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网络资源部
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一、工作目标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展,以微博为典型代表的新媒体为大学生提供了信息化的成长环境,在青年人群中得到了强烈的文化共振,成为了青年人获取知识、认知社会、发表观点、参与公共事件的新方式和手段。
1、把微博作为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的重要渠道,以新浪微博为主要依托,充分发挥各各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上下联动、资源整合,构建具有一定规模效应和较强校园影响力的社团微博群,使社团微博成为传播积极社团文化、健康向上信息和文明理性表达意见的新平台。
2、由于微博互动性、便捷性、开放性、共享性的特点,也为社团工作提供了交流平台和便捷的信息渠道。因此将微博作为社团对外宣传的另一个渠道,与传统纸质报刊相结合,全方位、及时有效地宣传社团活动。
二、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设各社团微博
1.社团官方微博。各社团组织必须在新浪微博开通官方微博。各学生官方微博统一采用“河南理工大学xx社团”方式命名,微博应申请通过实名认证,简介需清晰注明社团全称。
2.社团负责人和社团干部开设个人新浪微博,鼓励实名。
(二)加强社团微博内容建设
各社团的官方微博要保证一定频率的内容更新,确保微博内容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原则上要求每周应有不少于7条的原创内容更新。社团负责人要加强对社团微博建设的督导,对长期没有原创内容发布和维护的微博应及时予以督促提示。
1.结合社团工作。各社团要注意结合好本社团的工作实际,打造微博特色内容。要善于将社团的重点工作和活动,借助微博平台予以生动呈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服务对象群体特点,打造特色、原创话题,吸引关注,使微博平台成为社团面向本校学生重要的组织和动员方式。
2.加强互动。一要积极通过原创发布、转发点评、微直播和微访谈等多种形式,与网民进行直接、平等的交流沟通。要转变话语体系,努力贴近青年学生的网络语言习惯。二要利用微博平台开展“微话题”、“微访谈”、“微调查”等线上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原则上,各社团微博至少设立3个符合社团自身性质的固定话题。
3.注重引导。关注青年对重大理论和社会现实问题的关切,适时发出正面理性声音,引导青年形成正确的社会观察结论。
(三)工作机制
1、管理机制。各社团官方微博要成立管理维护团队,必须设立一名专门管理员,对微博进行日常维护。要注意把握官方微博与个人微博的侧重,官方微博侧重于工作交流,个人微博侧重于观点交流。不发布涉密内容,不发布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不发布与社团性质和学生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观点,维护社团和学生干部的社会形象。
2、培训机制。各社团要积极组织开展微博使用管理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社团干部运用微博联系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
3、维护机制。各社团的官方微博要明确专人负责,有条件的要组建专业队伍进行维护。各社团要积极组建有一定规模的网络评论志愿者队伍,为官方微博提供内容支持。
4、考核机制。结合期末考评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关细则,从而督促学生社团微博建设工作。
三、工作步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各社团负责人为开通微博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要求,结合社团的工作实际,制订社团微博建设的方案和“时间表”。挑选文字表达能力强、有奉献精神的学生社团干部担任微博管理员,负责官方微博内容的整理和定时发布。
(二)注重实效、及时更新
各社团的官方微博要保证一定频率的内容更新,确保微博内容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原则上要求每周应有不少于7条的原创内容更新。社团联合会将不定期对微博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对长期没有原创内容发布和维护的官方微博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学习,防范风险
各社团负责人应关注微博的发展,加强微博新增功能的学习,提升新媒体技巧和媒介素养。并且明确微博信息发布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官方微博与个人微博的边界和功能定位,避免在官方微博上发表情绪化的个人观点、看法和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避免在社团干部个人微博上发布不当言论。做好危机应对策略研究,建立快速处理与反馈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因微博不当内容所引发的公关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交流,有效防范应对网络风险。
(四)强化管理,规范应用
要加强微博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微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官方微博帐号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只允许1-2人管理帐号密码,出现管理人员流动、调任、辞职情况时,应及时修改密码。建立微博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一般信息由微博管理员负责发布及回复,社团负责人监管;重大问题或重要回复,由微博管理员负责整理,经社团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发布。强化微博运营监管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检查监督下辖微博,对“休眠”、“门面”和“不当”微博予以提醒与指导。
社团联合会网络资源部
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二篇:大学生微博社团建设方案
中国高校微博学生社团
是由新浪微博(weibo.com)倡议,在校大学生自发组建,接受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有组织有纪律的公益性质的学生社团。协会活动同时接受学校指导老师和新浪微博校园的指导,以社团为单位加入新浪微博在校实习生培训体系。
一、微博大学生社团主要职能
组建模式:新浪微博校园与各高校团委进行校企合作,指导大学生自发组建微博社团。
(一)定期在学校设点,为同学们开通和使用微博提供技术咨询、解决技术问题,例如手机客户端的安装、微博应用的咨询等;
(二)在校内其它学生团体组织的讲座、会议中,通过与学生团体的沟通,协助活动主办方在会场中加入新浪校园微博大屏幕,通过现场参与者发送含有关键字的微博,实现会场情况的大众性实时直播以及会场内外的及时沟通;
(三)作为联系清华大学学生、学生团体与新浪微博的渠道,为符合条件的老师、学生和学生团体义务代理微博认证,增强学校在微博上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发动在校学生微博用户组团参加新浪微博发起的线下活动,在新浪微博发起的各系列校园活动中承担本校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通过微博发起或帮助其它协会在学校内发起线下活动,协助主办方申请新浪微博官方支持;
(六)关注并收集在校大学生、学生团体以及教工、教工团体通过微博发表的精彩言论,推荐至新浪微博《微语录》;
(七)联络学校各机构和社团,在其所组织的活动中,发动活动参与者积极通过微博记录活动过程。
二、微博大学生社团组织架构
微博大学生社团组织形式为社团会员大会监督下的会长负责制,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社团设会长1名,副会长3名,副秘书长1名,社团会长、副会长、副秘书长共5人组成社团主席团,下设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情报部、活动部、运营部、学术部、技术部、秘书处,8部1处。社团会长由新浪微博校园提名,交由社团会员大会全体投票通过,再由新浪微博校园决定任免,确认人选后提交学校社团主管部门备案。
社团会长领导社团工作,会长代表社团对社团会员大会负责。社团秘书长由学校团委领导兼任,并对社团的管理与发展进行指导和督导。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与副秘书长、各部部长一起对会长负责。社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长具有最后决策权。会长有权向社团会员大会提出副会长、副秘书长、各部部长的任免人选,经社团会员大会通过,向新浪微博校园提出书面申请,经新浪微博校园确认后提交学校社团主管部门批准。社团各部长协助会长具体负责本部处工作。
社团主席团、各部部长免试加入新浪微博在校实习生体系,在社团担任职务6个月以上发新浪实习生证明;每学期各部、处均可推荐2名服务社团一年以上的优秀成员加入新浪微博在校实习生体系,获得由新浪授予的实习证明;
社团核心成员,凡在校大学生,拥有新浪微博帐号,并能遵守协会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团会员。社团普通会员,凡是在校大学生,拥有新浪微博帐号,微博爱好者均可加入,不受社团章程管理,可及时获得社团活动信息,自主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微博大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办法
社团建立官方微群,所有社团成员必须加入微群,并吸引更多的普通成员加入社团微群,及时获取社团发起的各类活动;
社团管理根据社团章程进行日常管理。
四、微博大学生社团建设计划
1. 20xx年目标覆盖:
全国45所在校生人数超过2万人的全国本科(含部属、985、211高校)高校
2.拓展计划
(1). 目标城市规划
北京、上海、成都、济南、青岛、杭州、重庆、武汉、长沙、郑州,福州、南京、太原、西安、哈尔滨共15个城市;
(2) 拓展详细计划
【社团申报组建阶段】
第一批:
20xx年4月30日 第一批 15个城市,每个城市完成2所,共30个微博社团的前期筹备,完成社团主席团组建,进入学校申报流程;
20xx年5月10日 第一批申报的30所高校微博社团完成学校审批工作,进入核心成员纳新阶段; 第二批:
20xx年5月15日 第二批高校共15所高校微博社团完成社团主席团的组建,进入学校申报流程; 20xx年5月31日 第二批高校共15所高校微博社团完成学校审批工作,进入核心成员纳新阶段;
【社团招新阶段】
20xx年9月-10月中旬,50所高校微博社团进入纳新阶段;社团计划招募核心成员每个部处10人,社团规模为90人;普通会员不设上限,凡是微博爱好者均可加入,不受社团章程约束,计划每个学校招募500人以上;
五、新浪内部资源需求
1. 新浪微博主站运营支持
(1)微博社团官方微博认证
(2)微博社团官方微博—微博新鲜人每大区几所高校集体推荐1次;
(3)微博系统消息每学校1次-发通知到填写高校信息的微博用户中,引导学生加入微博协会官方微群;
(4)45所高校微博社团建立后,建立微博专题页,并微博首页banner推荐1周;
(5)微博登录页用户推荐“有趣的人、这些人正在微博”,每所高校官方微博推荐3-5天;
(6)高校成立微博社团新闻,所在高校校领导采访新闻稿的新闻频道发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一类学校微博社团成立时,集中发一篇新闻稿推荐至浪首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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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微博大学生社团建设费用
1. 社团日常运营费用:1万/校×45= 45万
2. 社团建设、社团培训
【案例】
清华大学学生微博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清华大学学生微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学生自发组建的,接受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社团
协会部管理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公益性质的学生社团。协会活动同时接受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
的指导,接受新浪微博的指导,加入新浪在校实习生体系。
第二条 协会宗旨
协会不以盈利为目的,以促进微博进清华、推动清华上微博为宗旨。
第三条 协会主要任务
(一)定期在紫荆公寓区设点,为同学们开通和使用微博提供技术咨询、解决技术问题,例如手机客户端的安装、微博应用的咨询等;
(二)在清华大学校内其它学生团体组织的讲座、会议中,通过与学生团体和微博运营商沟通,在会场中加入微博大屏幕,通过现场参与者发送含有关键字的微博,实现会场情况的大众性实时直播以及会场内外的及时沟通;
(三)作为联系清华大学学生、学生团体与微博运营商的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学生团体义务代理微博认证,增强清华大学在微博上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发动清华大学学生微博用户组团参加微博运营商发起的线下活动,在微博运营商发起的比赛中承担清华分赛区的组织工作;
(五)通过微博发起或帮助其它协会在清华大学发起线下活动;
(六)关注并收集清华大学学生、学生团体以及教工、教工团体通过微博发表的精彩言论,每年整理制作一本《清华微语录》;
(七)联络清华大学各机构和社团,在其所组织的活动中,发动活动参与者积极通过微博记录活动过程。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
第四条 协会组织形式为会员大会监督下的会长负责制。
第五条 协会设会长一人,会长受会员大会监督,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六条 协会设内务部、外宣部、财务部、活动部、情报部五大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
内务部负责管理会员信息,组织会员交流,发放协会通知,召集会员大会,统筹协会各部事务。 - 5 -
外宣部负责协会外事活动,辅佐会长管理协会微博,编辑包括《清华微语录》在内的协会刊物,记录并发布协会活动信息,联系和吸纳新会员,组织协会活动。外宣部将适时拆分为外联部和宣传部。 财务部负责保管协会财物,审核报销经费,公开财务细节。
活动部负责以协会名义组织各种线上、线下活动,活动形式不限,但要求参与活动者发送与活动有关的微博。
情报部负责收集校内各种活动信息,以及通过互联网搜集各大企业的活动信息,并承接协会的专项信息收集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凡清华大学本科生、硕士或者博士研究生,拥有微博帐号,并能遵守协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即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八条 入会、退会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正式申请,经外宣部审查通过,即可入会,会员资料由外宣部交送内务部保管;
(二)自愿退会:应由会员本人提出书面报告,向内务部备案并通报全体会员;
(三)中止会员资格: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者,由内务部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但仍保留参加下一次会员大会的权利,以及在会员大会上的选举权、表决权。
第九条 会员义务:
(一)参加会员大会;
(二)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三)执行协会决议;
(四)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五)按内务部规定的标准交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参加会员大会;
(二)在会员大会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协会活动通知的主动推送;
(四)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拥有自由退会权。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协会内务部。会员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会员大会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会员大会、部长与会长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会长召集、所有部长联名或者有半数以上的会员提议这三种情形之一,可提前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由协会会长、各部部长组成。会员大会的议程须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于开会前两星期发布。无论是否协会会员,均可旁听会员大会。 - 6 -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的投票均应为匿名投票。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协会章程;
(2)监督协会章程的落实;
(3)对协会大事进行商讨和表决;
(4)选举会长;
(5)根据会长的提名,决定部长的人选;
(6)批准协会部门的建立或者撤销。
第十五条 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汇报在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二)根据会员大会的决定,公布协会章程,任免部长,授予协会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三)指挥协会的具体工作;
(四)对外代表整个协会,授权指定的外宣部代表与其它组织签订协议。
第十四条 会长任期一年,不得连任。
第十五条 会长出现严重失职时,应主动发出辞职公告,并召集会员大会,选举新会长。亦可由部长联名或者半数以上会员提议,召集会员大会,匿名投票决定罢免会长;若会长罢免案得以通过,则会员大会根据部长的提名选举新会长。被罢免的会长不得进入新会长的提名名单。
第十六条 部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协会章程和会员大会决议,配合会长,指挥本部的具体工作;
(二)辅佐会长工作,对会长的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 财务收入
(一)协会每年向主管部门提交财务预算,从主管部门获取经费支持;
(二)协会根据内务部的规定向会员收取会费;
(三)协会接受一切机构的合法赞助;
(四)协会不从商业活动中获取收入。
第十八条 财务支出
(一)协会的财务支出凭#5@p或者校内有效凭证向内务部报销,单笔支出200元以上须事先经过内务部部长或者会长批准;
(二)协会的财务支出应奉行节俭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国产商品或服务;
(三)会员大会召开时,会长应提交任期内协会的财务清单,待会长选举完成后,新会长应向会员大会提交一年任期内的活动计划和财务预算。
(四)协会财务支出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九条 协会开通官方微博,作为协会的重要无形资产,由会长本人或者授权内务部指定人员管理,微博管理员不得删除其它微博帐号在协会官方微博中的评论,若管理员认为评论内容违法理应删除,应将 - 7 -
该评论举报至微博运营商,提请微博运营商删除。协会鼓励会员通过协会官方微博,对协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第六章 协会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条 协会章程的修改由会员大会主席团提出修改草案,由会员大会投票表决。会员大会到会人数超过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且到会会员半数以上同意,修改草案方能通过。通过后的决议报指导教师、挂靠单位同意,最后报校团委社团部审批备案即可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要注销时,一般由部长以上成员会议提出终止协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指导教师和挂靠单位同意,报校团委社团协会部批准执行。协会在校团委社团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协会注销时所有遗留财产全部上缴校团委社团协会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协会正式成立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协会章程的解释权归会员大会。
清华大学学生微博协会筹委会
20xx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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