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劳伦斯关于做好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
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车间部门的全体在厂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并报省教育工会同意,学校决定在今年6月召开宁波劳伦斯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各车间认真组织好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现将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原则:
1、本届职会设代表 人,约占公司职工总数的25%左右。
2、根据工作需要和统筹兼顾的原则,代表名额主要按照各车间在岗人员实行统一分配。
3、代表的产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自下而上充分酝酿讨论。
4、代表资格审查,各代表产生后,由公司行政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方可成为正式代表。
二、代表结构和名额
1、各单位的代表构成中,即要考虑车间各类人员的结构,又要充分考虑代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切实体现企业工作的特点。党、政、工、团、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女教工、工人代表均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代表条件:
1、凡是企业在职职工均可选为代表。
2、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不谋私利,秉公办事,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爱岗敬业,表现突出,并在学校
改革、发展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
4、热心职代会工作,能密切联系职工,正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5、能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带动广大职工贯彻教代会决议。
特此通知
月
二OO九年五厂办公室
第二篇:关于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车间、各部门、各工会分会:
XX公司工会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党委同意、上级总工会批准,拟于20xx年12月上中旬召开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议程:
(一)审议、通过《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四)召开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选举工会主席及经审委员会主任。
二、代表的选举及名额分配
本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按公司在编职工总数的8%民主选举产生,拟选代表120名。其中女职工代表不少于30人。
工会会员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工会会员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职工人数应超过本部门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20%,候选人获得所在部门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选票时,当选为正式代表。
各部门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在11月25日前将代表名单汇总表和代表登记表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公司工会。
三、代表的职责
积极参加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大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审议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做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保持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团结广大职工一道为公司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四、 工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及名额
本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人。
工会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基本条件
(一)本人为工会会员;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三)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办事,维护职
工的合法权益;
(四)作风民主,办事公正,爱岗敬业,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五)熟悉工会知识和业务,热心工会工作和服务职 工,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工会分会为单位进行推荐,各工会分会在11月25日前将推荐的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公司工会。 四、要求
(一)各部门、各分会要精心组织好本次代表选举和工会委员推荐工作,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确保选举各阶段工作如期完成。
(二)选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意愿,严格按照代表的比例、分配名额选好会员代表。广大职工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认真选好职工会员代表,为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做出努力。
附1 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2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XX公司工会委员会
20xx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