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协议
转让双方 、 系平邑镇 村村民,转让方 有房屋 间, 年 月经平邑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使用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地号为 ,并经登记,颁发土地证书,证号为平集建( )字第 号。受让方 符合建房条件。
间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 ,转让金额人民币 元,转让双方保证不再申请使用新的宅基地。经村委研究,同意 继续使用原宅基地 平方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村委(公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经办人(签字、盖章)
证 明
兹证明我村村民 有房屋 间,使用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 自愿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给 ,经村委研究,同意 继续使用原宅基地 平方米,请给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过户手续。
村(盖章)
年 月 日
房产分家协议
村村民、系关系。 有房屋间,面积平方米,地号为,土地证号为平集建( )字第 号, 年 月 日,与分家,此间房屋由其家庭成员 均无异议, 符合建房条件,经村委研究,同意 继续使用其原宅基地 平方米。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家庭成员(签字、盖章):
村委(盖章): 村委会经办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双方保证不再申请使用新的宅基地。
证 明
兹证明我村村民 与 是 关系, 原有宅基地一处,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因分户,将该处宅基地分于
权登记。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房产继承协议 办理宅基地确年 月 日 ,经村委研究同意由
、二人为关系,系平邑镇村民, 名下有房屋 间,使用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平集建( )字第 号。
年去世,此承,其他家庭成员均无异议。经村委研究,同意 继续使用原宅基地 平方米。
继承方(签字、盖章):
家庭主要成员(签字、盖章):
村委(盖章): 村委会经办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 年 月 日
证 明
兹证明我村村民 与 系 子关系, 有住房 间,使用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 已去世,此房屋所有权由其 继承,经村委研究,同意 继续使用此宅基地 平方米,请给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过户手续。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日 月
第二篇:房产代持协议
房产代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配偶: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配偶:
身份证号码:
基于甲方配偶与乙方系同胞姐弟关系,甲方拥有物业一处,位于: XXXXXXXXXXXX(位置),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该物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该物业产权,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关于该物业相关事实的确认
1.1该物业基本情况:
1.1.1
地址:;
1.1.2
产权面积:平米;
1.1.3
该物业现产权登记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产权原系甲方所有,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将该物业登记至乙方名下,房屋产权证编号为:,土地证号为:。
第二条关于物业产权的约定
2.1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该物业仅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物业实际为甲方所有。
2.2 甲方享有的该物业全部产权,以乙方的名义代为持有。
第三条关于该物业经营管理和处分的约定
3.1 甲方同意,以乙方名义负责该商铺的经营管理(包括:签订 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等)。
3.2 乙方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将该物业对外出 租、出售。
第四条关于该物业收益分配,税费及风险等的约定
4.1 该物业的租金等收益,由甲方所有。
4.2 因该物业使用或经营产生的房产税和营业税等税费、物业管 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用、管理成本等需由房屋所有人承担的费 用,由甲方承担。
4.3 因该物业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及该物业发生 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4.4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配偶出具一份书面委托书,全权委托甲方配偶对该物业的管理、处分等一切事宜,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配偶行使权利,并不得撤销该授权委托。
第五条代持物业报酬
5.1因乙方代持甲方物业,甲方承诺在该物业产生实际价
值时给予乙方适当的报酬。具体报酬另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
6.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配偶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地点:
年 月日
签于:
甲乙双配偶对本协议知悉,对内容予以确认,并愿意遵照执行。
甲方配偶(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时间:年月日, 地点:
时间:
年月
地点: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