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外伤病人受伤原因确认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住址: 镇(街) 村(居) 社(门牌)
联系电话:
居民医保号码:
受伤详细经过: 于 年 月 日 时,在
(写明受伤详细地址、经过等)过程中受伤。
我承诺以上受伤情况详尽、属实。
(注:若为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
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31 号《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
处理办法》规定,视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除追回所骗取
基金外,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处2000
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处理。)
医生签名: 时间:
承诺人: (加盖手印)
时间:
第二篇:外伤医保病人知情承诺书
外伤医保病人知情承诺书
对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人本次因受外伤住院,所受外伤(或外伤后遗症)不属于“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自伤自残、蓄意违章、交通事故及工伤所发生的意外”范畴,本人所提供的外伤证明材料完全真实可靠,愿意为此承担一切责任。
今后,一旦查实外伤事实与本次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不符的,将作骗保处理,医院将追回本次住院统筹费用,并处以3倍罚款。医院并建议医保中心作停卡处理。对此,本人愿意无条件接受。 附件1:本人相关材料
附件2:外伤证明材料
承诺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一切车辆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一律自费。
2、承诺人如非外伤患者本人,请在签名后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3、此表医院、医保中心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