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由:
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的合法妻子。被申请人于 年来 省 市工作,工作单位为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一直居住在位于 市的公司宿舍内。 年 月 日,被申请人离开公司宿舍,从此杳无音讯,申请人就此曾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经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及申请人等多方查找,但至今仍下落不明,且已经超过四年。被申请人失踪前这段时间,一直在公司工作和居住, 年 月 日,申请人向贵院申请被申请人宣告失踪,贵院于年 月 日依法作出( ) 法民特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被申请人失踪。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4年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6、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审理中仍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公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 致
省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宣告死亡申请书
宣告死亡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证据名称、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