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一带田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以实际界限为准。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田地进行农业生产,租金形式按年度按时支付。
三、租赁期 年,即: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田地租金为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本合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交清 年租金,以后乙方应于每年___月___日按时缴纳租金。如逾期半年未缴付承包款,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权。
五、租用面积约 亩,具体面积以大眉村第9组各户实际亩数为准。每户应签字盖手印为据 。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项目需转租这块土地,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乙方放弃承租权,则押金归附甲方所有,如甲方提前收回土地,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3、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国家需要。农作物
及设施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4、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乙方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须再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到期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田地租赁合同
田地租赁合同
发包方:浸潭镇蕉坑村委会 村民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征号码:
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地方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结构布局调整,提高经济
效益、社会效益,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乙方决定有偿承包甲方的水田
及土地等用于发展农场、鱼塘、种养业为主的生产基地。现就有关事
项,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承包田地、面积及范围,
乙方有偿承包甲方位于 田合计约 亩,地
合计约 亩。(面积以实际丈量核实为准)
二、田地承包年限为二十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起至
二0 年 月 日年底计二十年。
三、承包价格及承包金的支付时间及方法:
承包金按实际田地的面积计算,每亩田每年人民币肆佰元整,每亩地
每年人民币贰佰元整,签订合同三天内,乙方先支付 年承包款 元整,在20xx年 月 日前支付,以后在每年的12月三十日前
支付承包款,逾期未付的每天按3‰计收滞纳金,一年不交清的视作
违约外理。
四、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做好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办理好田地的所有权属界线的划分,面积丈量和承包田地合同书的签订,协助解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水利、交通、道路、基建、供电、通讯线路等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承包期内田地的经营行为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甲方的村民不得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开荒种植,侵占乙方承包的田地。如甲方无法制止侵权行为,甲方需要承担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合同签订后,承包地范围内的原有道路和承包地范围外,即村庄范围原有的机械运输桥梁、道路、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并可以加宽加固,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承包田地所属乡村村民同意发包本合同所发包的田地的签名原始存档。
(四)、乙方必须按合同商定的承包田地价格及时间支付田地承包费和管理费。
(五)、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承包的田地上制订和实施房舍、道路等基建规划,种养植规划;未经乙方同意村民群众不得在承包田地内作业,当发生甲方的群众侵占乙方田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做好群众工作;当乙方利益受到严重侵害而甲方又不能给予协调解决时,乙方有权拒交田地承包金,并追究赔偿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不受甲方人事变动或体制门变更的任何影响,其法律效力不变。
五、违约责任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同所订条款,不得单方面变更或终止合同,如因甲方的行为造成对方的损失,视为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所交的田地承包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田地。如甲方单方中途违约,要赔偿乙方每亩计伍仟元人民币的补偿。并且乙方有权支配承包田地上的附着物。
六、其他事项
(一)、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所种养物因未能按期处理时乙方可续约承包处理完毕为止,延期时间一年,但乙方要每年每亩交付延期田地承包金50元整。
(二)承包期间如果因国家建设或矿产资源开发需要征用田地使承包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国家建设的代表方给予的田地补偿归甲方,乙方所投入的一切补偿归乙方所有,田地承包金按实际征用面积减除。
(三)、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要分包或转让,甲方不得干涉,并给予办理转让合同。,如遇国家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因素,按照国家新规定及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田地的交付使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交付乙方使用。
(五)、承包田地的种养业归乙方所有,有关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防火及治安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消防和治安责任,甲方有责任做好村民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乙方承包期刘所经营范围的田地,村民群众不得带火种进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做好防火工作,如有意处发生,双方应积极主动组织群众抢救处理,并追究肇事者和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且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浸潭镇蕉坑村委会 村民小组 村委会(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日 签订日期:2012月
合同签订委托书 村小组现有居民 户,经全村民户主代表会议,有 户主
代签名同意委托本村民小组法人代表 与 签订本村田
地发包合同,同意该合同条款。
委托单位:清新县 镇 村 村民小组
委托日期:二0一二年 月 日
户主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