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部队士兵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我大队士兵管理与竞争机制,适应部队管理的新形势,提高我大队的部队管理,提高士兵军政素质和业务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队兵员、士官管理规定》、《执勤条令》等有关规定和我市消防部队制定的有关制度为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考评的结果,主要作为各级士官发放各种岗位执勤补助,义务兵入党、转士官、考学校,年终评先评优、发放福利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 对士兵考评的内容为作风纪律、内务卫生、环境卫生、警容风纪、执勤备战和业务训练。
第五条 本考评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原则。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严重违纪行为和每月5000米不达标的士兵,不纳入本规定执勤补助范围
第六条 加扣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士兵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按要求进行扣分。凡在总队、支队和地方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荣誉的,可按照加分原则予以加分。
第七条 士兵目标管理考评采取百分制的方法。其中作风纪律30分,内务卫生10分、环境卫生10分、警容风纪10分、执勤备战20分、业务训练20分。中队按照本标准逐一检查考核扣分,所有扣分以扣完本项分数为止,最后统计得出每个士兵的评分。
第八条士兵目标管理考评小组由大中队干部、班长或骨干、文书、战士组成,每次检查考核可由干部随机抽选考评小组成员,考评小组人数不少于4人。
第九条 中队每周定期组织考评,即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环境卫生、执勤备战考评各不少于一次。业务训练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分别建立登记表格,详细记录;作风纪律进行随机考评,每周将扣分情况汇总公布,使考评工作贯穿于整个部队管理始终。
第十条 考评发现的问题于要及时予以指出,并限定整改期限。每次队务会、班务会总结本周考评情况,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向存在问题人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第十一条 警容风纪检查的组织实施。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警容风纪检查,通常在上午操课前进行,由执勤队长组织实施,除病号外一律参加,评分标准为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头发长、指甲长、胡须长、着装不合标准)。警容风纪总分10分,将10减去当月所扣分数为警容风纪当月分数,不负分。
第十二条 内务环境卫生检查的组织实施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内务环境卫生检查,由执勤队长组织实施,各班副班长、文书、战士参加,以10分为基准分对每人的内务和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打分,将当月的打分平均为当月内务卫生分数。
第十三条 执勤备战检查的实施
中队执勤备战实行每天检查,结合交接班由战斗员对各自分工保养的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清理,中队干部、班长适时抽查。评分标准为末及时保养好个人防护装备的发现一处扣2分,末保养好分工保养器材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末保养好器材,影响灭火战斗的,每次扣10分,无故不参加灭火战斗的,扣10分。执勤备战总分20分,将20分减去每月所扣分数为当月执勤备战分数,不负分。
第十四条 火场纪律与着装以及火场作风检查的实施
在中队接警出动或上级检查所进行的紧急出动时,动作缓慢者视情况扣2-5分,着装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扣2-5,在火场中火场纪律差,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视情况扣5-10分。
第十五条 业务训练检查的实施
1、业务训练采取月考核的形式。
2、日常业务训练与月考核相结合。训练中违反训练操作规定,不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的,发现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的,每次扣5分。对训练中出工不出力者,视情况扣2-5分。
2、按支队训练计划,大队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对个人训练项目、班组训练项目和中队训练科目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于每月底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对考核前达到月初所制定的指标进行奖励。
3、月考核成绩每月考核后公布。(具体参照政和消防大队训练考核方案)
第十六条 不参加早操的,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3分,第三次扣5分。点名末到的,一次扣2分,紧急出动无故末到的、一次扣5分,超假、不假外出视情况给予5—20扣分。岗哨兵未按规定着装的扣2分,脱岗漏岗者5分。
第十七条打架斗殴的视情况扣10-20分,破坏公物的视情况扣10-20分,顶撞上级,(包括班长),影响团结的视情况扣5-20分。
第十八条在上级检查工作中,因个人原因,出现问题的,视情况扣5-10分.
每月考评结果与本月福利挂勾,每月考评结果总分的百分比乘以当月福利即为每月所发放的福利补助,超过满分者,根据多余部分按比例发放。
加 分 标 准
第二篇:消防支队士兵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关于印发《XX市消防支队士兵目标
管理考评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大队、中队,消防医院,机关各部门:
为适应我支队兵员管理现状,根据各单位去年实行 《长沙市消防支队士兵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情况,规范士兵目标管理考评程序、内容,现作部分修改,原[2002]武消司字第33号文件自行作废。望各大队、中队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遵照执行,以提高全市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的水平。
中 国 人 民
XX市消防支队
武装警察部队
二○##年五月二十日
XX市消防支队士兵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我市消防部队士兵管理与竞争机制,适应兵役制度改革之后的新形势,培养“四有”士兵,提高士兵军政素质和,倡导安心服役、乐于奉献的良好风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队兵员、士官管理规定》、《执勤条令》等有关规定和我市消防部队制定的有关制度为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考评的结果,作为士兵入党、晋职晋级晋衔、立功受奖、义务兵选改士官和二级以上士官发放工作奖金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 对士兵的目标管理考评,由支队司令部负责,警务科承办,各中队组织实施。
第二章 考评对象和内容
第五条 本办法考评的对象为支队所属士兵(外借士兵除外)。
第六条 对士兵考评的内容为队伍管理和执勤训练两大部分。其中队伍管理包括内务卫生、环境卫生、一日生活秩序、警容风纪、作风纪律五个方面,执勤训练包括执勤备战和业务训练两个方面。
第三章 考评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一票否决原则。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纪行为的士兵,不纳入年终个人评优评先的对象。
第八条 公开、公正的原则。考评人员应维护考评的公正性,并公开评分标准,公布每月考评成绩,禁止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
第九条 加扣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士兵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按要求进行扣分。凡在总队、支队和地方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荣誉的,可按照加分原则予以加分。
第四章 考评方法
第十条 士兵目标管理考评采取百分制的方法,支队制定统一的士兵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100分)。其中队伍管理50分,包括内务卫生10分、环境卫生10分、警容风纪10分、作风纪律10分、一日生活秩序10分;执勤训练50分,包括执勤备战20分、业务训练30分。中队按照本标准逐一检查考核扣分,所有扣分以扣完本项分数为止,最后统计得出每个士兵的评分。
第十一条 中队应建立士兵目标管理考评小组,规范考评秩序。考评小组应由中队干部、班长或骨干、文书组成,每次检查考核可由干部随机抽选考评小组成员,但人数应保持3—5人。
第十二条 中队干部每周组织定期考评,即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环境卫生、执勤备战考评各不少于一次,业务训练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分别建立登记表格,详细记录;对一日生活秩序、作风纪律进行随机考评,将考评结果详细记录在《中对要事日记》上,每周将扣分情况汇总公布,使考评工作贯穿于整个部队管理当中。
第十三条 考评发现的问题于每天交接班时或饭前予以指出,并限定整改期限。每次队务会、班务会总结本周考评情况,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向存在问题人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第十四条 考评秩序。每周由执勤队长组织中队考评小组对队伍管理和执勤备战进行检查评分,每周的检查评分一般记负分,每四周统计出当月队伍管理最后得分。每月由中队长按支队下达的训练内容对士兵进行训练考核,得出本月业务训练得分,二者相加为本月月评分,三个月的平均分为季评分,四个季度的平均分为年度总评分。
第十五条 中队应建立考评成绩公布栏和各类登记本(式样见附表),每周对考评成绩进行公布,每月按要求填写《士兵目标管理考评档案》。各中队每季度将考评成绩进行汇总,并在一周内报司令部警务科。
第十六条 支队司令部对各中队的考评结果实施监督,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考评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司令部每季度应对全支队士兵目标管理考评成绩进行通报。
第五章 评分标准
第十七条 记分原则
(一)加分原则:
(1)训练成绩突出,在支队考核中单项取得前三名者分别加5分、4分、3分;
(2)训练成绩突出,在中队每月考核中单项成绩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3)在支队进行的各项活动中,取得前三名者,分别加5分、4分、3分,集体项目参加者每人加3分;
(4)在大队、支队、总队及以上级简报或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者,每篇分别加1分、3分、5分;
(5)受支队表彰者加2分;
(6)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奋不顾身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加10分;
(7)发现和避免了事故案件发生,使中队的利益免受损失的加3分;
(8)受到支队嘉奖以上奖励的予以加分,嘉奖加2分,三等功、优秀士兵、红旗驾驶员加10分,二等功以上的加20分。
(9)其它方面表现突出者,酌情给予加1—3分。
(二)扣分原则:
1、作风纪律:
(1)无故不参加中队组织的各种学习及各项活动一次扣1分;
(2)不按时完成学习教育的作业、心得体会一次扣1分;
(3)学习中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4)政治教育、业务理论和条令考试不及格扣2分,不参加扣5分;
(5)不尊重领导,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一次扣5分;
(6)不安心工作,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或进行营利性活动一次扣5分;
(7)盗用公共财物或他人钱物一次扣10分;
(8)集合拖沓,精神不振每次扣1分;
(9)不团结同志,有导致内部不和的言行和发生内部打架斗殴一起扣4分;
(10)发生警民纠纷一般情况扣1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扣分;
(11)士兵与驻地女青年谈爱或交往过多扣5分;
(12)违规出入公众娱乐场所消费扣2分;
(13)私自佩戴手机、呼机和购置个人交通工具扣10分;
(14)违抗上级命令,不听从上级安排一次扣10分;
(15)礼节不周,礼貌不全一次扣1分;
(16)擅自容留外来人员在队留宿一次扣5分;
(17)士兵证丢失或士兵证擅自交与他人使用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扣10分;
(18)不爱护公共财务、不及时关水断电一次扣1分;
(19)不假外出,一次扣5分;
(20)请假不销假,一次扣2分;
(21)随地吐痰、丢烟头、纸屑,发现一次扣2分;
(22)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5分;
(23)喝酒、赌博和打架斗殴,情节较轻者,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每次扣10分;
(24)侮辱、打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新战士,侵占其利益,情节较轻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每次扣5分;
(25)打击报复向上级反映问题人员,情节较轻者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每次扣5分;
(26)语言不文明,称呼不当,乱呼小名绰号一次扣1分;
(27)公差、公派,因不遵守部队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扣10分;
(28)未经批准擅自下河游泳或其它具有危险性的场所发现一次扣10分。
(29)哨兵站岗姿势不标准,未履行哨兵职责者每次扣1分;
(30)哨兵脱岗一次扣2分、漏岗一次扣5分。
二、一日生活秩序
1、不按规定时间起床,就寝一次扣2分;
2、出操、操课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缺席一次扣5分;
3、午休时和就寝后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一次扣2分;
4、执勤班长不按作息时间发出信号一次扣2分。
三、执勤备战
1、个人防护装备未按规定折叠摆放一次扣2分;
2、在抽查中发现不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所在岗位所需的器材装备扣2分;
3、分工保养的车辆器材卫生差扣2分,
4、器材装备不能保持完整好用,发现一次扣2分;
5、器材装备丢失、损坏一件扣5分;
6、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交换执勤岗位一次扣2分;
7、因空岗、漏岗导致延误灭火出动影响灭火行动一次扣5分;
8、无故不参加灭火出动和实战演练,上级部门的检查不在位一次扣5分;
9、灭火战斗消极,临阵畏缩,情节较轻者每次扣5分,情节较重者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每次扣20分;
10、灭火出动途中,不按规定乘车发现一次扣所乘人员2分,执勤车驾驶员5分,造成事故扣10分;
三、警容风纪:
1、着装、仪容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2、行为举止一处不规范扣1分;
3、佩戴饰物一处扣1分;
4、个人卫生不清洁每次扣1分。
四、环境内务卫生:
1、分工负责的卫生责任区不清洁一处扣1分;
2、对所分工的卫生责任区不进行打扫扣2分;
3、内务不整洁,室内物品放置不规范扣1分;
4、被子折叠不规范一处扣1分,为折叠的扣3分;
5、床底物品杂乱,乱放物品、鞋子、腰带、帽子摆放不规范一处扣1分;
6、床头柜、壁柜、储藏室、学习桌抽屉物品摆放不符合中队规定每次扣1分。
五、业务训练
1、无故不参加中队的训练一次扣5分;
2、训练中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3、训练中出工不出力,不遵守操场秩序一次扣1分;
4、在支队组织的业务技能考核中,考核不合格者扣5分,不参加考核者扣10分;
5、训练中不遵守训练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规定,未造成事故扣2分,造成事故扣5分;
6、训练成绩差,月考核成绩未达标者,每次扣5分;
7、集体项目考核时,成绩未达标者,每人扣2分;
8、业务理论、条令条例知识不熟悉,抽查中回答不出者,每次扣1分。
第十七条 凡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一律在季评分上予以扣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到警告处分的扣10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扣20分、受到记过处分的扣30分、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扣40分。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警容风纪检查的组织实施。
中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警容风纪检查,通常在上午操课前进行,由执勤队长组织实施,除值班和全休病号外一律参加,一般程序是:
(一)宣布执行事项,执勤队长陈述警容风纪检查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二)调整队形,应按场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实施检查,由执勤班长先对中队干部检查,然后执勤队长对战士逐个进行检查;
(四)由执勤队长实施讲评;
(五)每周由考评小组统计评分并公布。
第十九条 内务环境卫生检查的组织实施
中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内务环境卫生检查,通常在交接班之前进行,由执勤队长组织实施,各班正副班长、文书参加,一般程序是:
(一)宣布执行事项 由执勤队长陈述环境内务卫生检查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二)实施检查 由执勤队长和各班班长共同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法:环境内务卫生由执勤队长和各班班长分工检查,共同统计评出结果。
(四)由执勤队长组织实施讲评
(五)每周由考评小组统计评分并公布。
第二十一条 一日生活秩序检查和作风纪律检查的实施
一日生活秩序和作风纪律由中队考评小组成员实行随机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详细记录在《中队要事日记》上,每周由考评小组统计评分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 执勤备战检查的实施
中队执勤备战实行每天检查,结合交接班由战斗员对各自分工保养的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清理,中队干部、班长适时抽查。每周由考评小组统计评分并公布。
第二十三条 业务训练
业务训练采取月考核的形式
1、业务训练中违反训练规定的,对照标准扣个人分。
2、按支队训练计划,每月月底对个人训练项目、班组训练项目和中队训练科目考核,个人训练项目成绩未达标者对照标准扣个人分、班组训练项目成绩未达标者,对照标准扣班组个人分,中队集体项目考核未达标者,扣个人分。
3、月考核成绩每月考核后公布。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四条 依据士兵的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其中考评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称职,60-80分(含6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二十五条 根据考评成绩,每月对二级以上士官发放工作考评奖。考评成绩为100分者,每月500元,其余依照得分率来发放,但考评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含60分)全额扣发。
对实行一票否决的士官,扣发三个月工作考评奖。
第二十六条 对年度考评成绩不合格的义务兵,取消转士官资格。对年度考评成绩不合格的士官,一律不予晋职晋级晋衔,列为当年的复员对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支队司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可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第二十九条 消防医院和警勤中队的士兵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从20##年6月1日起实施,支队原[2002]武消司字第3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
表一:中队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登记表(公布栏)式样
表二: 中队 季度士兵目标管理考核成绩报表
表三:各种登记表格及封面式样
武警长沙市消防支队
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附表一:
中队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登记表(公布栏)
月 日—— 月 日
注:1、公布栏用白底黑字,铝合金框边;
2、标题用二号加粗黑体字;其他文字用四号加粗仿宋体字;
3、姓名用红色不干胶粘贴,成绩用黑色彩比填写。
附表二:
中队 季度士兵目标管理考核成绩报表
中队盖章: 中 队 长:
政治指导员:
年 月 日
士兵目标管理考评
综合登
记
表
武警________消防中队
二O##年度
________中队目标管理考核 月得分登记表
年 月第 周 审核人:
第 页
士兵目标管理考评
内务
卫生检
查
登
记
表
武警________消防中队
二O##年度
________中队内务卫生检查登记表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第 页
士兵目标管理考评
警容风纪检
查
登
记
表
武警________消防中队
二O##年度
________中队警容风纪检查表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第 页
士兵目标管理考评
业务
训练成绩登
记
表
武警________消防中队
二O##年度
________中队业务训练考核成绩表
时间: 考核人:
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