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开庭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XX出生,无职业,住天津市XXX。
被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XXX出生,住天津市XXX。 申请事项:
申请人请求延期开庭审理被申请人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 事实理由:
因申请人患有严重高血压病史,病情突然加重,经过3月30日急诊治疗后,病情仍不稳定,医院为避免发生意外,建议休息贰周。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之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延期开庭审理本案。
此致
天津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请求延期开庭申请书(徐厂长)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杭州临安煤制品机械制造厂 地址:杭州临安市板桥乡高湾村 法定代表人:徐仲良 厂长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申请人(即被告)所在地的杭州临安市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被告)杭州临安煤制品机械制造厂与 原告 纠纷一案,案号: ,申请人刚刚于20##年2月18日才收到贵院的开庭传票,说是要在2月20日开庭审理,且不说按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但就本案管辖权的问题,申请人认为本案应该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临安市人民法院审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被告的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告就被告”是民事案件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和实行专属管辖的案件,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就本案而言,申请人(即被告)住所地在临安市,故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临安市人民法院管辖最为恰当。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临安市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