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我以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特申请20##年度 月至 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补贴。
申请人:
20##年11月 日
证明
是我辖区居民,现为灵活就业人员。
特此证明。
居委会(签字盖章)
20##年11月 日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表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区劳动保障部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各一份
第二篇: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须知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须知
一、 申请范围
凡本市适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中、重度残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凡从事个体经营或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不属于灵活就业范畴。
享受过灵活(弹性)就业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 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
(一) 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二) 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三) 实现灵活就业工作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
手续。
已经享受过灵活(弹性)就业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补贴期满后根据京劳社就发[2007]90号文件规定还可以再次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但需要先将档案转到街道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再次灵活就业后到社保所提出申请。
三、 再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
(一) 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二) 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三) 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实现灵活就业工作满3
个月。
四、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
(一) 基本养老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
劳动保障部门补贴14%,个人缴纳6%。
(二) 失业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为基数,按照2%的比例,劳动
保障部门补贴1.5%,个人缴纳0.5%。
(三) 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照7%的
比例,劳动保障部门补贴6%,个人缴纳1%。
(四)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补贴基数,自20xx年至20xx年分别调整为相应年度
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45%、50%、55%、6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的调整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及中度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可以享受累计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 享受待遇
(一) 达到退休年龄,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 停止社区灵活就业后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 在患病住院治疗时,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六、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时,应依次办理下列手续:
(一) 到户口所在社保所查询本人是否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 个人向街道社保所提出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三) 持《求职证》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到区职介中心办理“就业登
记”手续。
(四) 个人向街道社保所提交下列材料:
a.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c. 残疾人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d. 《北京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复印件
e.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再次申请人员提供《(再次)申请灵活
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七、 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其社会保险补贴:
(一)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 停止灵活就业的;
(三) 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超过30日的;
(四) 无正当理由未按月向社保所报告灵活就业情况超过30日的;
(五)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
(六) 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七) 弄虚作假,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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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灵活就业时应及时向社保所报告。
八、 灵活就业人员应接受市区街劳动保障部门对其就业状况的调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