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陈词
尊敬的评委老师,对方辩友:
大家好!我是正方一辩XXX。
我方观点是:“师爱是有条件的”。
“师爱”是无条件的,只是停留在浅层次上的表象,是不成立的。用辩证法的思想观点来看:世上没有永恒的事物,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受条件约束的、是讲条件的,即使真理也是在限定条件下才成立。那么,”师爱”同样是有条件的。下面我将从社会、教师及学生三个角度来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 从社会角度来说,“师爱”是一种公爱,它来自社会,需
要社会的支持。而社会本身作为一种前提条件,决定和制约着师爱的存在和发展。物质的存在是相互的,互为前提条件,没有社会,师爱也就不复存在。社会需要师爱,师爱的存在和发展也离不开社会。所以,“师爱”是有条件的。
第二, 从教师的角度来看,教师是师爱传承的主体,教师
1.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有扎实的科学专业知识与良好的文化素养
4.具有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人格特征
如果没有这些作为前提条件,师爱如何立足和发展。
况且经济报酬本身就是对师爱物质层面的回报,社会地位、社会的客观的评价,是教师自我人生价值的直接体现和肯定,是属于精神层面的回报。作为一名教师,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层面都有所回报,这足以说明:“师爱是有条件的”。
第三, 从学生的角度来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良
好的沟通是建立良好关系的重要桥梁,是师爱发展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尊重、信任、理解和沟通,如何让学生产生亲近感,感受到“老师关心我、喜欢我、这个老师懂我、他知道我在想什么,他支持我的想法和做法”。不同的学生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兴趣、爱好。比如,有的学生性格内向,有的学生性格外向;有的学生喜欢独立学习,有的学生喜欢小组合作学习。无论他们爱好什么,选择什么方式去学习、做事,都是他们自己的权利,教师不应该去干涉他们的自由。更不能去责怪他们,抱怨他们,而是要去尊重他们,理解他们,支持他们,和他们融为一体。师爱并不是无条件的,一层不变,它需要因人而异,根据学生的基本条件,采取不同的方法,才得以让师爱在师生间传递。
综上三点所述,我方一致认为:师爱是有条件的。
我的陈词完毕!
第二篇:一辩 陈词
一辩陈词
大家好。情理之辩,贯穿古今。而人作为情与理的载体,自然就成为情理之辩的先决因素。众所周知,人作为高级动物,具备情也同样具备理。有了人这一个基本条件,让我们再来看看情和理到底是什么。
首先,情是人对客观世界的之间反应。它包括人的欲望、体验、感受等。而理是人认识中理性的部分,是人再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的事物的理解、思考、判断等。下面我方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情在理先这一观点。
第一,从产生及起源上来看,情在理先。首先,马克思主意哲学告诉我们,感性上升到理性。也就是说,我们在认识某一事物时,感性总是直接反应。感性在加上我们的思考才称之为理性。其次,人类发展过程中所总结的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积累下而产生。从古至今,哪一项伟大的探索不是原自好奇的驱使,哪一个又是凭空而造的空中楼阁呢?
第二,在社会发展及变革中,情是源动力。首先,社会形态不断变革的源动力就是情。我们学过,生产关系不再适应生产力时,社会就会发生变革,而人们对生产关系变革的欲望就属于情。是一种对更新,更好的向往之情。戊戌变法、明治维新、改革开放,哪一次不是人们对新思想、新生活的渴望,而引发的历史巨变。其次,人类情感的释放造就了人类光辉灿烂的文化。文艺复兴、诸子百家,每一次都是人类突破思想束缚的自我解放。让情感大将奔涌而去,才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哲学财富不仅丰富了我们,也给社会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
第三,从人类发展的目标来看,情是人类注重的根本目标。马思诺的需求理论告诉我们,爱情,友情,归属感和尊严感是人类需求的最高境界。白发慈母手中线,高山流水觅知音,佳人灯火阑珊处,天南海北一家亲。人类发展长路漫漫,而前方的指路灯便是情。是和谐康乐,尊重感情,爱与被爱的社会发展最终目标。儒家讲,小情治于大情,小爱治于大爱,我们的发展不就正是以大情大爱为目标而向前奔去的吗?
我们不否认理在发展中的作用,但理只是工具,是辅助。重理而轻情智慧造成人类异化,沦为工具。人则不为人,这与人类发展的结果背道而驰。
综上,情贯穿与人类及社会发展的始终,从起源到发展,在到最终目标,情是根本,是主线,是核心。情站在无可替代的优先位置。所以我方一致认为,情在理先。谢谢
2、(正一)孙 鸿:
问世间情为何物?看世人皆因情而生,为情所动,受情所趋;所行之举皆出于情,所成之举皆以情先。今天,我方观点认为:情在理先。
情是人类生而就有的感性感知,是人面对事物时的感情倾向。今天我们讨论情理的先后,所讲得情为人之情,理为人之理。下面,我方将从以下两点论证情之先于理: 1
第一,在时间次序上,情的产生先于理。 从整体上看,人类从原始阶段未懂理性为何之时,所有行为皆受感情支配,理的产生大大滞后于情;从个体角度来看,个人在未懂理前先有情,几岁的幼童不明理,但不缺情。
第二,在逻辑先后上,情之地位先于理。
首先,人在处理、面对任何事情的时候,总是先有感知,对其产生感情判断,而后才会有理性的衡量思考。不会有人没有感情,只靠理性处事。倘若真有其人,一个连感情都没有的人,我们怎能相信他做出有理、讲理的事呢?
其次,任何理性的产生都顺应绝大多数情的要求,以共有的感性需求提炼总结出理。请问对方辩友,有哪种理是有悖于情、为人的感情所不接受呢?对父母的感恩之情出孝悌之理,对弱者的怜悯之情出扶弱济贫之正义,对罪恶的愤恨之情出公平公正之法理!
因此,我方观点认为:情在理先。
第二部分:总结陈词(双方三辩各有3分钟时间)
(正三)郭连飞:
谢谢!
我们从未否认理的重要,但我们大家都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既然我们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理几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就想对方同学提到的自然之理,这就是个绝对的理,在这其中根本没有情的存在,没有情的存在,我们又怎么能进行比较呢?
在人之情和人之理当中,我方已经证明了人从无到有的过程当中体现情在理先。 与此同时我们还和大家分析了,理是由于情产生,凡是合理的都是合情的。
那么在此, 我们还有再来分析一下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感性与理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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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问对方同学,当看到一个肥硕的螃蟹时想吃掉它,这种感觉何为先。对方同学很巧妙的用一个技巧就应付了,她说是理在先,因为人脑中的经验已经有了,所以第一反应是想吃掉他。我说,这种观点不对,我们在此就不妨用数学归纳法来分析一下到底和为先。
我们假设全世界有N个人会吃螃蟹, 我就是第N个人。对方同学说我是理在情先,那么假设我的经验是从第N—1个人那里来的,他吃螃蟹的时候是何为先呢?对方同学一定说理在先,因为这第N—1个人的经验也是别人传授的。那么我们就把这个数字扩到无穷好不好?人世间是不是要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他的经验从那里来?是不是情在理先呢?对方同学一定会回答说,这个时候他的经验是从做别的事情那里分析出来的。那按照这样的逻辑,人类做其他的事是不是也要有第一个人的,那么他的经验又从哪里来呢?是不是情在理先呢?同理,人类做一切事情是不是都要有第一个尝试的人呢?那么他的经验又从哪里来呢?没有,他有的就是感性认识,这就是情在理先。
其实纵观今天的比赛,我们在烟大逸夫馆悉心交流,根据比赛的规则今晚也要有胜负,那么这种胜负的判断无非一个理字。但是各位朋友,我们13所学校欢聚烟大难道只为这一个理字吗? 通过辩论,我们的个人素质增长了,我们的团队默契增强了,我们和兄弟院校的友谊加深了,这难道不是我们更为看重的吗?这难道不是情在理先的充分诠释吗?
正如对方同学所说,辩论赛要有规则。确实,这世界离开规则是不行的。但我要说,尽管个人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理的约束,理的保障。但理永远无法取代人与人之间冷暖相随、悲欢同泪的友爱之情,更无法取代我们人类不断超越自我、飞跃苍穹的无限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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