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深入开展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和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按照全总和银川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今年我县工会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本年度被各类大学、职业技术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全日制高中(不含各类民办学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以及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的困难职工子女。
2、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
3、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5、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6、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助学方式
1、全县各基层工会要从实际出发,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助学活动,对贫困学生的助学可以直接提供资金帮扶、
结对帮扶、与企业设立定向冠名助学相结合,也可以为贫困学生捐赠书籍和学习用具、协助落实低保政策、联系学杂费减免和申请助学贷款。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智力帮扶。可以通过开座谈会、组织参观、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组织所资助的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各基层工会要深入了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为未就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信息,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服务,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已毕业的困难大学生给予必要的创业指导和小额借款,尽可能地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就业。
三、助学程序
1、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填写《20xx年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审批表》或《20xx年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助学审批表》,基层工会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县级工会审核。
2、凡申请资助的公司困难职工(农民工)须提供以下材料:困难职工申请助学的申请、困难职工档案表、职工双方工资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出具无工作证明),以及职工和受助学生的户口薄、身份证、考生成绩通知单、录取通知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患重大疾病或残疾人困难职工需出具病历或残疾人证复印件。
3、各基层工会所属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助学由各基层工会负责,贫困生多且救助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
县总工会给予适当救助,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务必于7月30日前报送县总工会帮扶中心。
四、申请报名处:
公司行政人事部
五、联系人及电话:
马 赛(工会专员)
电 话:8988288
六、凡申请资助的公司困难职工(农民工)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表(基层工会负责人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档案(单位盖章)
3、本人困难申请。
4、单位或街道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家庭生活状况证明)。
5、困难职工身份证和全部家庭成员户口本的复印件(因本人或家庭成员疾病造成困难的,有医院诊断证明及缴费单据复印件;因子女上学造成困难的,有子女学生证复印件或就读学校证明、入学通知书、缴纳学费单据等)
8月份将对 “金秋助学”活动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并形成总结材料进行上报。
请有意要写申请的困难职工抓紧时间提交申报材料!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远大中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
第二篇:关于“金秋助学”和“送温暖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崇工办发〔2011〕 号
关于开展“金秋助学”和“送温暖工程”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20##年全区工会为企业职工办十件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发〔2011〕26号)精神,20##年我市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和“送温暖”活动,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
(一)助学对象
工会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以及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2、实行计划生育的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3、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4、遭受干旱、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5、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活动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从7月15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
(三)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总工会要积极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通过走访政府教育部门等方式,了解掌握当地政府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助学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做好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单位助学工作的沟通协调,作好衔接,实现分工协作,避免重复救助。在此基础上,确定工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计划筹款数和助学方式,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努力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
2、要积极协助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优惠政策,以及培训、创业、社保、税收等方面的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使全部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资助和帮助。同时要加大对助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推动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发挥政府的主渠道作用。
3、要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重点做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努力确保他们顺利就业。
4、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智力帮扶。暑假期间,各地工会可通过开座谈会、组织参观、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组织所资助的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5、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助学活动,特别是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于9月10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含各地政府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助学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和统计表报送市总工会劳动保护保障部。
二、送温暖工程
(一)活动时间
20##年12月中旬至20##年春节前。
(二)覆盖对象
20##年送温暖活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面向先进模范人物,面向困难职工群体。
(三)主要内容
各级工会组织在送温暖活动期间,要根据不同群体的情况,采取多种途径,努力推动和帮助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地工会要深入到因后金融危机、发展方式转变、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造成困难职工人数多、困难程度大的地区和企业,以及困难职工居住比较集中的社区、工矿企业,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致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同时要对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民生政策的情况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地方建立和完善帮扶解困的长效机制,并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为工会更好地开展帮扶工作奠定物质基础。要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
2、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各地工会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好对已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群体、困难企业的扶贫济困和走访慰问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全覆盖、不遗漏”的工作目标。对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适当提高生活救助标准;对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对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的失业困难职工提供自主创业指导和小额贷款,帮助他们创办中小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对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子女上学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积极帮助尚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早日找到工作。配合党委政府解决好灾区职工群众的过冬取暖和其它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3、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权益维护工作。各地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足额按时拿到工资平安返乡过年;根据年终岁首劳动争议高发的特点,各地工会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要深入企业(工地)、社区以及车站、码头等人员比较集中场所,采取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对涉及广大职工和农民工群体政治权益、劳动权益、经济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知法懂法的能力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4、积极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等服务工作。各地工会要继续与铁路、交通等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通过帮助购买团体票、组织专列专车专机、开展优质服务安全运输劳动竞赛等方式,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购票难、乘车难、返乡难等问题;要关心企事业单位职工体面劳动的状况,企业工会要对企业内部涉及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生活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努力推进职工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的改善,为提高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水平做好服务工作;要注意做好节日期间广大职工对学习、生活、娱乐等方面需求的服务工作,通过组织文体活动、医疗体检、健康咨询、生活讲座等活动,丰富广大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5、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做好精神帮扶工作。各地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既要做好物质帮扶也要做好精神帮扶工作。要重点做好三类人群的精神帮扶工作。一是先进模范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在精神上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二是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群体。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在帮扶中心或与新闻媒体、网站联合开设心理咨询电话热线、心理健康宣传栏,派出心理疏导小分队深入企业等方式,对广大新生代职工、农民工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专家答疑解惑等人文关怀,同时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精神需求及诉求愿望,鼓励他们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农民工。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县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各级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多方筹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注重工作实效。
2、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要做到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区总十一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两个普遍”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工会帮扶工作和帮扶中心建设,不断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实现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3、要严格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管理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下拨给各县(市、区)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10%用于20##年春节送温暖活动,春节前须用完,不得节余),并认真进行监管。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开展扶贫济困维权,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4、各地工会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策划组织好启动仪式,确保与市总启动仪式同步进行。
5、各地在送温暖过程中,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群众,注意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6、各县(市、区)总工会要于20##年12月31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报告和《送温暖工程统计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计表》报送市总工会劳动保护保障部。同时请将电子表格发送到电子邮箱szbzb7840522@163.com,并通过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填写报送《送温暖工程统计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计表》。
联系电话:7965522
附件:1、送温暖工程统计表;
2、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计表
3、“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
4、“金秋助学”申请表。
崇左市总工会办公室
二〇##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工会 助学 送温暖 通知
崇左市总工会办公室 20##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40份)
广西工会金秋助学金申报表(大学生)
冠名助学金名称: 年 月 日
广西工会金秋助学金申报表(高中生)
冠名助学金名称: 年 月 日
各县(市、区)总工会20##年开展“金秋助学”
活动统计表
县(市、区)总工会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上报时间:
1、20##年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 万元,其中:
(A)各县党委政府资助 万元;
(B)社会捐助 万元;
(C)各县(市、区)总工会投入 万元;
(D)其它方面筹集 万元。
2、20##年助学活动共发放助学款 万元,其中:
(A)小学和初中阶段 万元;
(B)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万元;
(C)大专以上 万元。
3、20##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人,其中:
(A)小学和初中阶段 人;
(B)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人;
(C)大专以上 人。
4、20##年助学活动中共计资助困难农民工子女 人,发放助学款 万元,其中:
(A)小学和初中阶段 人,发放助学款 万元;
(B)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人,发放助学款 万元;
(C)大专以上 人,发放助学款 万元。
5、20##年助学活动中,各县(市、区)总工会共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人,其中:
(A)提供见习、实习岗位 个;
(B)提供就业技能培训 人;
(C)提供创业培训 人,发放小额贷款 万元;
(D)提供就业信息 条;
(E)举办招聘会 场;
(F)向 人发放求职补贴合计 万元;
(G)帮助实现就业 人。
捐助特困职工子女情况汇总表(大学生)
单位: 年 月
捐助特困职工子女情况汇总表(高中生)
单位: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