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十九中教师承诺书
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做一名受
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领导好评的人民教师,我郑重承诺:
1、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全面贯彻我校教育理念——关爱每一个孩子,端正教育思想,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温州市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不”规定。教书育人,敬业爱岗,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身正为范,时刻注意自己的道德品质修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对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
5、严以律己。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携带手机进教室。不弄虚作假,考试、评优、晋级时不徇私舞弊,科研上不抄袭剽窃。
6、作风正派。不参加迷信活动,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仪表举止得体、大方,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进行有偿家教,不推销教辅材料,不接爱学生家长的礼物和宴请。
8、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
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9、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
10、热爱本职工作,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在学生的身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教师签字: O一二年十月廿五日 二
第二篇:做人民满意教师承诺书
做人民满意教师承诺书
为积极响应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 “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的号召,响应丹阳市吕城初中工会提出的“恪守师德、依法从教”的倡议,进一步规范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树立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特承诺如下:
一、 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
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做到廉洁从教、情操高尚。
二、 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教师。
三、 做到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关爱每一位学生。
四、 做到严谨博学: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不断
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严格按照教学五认真实施教学工作。
五、 做到开拓创新:努力追求高效课堂,做一名开拓创
新、勇于进取的教师。
六、 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注重培养全体
学生的全面素质。
七、 严格遵守以下四项规定: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
教;不歧视、侮辱、变相体罚和体罚学生;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送给的财物;不私自征订教辅资料并从中牟利。
八、 积极与社会、学生家长沟通,努力促进学生健康成
长、和谐发展。
承诺人:丹阳市吕城初中
20xx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