东西,要在会后向有关人员核实。五是求硬。也就是说,用语要符合审议意见的特点,特别是在语气上要增加确定性,也就是要“硬”。具体说,应该用“要求”、“按时”、“立即” 等无庸臵疑的词语,促进“一府两院”立即落实。
关于审议意见的交办。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在交办方式上不尽相同,有的采用纪要、简报形式,有的以常委会会议报告形式,还有的采用调查报告的形式。这些交办方式,没有突出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交办方式,应该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用决议和审议意见书两种交办方式。一是决议。《监督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常委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可见,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虽属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范畴,但如果关系经济社会重大事项,可以同时行使决定权。 2
至于决议通过的程序,可以是在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代表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查,发现某些问题和建议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时,由主任会议提议作出决议,责成办事机构拟定决议(草案),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和表决。也可以是在常委会会议上大多数组成人员认为有必要作出决议时,由办事机构根据审议情况拟定决议(草案),经主任会议研究,再提交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决议的法律地位,决定了“一府两院”必须执行,这从根本上解决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有利于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二是审议意见书。审议意见书是反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形成的书面载体。由于它是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高度概括,反映了常委会的统一意志,具有多数性、一致性和集中性,有较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的形成,是一个准备、集中和确认的过程,一般经过常委会组织调查、主任会议讨论、常委会会议审议、办事机构归纳整理和主任会议审查确认几个环节。对审议意见的确认,可以在常委会会议之后由主任会议行使。这样既可以提高常委会的审议效率,也便于办事机构有充足的时间对审议意见进行完整、准确地整理。 此外,审议意见的交办要及时。审议意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应在闭会后十日内,由办公室以常务委员会文件的形式,书面交有关机关处理。
关于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思广益,对某项工作在充分审议之后达成的共识,是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要求,它体现着 3
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一府两院”应该认真予以落实,虚心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大常委会也更要理直气壮地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督促催办。一是落实督办责任。主任会议要把监督“一府两院”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作为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按照对口负责的原则,责成办事机构及时掌握情况、协调调度、搞好督察,及时反馈。二是加强跟踪监督。对一些重点意见和涉及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常委会可组织委员和代表采取听取汇报、视察、检查、专题调查等办法,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落实。三是建立报告制度。“一府两院”接到审议意见后须在三个月内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送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主任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对常务委员会有特定时限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和提出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由县人民政府或委托的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签署。四是实行公示制度。为便于全体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一府两院”对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情况,应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人大常委会对决议和重要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应当进行评估,对办理认真、成效明显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办理不认真或不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的单位或个人,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令作出检查,限期重新办理;对拖延、推诿,或顶着不办的单位,必要时应该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直至依法撤销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职务。
4
第二篇:关于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报告
开江府?2010? 号
开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开江县20xx年县级部门预算方案的决议》和《关于对开江县20xx年财政
预算1-6月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人大《关于批准开江县20xx年县级部门预算方案的决议》(开江人发?2010?11号)和《关于对开江县20xx年财政预算1-6月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开江人发?2010?23号)的要求,现将本年度对以上决议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批准20xx年县级部门预算方案决议》的落实情况
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预算法制观念,把做好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等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部门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以政府财力收支为核心的预算编制体系和预算执行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刚性预算+专项预算+绩效决算”的财政运行机制,强化“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规范预算追加程序,实行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规范,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 1
效益,确保了部门预算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保证了部门工作所需始终控制在预算指标之内。同时,今年对预算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按照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执行,杜绝了预算执行的随意性。
截止11月底,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含上级专款)实现9960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含上级专款)的86.98%,同比增长50.79%,预算方案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对《20xx年财政预算1—6月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按照审议意见,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及时解决。一是加大财源建设,增强收入后劲。运用贴息、担保、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恒昌机电、山参葛业、梨梨生物等企业发展,努力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促进产业集约发展。二是强化财税征管,确保任务完成。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强化非税收入监缴、财政专户管理和票据管理,防止财政收入体外循环。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全力确保职工工资、补贴津贴、救济救灾等重点刚性支出和教育、卫生、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四是加强财政监管,保证运行平稳。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先后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社保专项基金、国有企业财务状况和工程建设领域等专项检查,查处违纪违规资金858万元。全年共完成概算、 2
预算及竣工结算项目评审512个,送审金额21738万元,审定金额19136万元,审减金额2603万元。
预计到年底,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608万元,占年预算的113%,同比增长30%。全年一般预算支出将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19.8%。
二○一○年十二月 日
主题词:综合 财政 经济 报告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2月 日 印
(共印10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