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考勤的报告
20xx年7月6日,人事部对各分子公司车间的考勤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考勤记录
2、操作原始记录
3、外派工记录单
道可一车间:
智国霞:生产天数:22天 曹瑞崎:生产天数:17天 外派工:22天 外派工:7天 实际天数:44天 实际天数:24天 车间上报:31天 车间上报:28.5天 (原因:将下月的13天加到了本月中。) (原因:其余4天为长白。) 马飞飞:生产天数:8天
外派工:7天
实际天数:15天
车间上报:29.5天
(原因:其余14.5天为长白。)
道可二车间:
张 奎:生产天数:27.5天 孙立国:生产天数:28天 外派工:0天 外派工:0天 实际天数:27.5天 实际天数:28天
车间上报:27.5天 车间上报:28天 丁全水:生产天数:28天
外派工:0天
实际天数:28天
车间上报:28天
旭锐二车间
杨玉凤:生产天数:19天 杨玲玲:生产天数:11天
外派工:1天 外派工:0天
实际天数:20天 实际天数:11天
车间上报:23天 车间上报:19.5天
(原因:其中3.18-23请假,3天长白。)(原因:8天长白,休班1.5天。) 旭锐二车间:
王俊香:生产天数:0天 孙利利:生产天数:0天
DOPO做实验:22天 DOPO做实验:29天
一车间:8.5天 实际天数:29天 实际天数:28天 车间上报:29天
车间上报:30.5天
单晓君:生产天数:28天
外派工:0天
实际天数:28天
车间上报:28天
二、存在的问题:
1、考勤记录:
A、人事部下发的考勤记录车间没有使用,车间用自己设计的表格记录考勤,一个月用完以后,就随手扔掉,无法查证以前的考勤。
B、操作原始记录出勤天数+外派工出勤天数>30天。
2、外派工:
A、外派工考勤,谁安排的谁去记录,统计员月底统一填写《派工计费单》,厂长签字。
B、部分车间没有注明详细人员名单和具体天数。(只有总人数和总天数)。
三、建议:
1、人事部下发的考勤记录是全国通用的,如果格式不合适,可以进行修改,但必须使用下发的考勤记录。
2、严格按流程办理《派工计费单》,并详细注明出工人姓名、出工天数、出工内容。
特此通报。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