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
1.2 确保员工的投诉有合理的申诉和处理渠道。 公平、快速的处理员工对公司或个人的投诉。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与各岗位员工
3、 权责
3.1行政部负责员工申诉信息的收集、传递与调查结果管理归口工作;
3.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员工诉求的评判与最终裁定。
4、操作程序:
4.1有下列条件可以通过申诉寻求公平对待;
4.1.1在工作中受到同事间的人格侮辱或肢体侵犯;
4.1.2对个人所得感到疑问;
4.1.3对现行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未被采纳;
4.1.4觉得管理者对自己有不公平的行为或举止。
4.2员工诉求的方式
4.2.1需书面形式陈述(须有签名)投递总经理信箱;
4.2.2可书面形式陈述(须有签名),直接交至总经理办公室;
4.2.3书面形式陈述(须有签名),交至自认为可以得到公平对待的管理人员。
4.3受理员工诉求
4.3.1员工诉求由行政部在一周内完成受理、调查及反馈工作。
4.3.2如果当事人对诉求的回复或解决不满意,可以在随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涉及的问题和事
实书面反映到总经理办公室,寻求更深层的诉求,总经理办公室的裁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4.3.2任何形式的员工投诉,必须在接受诉求日起一个星期内,将调查结果或最终裁定反馈到诉
求员工的当事人,并确定诉求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4.4所有员工投诉均由行政部负责造册登记,适时提取相应的管理数据或管理依据,以利公司管理
进一步得到完善。
4.5 所有诉求均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进而处理。
4.6凡经查属实,所诉求为散播谣言、捏造事实、搬弄是非者,公司有权对诉求当事人进行调岗、
降职或辞退的处置。
5、附件
无
第二篇:员工增补管理办法
员工增补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行政辅助人员三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
3.上班时间不得玩游戏、浏览无关网页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得因私用公司电话。
5. 交办的工作任务须按质按量及时完成,及时汇报。
6.因公外出须请示和登记;
7.严禁公物私用或携带回家,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严守公司秘密,泄露机密者按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处罚。
9.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二条行政部须就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以及对任职人员的关键要求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三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管理,在保证经营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四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行政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行政部办理。
第五条 行政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汇总
日期:
智联股权基金
人员增补申请单
日期:
注:请附职务说明书
智联股权基金
人员需求申请单
注:请附职务说明书
甄选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甄选工作标准:
第一条 甄选程序:
1、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行政部。
2、行政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行政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
4、用人部门根据行政部提供的资料补审初审合格者,审核通过后告知行政部。
5、由行政部电话通知时间、地点。
核定结构:
面谈项目:
6、初试面谈:沟通能力、行业经验、岗位经验。
7、深入面谈:安排初始合格的应征者再次进行比较深入的面谈,由行政部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进行,可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抱负、专长及兴趣等。
8、讨论及决定初步录用
A、参加评价过程的直线经理和行政部招聘负责人将对候选人的选拔评价中的表现进行讨论和评价,由总经理作出录用决定;
B、参加评估过程的直线经理和行政部负责人都应填写对每个候选人的《面试评价表》,直线经理的评价重点在于专业技能方面,行政部招聘负责人提供的评估报告的重点在于核心能力方面的评价。
第二条 并非所有职位都必须经过以上的程序来招聘人才,通常,较重要的职位需要经过较多的程序,而普通的职位则可以将程序简化。
第二章录用管理
第三条 确定初步录用者后,行政部应于三日内发出录用通知。
第四条 入职体检
要求被初步录用的人员参加身体健康检查,保证候选人不会由于健康的原因而影响工作。对身体合格的候选人可以做出正式录用决定,通知其报到。
第五条 新员工报到:
1、填写“员工花名册”。
2、学习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试用期薪酬核定。
4、签订劳动合同。
5、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六条 新员工入职程序:
1、制作工作卡;
2、考勤机指纹录入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登记参加劳保;
4、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七条 公司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或特殊岗位员工实行保密协议签署,该类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保密协议学习及签署,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
第八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九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新员工如实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用人部门主管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行政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