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缴费通知
各班级:
20xx年12月9日我校正式启用银校通学生收费系统,学生缴费方式发生变化,为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缴费方式,我处制作《学生缴费指南》,请各班班长通知班级每一位同学,缴费方式已经发生改变,按照优先级划分:1银行网点缴费,2 银行自助终端缴费,3 网银缴费 4 手机银行缴费(具体见学生缴费指南),请优先选择1,2方式缴费。
目前欠费学生(除去有贷款的学生)缴费必须在12月13号前采用新缴费方式完成缴费。否则,选课权限关闭,无法进行教务处选课操作(16号左右)。从本学年开始,学杂费统一由计财处开票,无需到东校区后勤财务部缴纳住宿费。
我校学生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和就学地贷款,目前两种贷款到账,近期由于收费系统之间进行数据转移,学生部分属性可能出现问题,所以贷款尚未完成冲抵学生学杂费,预计下周末完成生源地贷款。(就学地贷款发放时间比较延迟,预计要元旦前夕完成)欠费名单中如果与事实不符,请及时联系徐斌斌老师(2321067)。
注意:为方便同学们开通浙江建行网银和浙江建行手机银行,建行吴兴支行将于12月9日-12月18日9:00-16:30在财务大厅集中办理开通业务,免收手续费。请同学们携带浙江建行卡、本人身份证和手机前来办理,(逾期去银行网点办理需工本费等费用18元)。
计财处
学生缴费指南
各位同学:
为方便同学们便捷、快速缴费,现将同学们学杂费缴费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每年8-9月份。
二、缴费方式
建议同学们优先选择“银行网点缴费”和“自助终端缴费”这两种缴费方式。 非浙江籍同学在非浙江区域缴费只能在开通浙江建行网银或手机银行后缴
费,也可以在浙江省内进行以上四种缴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银行卡绑定
银校通学生收费系统与学生建行卡无需绑定,学校发放的建行卡只是作为学
生生活费、一卡通绑定、奖助学金发放时使用。学生银行卡丢失、损坏直接在浙
江建行网点办理补卡业务,如需绑定一卡通,在建行吴兴支行(东街)补卡时要求签约绑定即可。
2. 缴费#5@p打印
计财处11月底将完成统一#5@p打印工作,若学生需要#5@p用于报销,可在开学第3周工作日到计财处财务大厅办理#5@p打印。若学生#5@p遗失,计财处可以出具学生缴费证明。请同学们妥善保管缴费#5@p。
3. 学杂费缓缴
学生因为经济方面原因无法在9月份完成缴费,务必于9月25日前办理缓缴手续,提交《学杂费缓缴申请表》(计财处网页下载专区)至学院,逾期不予办理缓缴手续。缓缴申请时间期限统一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所有办理缓缴申请的学生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否则选课权限关闭,无法选课。若无特殊原因,往年学杂费欠费的学生不予办理本年度学杂费缓缴手续。
学生收费管理工作咨询电话:0572-2321067
注意:为方便同学们开通浙江建行网银和浙江建行手机银行,建行吴兴支行将于12月9日-12月18日8:30-16:30在计财处财务大厅集中办理开通业务,免收手续费。请同学们携带浙江建行卡、本人身份证和手机前来办理。
第二篇:学生缴费通知
学生缴费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方便大家在下学期按时报到注册,现将缴费要求通知如下:
1、学生缴费,学校计财处原则上不直接收取现金。
2、学生应在8月23日前将所交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发的银行卡上,学校计财处将于8月24日、8月31日分两次从银行卡上集中代扣代缴费用,并将缴费收据打印分发到院、(系),学生本人直接到系、院领取收据报到注册。
3、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钱存入学校发的银行卡上,逾期存入款项不再代扣代缴。如有卡务问题请咨询:0791—8127370 邓老师
4、若学生将应交费用存入非学校所发的银行卡上,学校财务无法代扣到款,只能由学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到计财处刷卡办理缴费,由此产生的刷卡手续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5、特殊情况也可以通过学校银行账号缴费,但必须注明学生姓名、学号及专业,并由本人携带转账复印件到计财处开具缴费收据。户名:南昌工程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南昌市洪都支行 账号:36001050400050001479
附:在校生20xx年度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计划财务处 201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