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广州市的办理流程
一、 业务简介
按照《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及《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责任分担与转移基金管理办法》(粤劳社函〔2008〕2092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可自广东省内转入我市。
二、 转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
1、 参保人正在广州市就业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 参保人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且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备注: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的不能办理转入)
三、 业务办理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转出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近期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 因属特殊工种,患病,军转干部批准提前退休的提供已获批准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 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属于一次性缴费的还需提供一次性缴费审核(确认)表;
6、 发生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需提供本人的广州市工行、农行或建行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参保人不能提供银行存折,只能提供银行卡的,需同时提供银行开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
业务流程图五、 具体办理流程
六、 办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8楼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务员业务科
七、 温馨提示
因电脑业务系统数据处理,每月第一、二个工作日不能办理业务。
第二篇:社保转入公司申请表 2
社保转入申请
XXX公司:
本人已通过试用期,转为公司正式员工,现申请将本人社保关系转入公司进行续保办理,请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望批准。
申请人:
公司负责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