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书
单 位
责任人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严格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一、 消防责任目标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消防责任事故,火灾事故为零。
二、 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责任;
(三)及时办理临时建筑消防审批手续,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临建内及施工现场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四)严格生产、生活明火作业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擅自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设计、布设电气设备;不违章使用电暖气、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超负荷运转,不带病运行;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教育、演练;施工人员全部达到“三懂三会”的要求;
(七)配备与施工现场相适应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及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做到完好有效;
(八)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纠正不安全行为,做好检查记录,搞好消防工作总结,做到奖罚分明;
(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学校与全体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学校与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每年学校要对教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都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安检,每学期要进行至少两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3.各处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要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管好本部门的电,不胡拉乱接,不超负荷使用或不关电源。要教育老师在办公区内禁使明火,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室负责人对本室的消防安全负责。
4.各位教工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班级每学期要至少进行2次消防主题班会。
班级每学期要出至少1期消防主题的板报或手抄报。
班级每年要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消防课;举行一次演讲或征文比赛;组织参观一次消防队站;观摩一次消防灭火演戏或举办一次消防运动会;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指导学生
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班级每学期都要向学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资料,以作为学校考核班级的依据之一。
5.各位教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
6.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对不参与学校进行的消防培训,不会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参与学校任何先进的评比。
7.后勤人员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要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学校任何工作人员,都应视学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学校都将追究相应责任。
校长签字: 教职工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