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奖学金申请书
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好!我是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食品102班的一名学生。20xx年很荣幸的成为我校的一名新生,在激动与兴奋的心情中不知不觉地开始了大学生活,在这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我个人认为自己在各方面的表现均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现将我个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评审的参考。
一、思想情况
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大一第一学期参加学院党校第十三期党的基本知识普及教育以及教育培训班学习,并顺利拿到了结业证书。在日常生活中,我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有关党团活动,积极参加班级举行的每一次团日活动。平时也会看一些与时事相关的新闻,时刻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形势,以及国内外的局势变化。
二、工作情况
在工作中,我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努力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大一和大二学年,一直担任宿舍长一职,热心为宿舍里的每一个舍友服务,尽自己所能帮助宿舍里有困难的伙伴,与舍友们相处融洽,每次办事,舍友们都很信任我,在他们眼里,我是一名认真负责的舍长。现在,我担任班级里团支书一职,热情为班级的每一位同学服务,学院里有什么重要通知,我定认真协助班级里的班干,把重要通知势必传达到每个同学口中,赢得了同学和老师对我工作的肯定。
三、学习情况
在学习方面,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学生始终要以学业为重,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在课堂上,我始终保持端正的学习态度,认真听讲每一堂课,不仅学到知识,从老师身上,也学到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在我的空余时间里,我总会去图书馆借阅一些与本专业相关的书籍以及其他的一些书籍回来阅读,为的是开阔自己的视野,了解更多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大学三年,我在班级的成绩一直是排名靠前,虽然我不是班级里学最优秀的学生,但是我会一直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本学年,我在班级中智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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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的排名是第二,这是我认真努力所获得成绩。此外,我积极考取给类证书,目前已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以及高级检验工证书。
四、生活情况
在生活中,我朴素节俭﹑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和班级同学相处融洽,待人热情大方,给同学们的印象是懂事乖巧,做事认真负责,为人善良真诚。在课余时间,我会去做一些兼职,不仅能够为自己赚钱一些生活费用,同时也能锻炼自己的能力,比如交际能力,处理事情的能力,都有所进步。
五、结语
进入广西科技大学,是我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在这一年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将申请奖学金,因为获得这份奖学金,不仅是对我这一学年学习成绩的一种肯定,更是对我人生的一种激励,今后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我自己,希望自己越来越优秀。以上即我个人的基本情况,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此致
敬礼!
陈雪 20xx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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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次清寒,优秀原住民子女奖学金申请书
桃園縣99年度第二梯次清寒、優秀原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激勵清寒原住民學生努力向上,鼓勵本縣優
秀原住民子女向學,提昇教育水準,以培養原住民優秀人才,貢獻國家族群,特訂定本計畫。
二、補助條件:凡設籍本縣4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現就讀國內各公(私)
立大學(專)、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中)之在學日間部學生,具有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項獎學金。
三、補助對象如下:
(一)清寒學生獎學金:其前一學期之各科成績符合第一款標準且家境清寒符
合第二款各小目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 成績標準:學業成績及藝能學科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國中、高中(職、五專)及大學一年級新生於第一學期無成績證明文件者,不得提出申請。
2. 家境清寒標準:
(1) 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者
(2) 中低收入戶者:生活費標準9829元×全家總人口數__×補助標
準1.5=___>全家每月總收入____。
(3) 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4) 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3. 前一項第(1)小目應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其餘各小目應檢附就讀學校班級導師填具家庭狀況訪視表並簽章證明。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
需前一學期之成績(請以百分等級計算)達到下列標準得提出申請:
1. 大專院校學生平均80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 高中、高職學校學生平均80分以上(啟明、啟聰學校學生平均75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 國中組80分以上(啟明、啟聰學校學生平均75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前項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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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新生。
(三)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等進修學
生。
五、 每學期補助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補助金額及名額如下:
(一) 大學(專)組:每人每學期補助新台幣8,000元,補助名額30名。(清
寒名額15名,其中保留2名予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優秀名額15名)
(二) 公(私)立高中組:每人每學期補助新台幣4,000元,補助30名。(清
寒名額15名,其中保留2名予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優秀名額15名)
(三) 公(私)立高職組:每人每學期補助新台幣4,000元,補助30名。(清
寒名額15名,其中保留2名予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優秀名額15名)
(四) 公(私)立國中組:每人每學期補助新台幣2,000元,補助64名。(清
寒名額50名,其中保留5名予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優秀名額14名) 本計畫所訂之各組補助名額,在年度預算經費額度內允以調整,並擇優獎助。
六、 實施措施如下:
(一)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函
送本府原民處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時間:(以98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為準):自99年9月1日起至
9月30日止。
(三)繳驗證件如下:
1. 申請書乙份(附件一)。
2. 證件黏貼頁請黏貼【學生證影本】(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可免黏貼)及【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附件二)。
3. 學生成績證明單正本或影本(由就讀學校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乙份。
4. 切結書(附件三)。
5. 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6. 中低收入戶證明:加附國稅局核發之綜合所得稅證明。
7. 家庭狀況訪視表(附件四):已附第6項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免附。 申請優秀學生獎學金者請附1-4項。
申請清寒學生獎學金者請附1-7項(除有第6項低收入戶證明者外, 2
皆須附第7項文件)。
(四)審核方式:
1.依本計畫應繳驗之申請書及證明文件逐項審核,如發現遺漏或不符
規定者,即告知申請人(或函覆)於申請期限內補正,逾期不予受
理。
2.申請獎學金學生人數超過規定補助名額時,就學業成績最高者依次
發給至額滿為止。
3.申請人所送之申請書及證明文件,不論申請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五)撥付方式:申請人經本府審查合格並核定補助後,獎學金由本府逕撥
申請人帳戶。
七、 經費: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縣「都市原住民發展計畫99年度執行計畫」支
應。
八、 本須知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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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桃園縣99年度第二梯次清寒、優秀原住民子女獎學金申請書
【附件二】
證 件 黏 貼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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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切 結 書
本人 就讀於 ,茲向桃園縣政府申請桃園縣99年度第二梯次清寒、優秀原住民子女獎學金,願據實切結未享有公費及未領有政府設置之其他獎助學金,如有虛偽欺瞞等情事,除應退還所領獎學金外,涉及法律部分願接受法律上之處分,特此具結無訛。
具結人: (簽名蓋章)
身份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 9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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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桃園縣99年度第二梯次清寒、優秀原住民子女獎學金
家庭狀況訪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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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框黑底部分由校方填具,申請人勿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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