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卫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文件
广卫总字[2013]第10号
关于修改《劳动管理与综合治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各车间班组:
根据公司《工资方案》相关补贴的调整,特对《劳动管理与综合治理制度》作相应修改。
修改后的《劳动管理与综合治理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请各科室、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做好传达工作,并严格按新规定执行。
附:《劳动管理与综合治理制度》
二〇##年七月十八日
劳动管理与综合治理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公司须加强劳动管理与综合治理工作,强化考勤制度、劳动纪律,完善综合治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考勤制度
(一)考勤员职责
1.科室、班组是考勤的基层单位,各科室、班组应指定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本科室、班组的考勤统计。考勤员名单须报人事总务科备案。
2.考勤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考勤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负责,大胆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本科室、班组人员每天的出勤情况并如实做好记录工作。
3.考勤员必须在每天下午4:00时前登记本部门、班组每位员工当天的出勤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4.考勤员必须在次月的第三个工作日将本部门的考勤簿及《离岗条》一同上交人事总务科,为考核员工出勤情况提供准确的原始凭证。
5.如公司领导和人事总务科人员需现场检查考勤情况,所属部门考勤员必须积极配合。
(二)请假手续、批准权限及奖罚条例
1. 请假手续
(1) 凡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补休假等)都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离岗条》,按批准权限由批准人签名后交考勤员登记才能离岗。
(2) 请假时间以4小时的整数倍计算,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8小时计算,如此类推。
(3) 因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回厂上班的,必须在当天上午10时前打电话向本部门主管请假并通知考勤员代办《离岗条》,超过10时,按违反规定处理。
(4) 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离岗又没有充分理由的,按旷工处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离岗超过一天的,考勤员必须上报人事总务科备案。
(5) 上班后离厂的,必须先办理手续后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外勤手续
(1) 外勤(包括在公司以外进行的一切公务活动、总厂到分厂或分厂到总厂工作、参加各项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
(2) 凡外勤都必须办理外勤手续,当天上班后外出或返回的须预先口头向本部门主管请假,本部门主管不在,须向上一级主管请假,部门主管外勤必须向上一级主管领导请假。外勤须通知考勤员做好记录。
(3) 凡外勤1天或以上的,必须提前填写《离岗条》,经批准后才能外勤。特殊情况必须在外勤当天10时前打电话向本部门主管请假,并考勤员代办《离岗条》。
3.批准权限
(1) 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病假必须出示有关证明,经本部门主管审核,由人事总务科按规定批准;长期病假,须由人事总务科组织进行劳动鉴定后,经总经理批准。
(2) 当月事假累计2天之内由本部门主管批准;累计超过2天,先经本部门主管同意,由上一级主管批准。
(3) 补休由本部门主管批准,连续补休2天以上的,先经本部门主管同意,由上一级主管批准。
(4) 连续请事假5天及以上的,须提出文字申请,经本部门主管和上一级主管加具意见交人事总务科,由人事总务科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请假手续。申请须附在考勤本上。
(5) 连续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补休假等)合计超过30天的,须将考勤簿交人事总务科,休假后须报经总经理批准重新上岗。
(6) 班长、科长、项目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外勤必须经上一级主管批准。
4.处罚条例
(1) 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就离岗,按旷工处理,扣罚当月全月奖金,计件人员扣罚200元。连续旷工超过2天的,辞退处理。
(2) 迟到本月内第1次扣罚20元,第二次扣罚30元,第三次50元,超过3次记过处理,扣罚100元。
(3) 早退按旷工处理,扣罚当月奖金,计件人员扣罚200元。
(4) 没有按规定办理外勤手续就外勤的,本年内第1次警告处理,第2次通报批评,扣罚50元,第3次记过处理,扣罚100元,第4次记大过处理,扣罚300元,第5次降级或撤职处理。
(5) 无充分理由不参加各类要求参加的培训课,本年内违反第1次警告处理,违反第2次通报批评,违反第3次记过处理,违反第4次记大过处理,违反第5次降级或撤职处理,违反第6次辞退处理。
(6) 考勤员没有按规定监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情况,没有及时做好考勤记录,发生失责事件,本年内第1次警告处理,第2次通报批评,扣罚50元,第3次记过处理,扣罚100元,第4次记大过处理,扣罚300元,第5次更换考勤员。
二、加班规定
(一) 员工应在制度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未能在制度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而自行加班的,不计算加班工时和加班工资。
(二)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在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按加班审批权限审批后才能加班。各审批人要严格控制加班,把好审批关,。不按审批权限审批的加班条无效。加班计件的不需填写《加班申请表》,考勤员在考勤本作记录,休息日加班工时满4小时或8小时可安排调休,其他时间加班不能安排调休。
(三) 《加班申请表》必须是盖有人事总务科的印章,没有加盖人事总务科印章的《加班申请表》不作为加班核算依据。《加班申请表》统一由各考勤员到人事总务科领取,人事总务科做好领用登记。加盖有人事总务科印章的《加班申请表》不得随意丢弃或另作他用。
(四) 加班审批权限按下表:
说明:1.生产班组人员加班必须由班长安排。
2.安排加班管理人员必须为科长以上级别,可以为非本科科长、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3.批准人必须按审批权限表内指定人员,安排加班管理人员不能替代。
(五) 在公司内加班必须如实打卡,没有打卡记录不计算加班工时。公司外加班的如实填报加班时间,出差期间休息日没有工作的不算加班,有工作的如实报加班时间。加班时间不得虚报、多报,用餐及其他非工作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六) 人事总务科每月负责抽查,查加班条的审批权限,查实际加班时间,加班条不符合规定的全部退回不作核算,如发现有虚报、多报加班工时的,则追究当事人和批准人的责任,报总经理处理。
(七) 当月加班累计工时原则上不能超过32小时,加班后原则上要安排调休(节假日除外),每月累计结余加班工时原则上不得超过32小时。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调休的,每月底由人事总务科结算,保留32小时后,超出部分工时计发加班费。
(八) 各部门考勤员每月初3日前负责将本部门的《加班申请表》装订成册,加上封面(封面要求填写:XX科,X年X月加班申请表)与考勤本一起交人事总务科。
三、休假规定
(一) 年休假
1.职工在本企业工作满1年均可享受年休假。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 年休假15天。
2.年休假原则上由公司集中安排,公司可根据生产情况和年度节假日、旅游活动等情况安排年休假。一般情况由公司统一安排3天年休假在春节期间休假,2天统一安排集体旅游,其余年休假时间由员工自行安排,经本部门主管审核和上一级主管批准,报人事总务科备案后休假。
3.当年年休假在当年内休完,未休完的按加班工时计发加班工资。
4.本企业工龄已满1年以上的,年休假定在每年1月份发放。本年度内满1年的,年休假在满1年的月份发放(除12月份),满1年的月份属第一季度的,当年年休假折算发放2天,属第二季度的,折算发放1.5天,属第三季度的,折算发放1天,属第四季度的(除12月份),折算发放0.5天。在12月份满1年的不发放当年年休假。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本企业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本企业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本企业工龄满20年及以上,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其他假期休假规定详见《假期一览表》。
四、 劳动纪律
(一) 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制度时间上下班,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度。具体班次和休息时间如下:
(二) 离岗必须严格按《考勤制度》执行。
(三) 上下班必须到电子考勤机打记录,考勤机的记录作为员工出勤依据之一。上班时间内的考勤由各部门考勤员负责记录。
(四) 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长裤,裤长最短为9分裤,进入生产场地必须戴工作帽,不得穿露趾露跟鞋,鞋跟不得高于3公分。任何时候禁止穿拖鞋、裤衩、背心进入公司区域。违者通报批评,每次罚款20元,本月内违反3次的,记过处理,罚款100元。
(五) 上班时间必须佩戴上岗证(新员工为新员工学习证),上岗证应戴在工作服左袋上,并应保持清洁,不得随意涂改和故意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人事总务科更换。违者每次通报批评,罚款20元。
(六) 上班前四小时内不能喝酒(公事除外),违者责令立即离开工作场地,记过处理并罚款100元,再违反者作辞退处理。因公事酒后不得进入生产场地工作,违者责令立即离开生产场地,记过处理并罚款100元。
(七) 上班时间内不得随意过岗闲谈、高声喧哗、吵闹、四处游荡、睡觉,不得看非工作需要的书、报、刊,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听歌、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使用公司电话聊天。不得在生产场地吃东西(休息时间在休息区除外),不得在办公场地聚众吃东西闲聊,违者通报批评,每人罚款20元,本月内违反3次的,记过处理,罚款100元。
(八) 不得在非指定区域和非休息时间吸烟,违反按《吸烟管理规定》处罚。
(九)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和上级主管合理的工作安排和调动。没有充分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并怠工的,部门主管应报人事总务科,责令其停工作检查和培训学习,停工培训期间不计发工资,并记过处理。不服从工作安排并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扣罚当月全月奖金,计件人员扣罚200元。连续旷工超过2天的,辞退处理。
(十) 未按工作计划要求的质量、数量、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属部门工作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指定实施责任人的,追究实施责任人的责任,造成后果严重的,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未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通报批评并扣罚责任人50元,再不能完成的,记过处理并扣罚责任人100元,多个责任人同时同额扣罚。仍不能完成的,记大过处理并扣罚责任人300元。还是不完成的,降级或撤职处理。
五、综合治理规定
(一) 员工触犯国家法律、地方法规、计划生育政策等,公司配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辞退出厂。
(二) 在公司范围内(包括宿舍区)严禁任何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聚众赌博、吸毒、嫖娼及参加邪教组织。若有违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辞退出厂。
(三) 盗窃公司及员工财产和资金者,退赔全部财产和资金,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辞退出厂。
(四) 恶意恐吓、打击报复,危害公司员工安全,一经发现给予辞退处理。
(五) 盗取或复制公司机密资料、向外界泄露有关公司商业机密资料,一经发现,赔偿公司一切损失并辞退出厂。
(六) 破坏公司财物照价赔偿并给予辞退处理。恶意破坏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照价赔偿并辞退出厂。
(七) 员工出入厂区必须按物业公司《出入管理规定》执行,服从保安员的管理,违反规定由物业公司处罚。当月被物业公司投诉 1次的,警告处理,被投诉2次的,通报批评,扣罚50元,被投诉3次的,记过处理,扣罚100元。
(八) 一切来访人员(包括私人来访)必须物业公司《出入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经主管副总批准不得进入车间、办公室、仓库、宿舍,因公来访在会议室接待,因私来访在保安室接待。经主管副总批准进入车间、办公室的,必须佩戴“来宾证”和 “来宾帽”,并由相关人员陪同才能进入。发外加工单位人员经生产科批准进入。发货人员经资材科批准进入。违反本条规定每次给予被访者罚款50元。
(九) 一切外来人员(包括员工亲属)未经人事总务科批准禁止进入宿舍,禁止留宿一切外来人员(包括员工亲属)。因特殊情况留宿员工亲属的,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总务科审核,主管副总批准后才能入住。违反本条规定的,扣罚当事员工100元/天。
六、其它
(一)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与其他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人事总务科。
二〇##年七月十八日
假期一览表
加 班 申 请 单
离 岗 条
重新上岗申请
第二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定期研究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环保局综治办要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逐级下达责任书,分解管理目标,明确责任,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抓好学校的治安管理,健全、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做好防盗、防抢、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协助各级综治委、公安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先进,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五、坚持“一票否决权”制度。在开展考核评比中要认真行使“一票否决权”,对单位职工治安灾害事故、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资格,并追究单位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制度
一、严格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明确内容,严密组织,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安全检查采取自查、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要害部位的检查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各分场领导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林区刑事、治安案件情况。
四、安全检查的结果要形成记录,必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检查和被检查方均需签字备案。对检查出来的一般问题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落实。
会 议 制 度
一、会议的任务:传达学习、研究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要法规制度以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决定和工作部署,听取有关综治工作的汇报,解决综治工作上的难点和疑点问题,讨论综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综治目标考核、矛盾纠纷排查、综治形势分析等工作。
二、会议的召开: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主持。
三、会议人员:按相关要求由场综治办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会议组织:会议由综治办公室安排日程,提前通知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参加综治会议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及决定事项的督办由综治办公室负责。
因疏于防范、工作失职而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事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查清发案原因,按照党纪政纪对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分。
要情报告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必须及时逐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作出的有关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的重大事件、问题及处置情况;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情况;
五、上级要求报告的其它事宜。
学 习 制 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业务和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学习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并根据需要自觉地学习综治、保卫业务知识。
三、根据各个时期的社会治安情况,主动配合、认真抓好以综治工作为中心的安全防范教育,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四、学习有安排布置,有检查落实,年终有考评,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实行奖罚分明,保证政治和业务学习落到实处,常抓不懈。
值 班 制 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离岗位,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二、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辖区的情况。
三、要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工作,不能出现无人在场或请场外人代班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