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利通[2014]1号
请求为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国有困难企业证明”的报告
临翔区工信局:
近来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份退伍军人要求办理提前退休,按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为60周岁,若企业属于国有困难企业的,职工年龄达到55岁以上的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必须有本企业“国有困难企业”的相应证明,才能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我们请求区工信局为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有困难企业”的证明,现将企业现状报告如下:
一、 企业基本状况
19xx年3月经临沧地区农垦分局批准,临沧利通实业有
限责任公司成立(简称临沧利通公司),由原临沧地区农垦商业公司、原临沧地区农垦分局塑编厂、原临沧农垦分局建筑队、原临沧农垦分局汽车队等四个分局直属企业合并组建,7月临沧农垦分局物资供销站撤销并入临沧利通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19xx年上半年全面停产,大部份职工下岗待业,公司经营重心转至利通酒店、房屋出租、分局及直属企业职工集资建房安居工程。19xx年下半年,公司成立临沧利通公司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职工下岗再就业服务工作。目前仅依靠旅店住宿及租赁收入维持企业日常运行工作。20xx年企业申报关闭破产,但因改革成本太高,未能实施。20xx年12月2日临沧利通公司下划属地管理。企业现注册资本为107万元,注册经营地点在临翔区凤翔镇南天路1090号。
二、职工人员状况
企业停产半停产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除少部分管理人员外,大多数职工下岗、待岗在外自谋生路。现有职工17人(其中退伍军人3人,均为下岗职工,属低保户),其中年龄偏大、接近退休年龄老弱病残的职工7人,由企业按月发放120元生活费。目前,下岗职工大部份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户由民政部门救济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维持基本生活,且人均不足130元/月。现有离退休职工95人,其中离休干部2人。
三、企业资产及财务状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利通公司有总资产 112.1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11.72万元,固定资产 8 万元,累计折旧 7.60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0.40万元;负债合计 588.90万元;所有者权益 -476.8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106.60 万元。企业资产负债率525.90 %,企业已资不抵债。
利通公司历年累计亏损额 584.09 万元。
四、20xx年生产经营情况
利通公司20xx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56万元,其中租金收入37.45万元,住宿收入7.35万元,其他收入10.76万元。营业外收入5.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政府补助5.49万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0.20万元,净利润-0.20万元,应上缴国家税金8.59万元,实际上缴国家税金4.60万元。
综上所述,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长期处于亏损经营,请求区工信局领导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给予认定为“国有困难企业”。
特此报告
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2月8日
国有困难企业证明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证明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19xx年3月经云南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临沧地区农垦分局批准,由原临沧地区农垦商业公司、原临沧地区农垦分局塑编厂、原临沧农垦分局建筑队、原临沧农垦分局汽车队、原临沧农垦分局物资供销站等五个直属企业合并组建成立,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20xx年12月后,随临沧市农垦局移交属地管理,现企业注册资本:107万元,注册经营地址:临翔区凤翔镇南天路1090号。该企业从20xx年起,企业生产经营一直处于半停产和长期亏损经营状态,现属国有困难企业。 特此证明
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xx年2月10日
证 明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我公司职工郝宇箭(退伍军人),男,现年55岁,由于企业生产一直处于半停产和长期经营亏损状态,该职工长期下岗,从未在企业领取工资或生活费。20xx年6月起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特此证明
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