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作证管理的通知
公司属各部门:
为规范公司制度管理,严肃厂规厂纪,维护和塑造公司的良好形象,现要求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证为员工在公司内标识卡,在公司区域内的员工必须佩戴工作证。
二、工作证应佩戴于胸前,且正面朝外,以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上班着便装进入公司时可以不佩戴工作证,但到达岗位后必须佩戴。
三、工作证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四、工作证应妥善保管,若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行政部备案,及时申请补办,并交工本费20元。
五、员工在离职时必须交回工作证,不能交回者扣除当月工资20元。
六、在操作机器设备和处于维修作业的员工可以取下工作证,以防工作证缠入机器发生安全事故。
七、行政部将对工作证佩戴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对未按要求佩戴者,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绩效分2分。
八、各部门7月6日17时前将本部门工作证完好情况统计上报行政部(未定岗人员一并统计上报),第一次办理工作证人员公
司免费办理,遗失补办人员按通知第四条执行。
九、7月10日行政部将对工作证佩戴情况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行政部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第二篇:工作证管理方式
1 目的
为规范办公秩序,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除股东和老板)。
3 内容
3.1 《工作胸卡证》是公司员工的上岗证、工作证,是在公司中任职的身份,每个员工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胸卡证》。
3.2每位员工到公司上班、拜访客户、公司会议或参加公司推广会或展会等正式场合必须在胸前佩戴《工作胸卡证》。
3.3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佩戴《工作胸卡证》的员工,一经发现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处罚20元,直接从月底工资扣除。
3.4 《工作胸卡证》的制作、发放、保管、销毁等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3.5 员工岗位变动时,由各部门通知办公室,员工本人持原《工作胸卡证》到办公室办理更换《工作胸卡证》手续。实行以旧换新,不再另行收费。
3.7 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时,应到办公室办理退还《工作胸卡证》手续,因保管不善等原因不能上交胸卡的处罚金100元整。
3.8 员工因保管不善,《工作胸卡证》损坏,需要更换时,由各部门通知办公室,可以以旧换新,不再另行收费。
3.9 因员工保管不善,致使《工作胸卡证》丢失的,需及时补办新卡。补办新卡
每卡从当月工资扣除工本费10元。
4实施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5其它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德馨饮料有限公司人事部所有。此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则相悖部分无效,其它部分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