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陈义春等同志行政处分的决定
20xx年2月3日,市区发生自来水异味事件,市自来水公司在处置过程中反应滞后、处置不当,市自来水公司经理陈义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经理蒋玉祥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建局党委20xx年4月6日研究决定,给予陈义春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蒋玉祥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关于给予邹云娣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20xx年2月3日,市区发生自来水异味事件,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邹云娣同志没有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在上下游全面采集水样,未能对被污染水源进行检测和分析污染原因,工作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规定,经市环保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邹云娣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关于给予吴丰成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20xx年2月3日,市区发生自来水异味事件,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敏感性不强,没有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办主任吴丰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吴丰成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篇:行政处分规定
***有限公司
行政处分暂行条例
1. 目的
1.1规范行政处分行为,保障和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1.2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惩戒各项违规行为,遏制有章不循和故意违规现象的发生,防范企业管理风险,扫除影响人才成长的障碍;
1.3全面推行人性化管理,引导广大员工健康成长,使全体员工的行为文明、规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本条例对违反公司管理秩序、违背公司文化的行为作出处理规定;
2.2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与权限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行为进行检查,每月对行政处分进行统计,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3.2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违规行为提出处分意见;
3.3总经理负责审批比照本条例作出的处分意见和重大的处分意见;
3.4计划财务部保密工资专干负责从被处分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基本原则
4.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实施行政处分,惩戒违规员工,纠正违规行为,应当坚持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3法律责任追究与内部责任追究相结合原则:国家有关部门追究违规行为人法律责任的,公司仍要按本条例追究其内部责任;
4.4有章可循和违规必究原则: 本条例有明文规定的按照本条例执行;如本条例没有规定,但有专门规定的按专门规定执行.对于公司未规定但属于违反管理规章、违背公司文化的行为,可以比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比照本条例作出的处分决定应报总经理批准;必要时可在总则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4.5程序规范原则:处分必须准确认定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和适用条款,处分决定经审批、公布后才生效;
4.6复议和申诉原则:对行政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分决定的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主管部门应在三日内复议,复议决定应通知本人,复议改变原处分决定的应通知财务部保密工资专干.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处分决定的执行.不服复议决定或在提出复议期满无答复的可向行政监察委员会或公司领导申诉;
4.7共同承担责任原则:对难以确定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责令有关班组、部门主管落实责任,或由有关人员共同分担责任.对重大违规行为应当对违规员工和部门主管并予以处分;
4.8全员管理原则:提倡全员管理、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对违规行为、执法不严或不公行为、徇私枉法和报复诬陷行为可向行政监察委员会和公司领导举报、投诉,行政监察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举报和投诉案件;
4.9奖优罚劣原则:在严肃处分违规行为人和有关责任人的同时,公司将罚款款项的40%作为专项的行政执法基金,由行政监察委员会支配使用,对在执行、遵守行政管理规章中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见义勇为、如实举报、坚决抵制违规行为的有功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鼓励和奖励.
5.行政处分种类
5.1对违规行为的行政纪律性处罚一般适用警告、记过、降级、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措施;并处扣薪(工资、奖金、津贴)的经济性惩罚;
为减轻或消除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可以并处或者单处责令改正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消除违规行为后果、责令检讨悔过和通报批评;
5.2员工因违反法律受到刑事处罚和治安拘留、劳动教养等处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和处分;
5.3因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财产、信誉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在损失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损失属于民事法律责任而不属于行政处分措施;
5.4对不适宜于继续在本公司或本岗位工作的员工,可依法对其进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等人事处理.人事处理不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
6.行政处分的适用
6.1扣分方式:行政处分的适用实行累积加分的方式,即对违规行为的责任人予以扣除相应的分值,扣分以5分为起点和最小加减幅度;综合管理部每月统计一次,根据其累积分值予以扣薪5元/分,并可以根据以下分类对责任人分别按其积分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性处分,详见下表:
6.2 扣分标准见《行政处罚细则》.
湖南同辉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行 政 处 分 细 则
(从20xx年7月1日起试行)
一、 违反会议、学习纪律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 参加会议、学习(或培训)迟到的扣5分;
2、 参加会议、学习(或培训)早退的扣10分;
3、 不遵守会场、学习(或培训)纪律,大声喧哗吵闹,或交头接耳,影响秩序的,扣10分;
4、拒不参加会议、学习(或培训),缺席一次扣20分。
二、 违反试验室、操作室和其它生产管理规定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 违反操作规程,未按其特定程序、要求和措施进行操作的,扣20分;情节比较严重,造成损失比较大的,扣50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很大损失的,扣100分;
2、 未经许可,擅自为外单位进行材料检测的,扣100分;
3、 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他人设备或车辆各扣20分;造成损失的,各扣50分;损失严重的,各扣100分;
4、 工作时间擅自脱岗,扣20分;由于脱岗而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50—100分的处罚;
5、 由于工作态度马虎,责任心不强而造成工作失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20分、50分、100分的处罚。
三、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按以下标准扣分:
1、 出车准备不及时,不充分的以至延误出车的,扣10分;
2、 拒不服从调度,擅自插队的,扣10分;
3、 违反交通规则,被课以行政处罚的,扣10分;
4、 由于本身驾驶不当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视损失大小分别扣以20—100分。并赔偿损失金额的20%;
5、 不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的,发现一次扣5分;
6、 出车回司后不及时清理车辆卫生,或虽然进行了清理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7、 在输送或泵送过程中与顾客发生争吵,引起顾客投诉的,出现一次扣10分;
8、 酒后驾车,每次扣10分。
四、违反工作纪律和组织原则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的扣5分,超过10分钟的扣10分;
2、没经请假或请假没获批准而缺勤的,扣20分;
3、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领导交办的工作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扣10分;
4、不服从领导,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每次扣10分;
5、搞小团体、拉帮结派、挑拨是非、制造矛盾的人,一经发现扣20分。
五、损害公司形象、违背职业文明要求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上班不按规定佩带工作卡,穿工作服的,每次扣5分;
2、谈吐不文明,不准确使用“请”、“您好”、“对不起”、“请稍等”等文明称呼,接拨
电话不使用“您好!同辉建材,请问??”统一语言,扣5分;
3、 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与人勾肩搭背,影响公司形象的,每次扣5分;
4、 公司范围内与人打架斗殴的,每次扣10—20分;
5、 任何场所诋毁公司声誉的,每次扣10分。
六、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按下列标准扣分:
1、不注意个人仪表形象,个人卫生达不到面净、发净、手净、衣静、鞋净,每次扣5
分;
2、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杂物,随地吐痰,将鞋上泥土带进办公楼、食宿场所的,
扣5分;
3、 用卫生间、洗澡间不讲究卫生的,扣5分;
4、 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等,扣5分;
5、 公室物品摆放混乱、卫生状况差的,扣5分;
6、 舍内物品摆放混乱、卫生清扫不干净,床上不按规定整理,扣5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