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
时间:
地点:
案由:
审判长: 书记员:
记录人:
审判长宣布: 与 纠纷一案今天公开开庭审理。 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方对被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被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原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原告:
审判长: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问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法庭调查阶段
1、原告宣读起诉状
2、被告答辩
审判长进行案件焦点问题归纳:
(1)、
(2)、
(3)、
审判长:原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原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被告:
审:下面调查第一个争议焦点问题,先由原告举证并陈述。
原:
审:对于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被告进行质证并发表质证意见。 被:
审:关于第一争议焦点问题,各方是否还有其他证据提交?
原告:
被告:
审:下面继续进行第二个争议焦点的调查,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
审:将上述证据交被告质证。
被告:
审:双方针对第二个焦点问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原告:
被告:
审: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围绕本案焦点问题进行,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和使用侮辱性语言。对方已经认可的事实和已发表的辩论意见不要再重复辩论。下面先由原告发言。 原告:
审:下面由被告发言。
被:
审:双发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
被:
审:法庭辩论结束。原告陈述最后意见。
原:
审:被告陈述最后意见。
被: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民事诉讼应贯彻调解原则,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
审: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被:
审:由于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本庭不再组织调解。本庭将对案件合议后择期进行宣判,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庭后各方还可以提交书面代理词。各方当事人到书记员处查阅庭审笔录,无误签字。
此次庭审到此结束。
庭审笔录范本 [ 转贴]
开庭时间:20xx年6月18日
开庭地点:尤溪县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永康、审判员余晓月、黄详飞,书记员谢周培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肖亮、原告代理人李仁尚、被告肖鹏、肖哲、被告代理人周铭熠、姜能果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肖梁、赵林在庭外侯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审:原告姓名等项?
原告:肖亮,男,19xx年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是被继承
人肖立的次子。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李仁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被告一姓名等项
被告一:肖鹏,男,19xx年1月13号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孙子。
审:被告一代理人姓名等项?
被一代:周铭熠,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书为准。
审:被告二姓名等项?
被告二:晓哲,男,19xx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4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的二哥的儿子。
被二代:姜能果,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一:没有异议。
被告二: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长活动。 审:尤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肖亮与被告肖鹏等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审:本案由审判长付永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余晓月、黄详飞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谢周培担任本案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一:清楚。
被告二:我已经知道了。
审判长:原稿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一:不申请回避。
被告二:不要。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审:现在由原告发表起诉意见?
原告:宣读起诉书(内容略记)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1、 撤消法院宣告被继承人肖立死亡的判决;
2、 判令120平米房屋一套由原告肖亮、古画5副由被告肖鹏继承;
3、 存款23万元由原告肖亮、被告肖鹏共同继承;
4、 确认被告肖哲没有继承权。
审: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一:宣读答辩状(内容略记)
被告二:宣读答辩状(内容略记)
审:现在由原告提供证据?
原告:我现在提交以下证据,1、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实:原告肖亮系肖立的次子,肖明系长子,肖鹏系肖明的儿子,肖哲系肖立的二哥的儿子; 2、本院第x号民事判决书证实:肖立失踪6年时间,20xx年经原告肖亮和肖明的申请,本院查实后宣告肖立死亡;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肖立死亡证明》,证实:肖明于20xx年因车祸死亡;
4、某医院证明,证实:肖立于20xx年5月17日病故; 5、遗嘱2份证实:20xx年肖立按法律要求自书遗嘱1份,遗嘱内容为“古画5副由长子继承,房屋一套由次子继承”;20xx年2月10日接法律要求代书遗嘱1份,该遗嘱内容“古画2副、存款5万元由侄子肖哲继承”。另外我申请证人肖梁、肖梁出庭作证。
审: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一: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被继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原告肖亮对是否继承财产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已实际由被告肖明继承,肖明死亡后,由被告肖鹏继承肖明的遗产。自此原告肖亮的权利已受侵犯,至20xx年6月已超两年时间的诉讼时效,原告请求继承肖立遗产不受法律保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肖哲得知肖立自书遗嘱由其继承古画二副和存款5万元后,即提出继承的主张,并未超两个月的期限,其享的继承权,古画二副和存款5万元应由其继承。
被告二: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肖立所立由他继承古画二副和存款5万元的遗嘱合法有效,且他在得知该遗嘱后即主张按该继承,没有超两个月时间,因此他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审:传证人肖梁到庭。
审:办理证人具结书。
审:证人姓名等项?
证人:肖梁,男,19xx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尤溪县。与原、被告是邻居关系。 审:证人陈诉证言?
证人:内容略记
审: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
原:没有
被一:没有
被二:没有
审:证人退庭。
审:传证人肖梁到庭。
审:办理证人具结书。
审:证人姓名等项?
证人:肖梁,男,19xx年8月3日出生,住尤溪县。与原、被告是邻居关系
审:证人陈诉证言?
证人:内容略记
审: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
原:没有。
被一:没有。
被二:没有。
审:证人退庭。
审: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一:没有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二:没有证据提交法庭。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辨认。
审:现在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
原告:他是被继承人肖立的次子,肖明的长子、肖鹏系肖明的儿子。被继承人肖立20xx年离家后下落不明,经申请于20xx年被宣告死亡。原告肖亮于20xx年4月证实肖立于20xx年5月17日病死,并立有两份代书遗嘱和自书医嘱,肖明于20xx年死于车祸。请求法院撤消宣告死亡的判决、判令120平方米的房屋由原告肖亮继承、古画5副由被告肖鹏继承、存款23万元由被告肖亮和被告肖鹏共同继承、确认被告肖哲没有继承权。
原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
审:现在由被告方发言?
被告一:被继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原告肖亮对是否继承遗产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已实际由被告肖明继承,肖明死亡后,由被告肖鹏继承肖明的遗产。自此原告肖亮的权利已受侵犯,至20xx年6月已超两年时间的诉讼时效,原告请求继承肖立的遗产不受法律保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肖哲得知肖立自书遗嘱由其继承古画二副和存款5万元后,即提出继承的主张,并未超过两个月的期限,其享的继承权,古画二副和存款5万元应由其继承。 被告一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
被告二:肖立所立由他继承古画和存款5万元的遗嘱合法有效,且他在得知有该遗嘱后即主张按该继承,没有超两个月时间,因此他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被告二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
审:双方有无新的意见?
原告:没有新的意见。
被告一:没有新的意见。
被告二:没有新的意见。
审:法庭辨认结束,有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原告:按诉讼请求。
被一:由法院依法判决。
被二: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不同意。
被告一:不同意。
被告二:不同意。
审: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本庭不组织调解。
审:现在宣布休庭30分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15分钟后继续开庭,宣布对本案的裁判结果。
审:现在宣布休庭。
书:由判决长、审判员退庭。
书: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
(合议庭进行评议,略记)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继续开庭。本庭在休庭期间,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对本案的证据、事实进行认定,充分考虑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已经作出结论,现在宣判。(敲法槌)
书:全体起立。
审:宣读判决书(见判决书,略记),判决如下:
一、 撤消本院于20xx年宣告被继承人肖立的死亡的判决。
二、 遗产120平方米一套、存款9万元由原告肖亮继承。
三、 遗产古画三副、存款9万元由被告肖鹏继承。
四、 遗产古画二副、存款5万元由被告肖哲继承。
案件受理费6000元,其他诉讼费用3000元,则原告肖亮负担4000元,被告肖鹏负责3000元、被告肖哲负担2000元。本判决饿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送达,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述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完毕。
书记员:全体坐下。
审判长:原告对判决有何意见?
原:服从判决。
审判长:被告肖鹏对判决有何意见?
被肖鹏:服从判决。
审判长:被告肖哲对判决有何意见?
被肖哲:服从判决。
审:现在宣布闭庭。(敲法槌)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诉讼参与人退庭。
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核对笔录签字: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签字:
第二篇:庭审笔录样本新民诉法后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二0一三年月日时至时
地点:淄川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旁听人数:无 审判长:
书记员:
记录如下:
书:全体肃静。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原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被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略)。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已到庭,被告未到庭,请决定开庭。
长: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长: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被告及你们的身份情况
原代:
长:经核对,原告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长: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闫晓霞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听清楚了。
长:原告在给你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你是否清楚?
原:清楚。
长:原告对合议庭人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宣读诉状(略)。
长:原告有无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原:没有。
长:根据原告的起诉,本庭归纳法庭调查重点为:
长:下面由原告对第一个焦点问题进行举证。
原:
长: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长:第一个调查重点原、被告还有无证据提供?
原:没有。
被:没有。
长:下面调查第二个重点问题,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
长:将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长:原、被告还有无需要法庭调查的其它问题?
原:没有。
被:没有。
长: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开始法庭辩论,因被告未到庭,无法进行法庭辩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作最后陈述?
原:没有。
长:因被告缺席,无法进行当庭调解。下面进行宣判: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听清楚了。
长:原告是否上诉?
原:不上诉。
长:如上诉,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五份,并按一审判决书规定的诉讼费数额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听清楚了。
长:现在宣布闭庭。当事人核对记录并签字。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当事人退庭。
审判长: 原告:
审判员:
审判员:
书记员: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二0一三年月日时至时
地点:淄川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旁听人数:无 审判人员:勾 玲
书 记 员:闫晓霞
记录如下:
书:全体肃静。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原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被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略)。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原告,被告均已到庭。请决定开庭。
长: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长:原告回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原:
长: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一下身份及代理权限?
原委: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长:被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回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
被:
长:被告委托代理人答一下身份及代理权限?
被委: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长: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原:无异议。
长: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被:无异议。
长:经核对,上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长: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闫晓霞担任法庭记录,原、被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听清楚了。
被:听清楚了。
长:原、被告在给你们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你们是否清楚?
原:清楚。
被:清楚。
长:原、被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
被:不申请。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宣读起诉状(略)。
长:原告对你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增加放弃的情况? 原:没有。
长: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
长:根据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的答辩,本庭归纳法庭调查重点如下:
需要调查的其它问题。
原、被告是否听明白了?
原:听明白了。
被:听明白了。
长:下面由原告对第一个焦点问题进行举证。
原:
长: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长:第一个调查重点原、被告还有无证据提供?
原:没有。
被:没有。
长:下面调查第二个重点问题,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
长:将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长:原、被告还有无需要法庭调查的其它问题?
原:没有。
被:没有。
长: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
长: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
长:原、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没有。
被:没有。
长: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最后陈述?
原:。
长:被告最后陈述?
被: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当庭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不同意。
长: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进行调解。当庭调解不成立。下次开庭时间定于,不再另行通知,现在宣布休庭,当事人核对记录并签字。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当事人退庭。
审判长: 原告:
审判员:
审判员:
书记员: 被告: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二0一三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淄川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旁听人数:无 审判人员:
书 记 员:闫晓霞
记录如下:
书:全体肃静。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原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被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略)。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请坐下。
报告审判员,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
条第二款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原告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原: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姓名、工作单位及代理权限。 原委: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审:被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被告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
审:被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姓名、工作单位及代理权限。 被委: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审: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原:没有。
审: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被:没有。
审:经核对,原、被告及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独
任审理,书记员闫晓霞担任法庭记录,原、被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听清楚了。
被:听清楚了。
审:原、被告在给你们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你们是否清楚?
原:清楚。
被:清楚。
审:原、被告对审判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
被:不申请。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宣读起诉状(略)。
审:原告有无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原:没有。
审:被告进行答辩。
被:
审:根据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的答辩,本庭归纳法庭调查重点为:
审:下面调查第一个焦点问题,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
审: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审:第一个调查重点原、被告还有无证据提供?
原:没有。
被:没有。
审:下面调查第二个重点问题,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
审:将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审:原、被告还有无需要法庭调查的其它问题?
原:没有。
被:没有。
审: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
审: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
审:原、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没有。
被:没有。
审: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作最后陈述?
原:没有。
审:被告作最后陈述?
被:没有。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当庭进行调解,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同意。
被:不同意。
审:因被告不同意调解,当庭调解不成立。现在宣布休庭。当事人核对记录并签字。
书:请审判员退庭。
当事人退庭。
审判员: 原告:
书记员: 被告: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二0一三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淄川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旁听人数:无 审判人员:
书 记 员:闫晓霞
记录如下:
书:全体肃静。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原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略)。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请坐下。
报告审判员,原告委托代理人已到庭,被告未到庭,请决定开庭。
审: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
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
原: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姓名、工作单位及代理权限。 原委: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代收法律文书。
审:经核对,原告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缺席审理。
审: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听清楚了。
审:原告在给你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你是否清楚?
原:清楚。
审:原告对审判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宣读诉状(略)。
审:原告有无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原:没有。
审:根据原告的起诉,本庭归纳法庭调查重点为:
审:下面由原告焦点问题进行举证。
原:
审:法庭调查结束。因被告未到庭,无法进行法庭辩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作最后陈述?
原:没有。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进行调解,因被告缺席,无法进行当庭调解。下面进行宣判: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听清楚了。
审:原告是否上诉?
原:不上诉。
审:如上诉,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五份,并按一审判决书规定的诉讼费数额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听清楚了。
审:现在宣布闭庭。当事人核对记录并签字。
书:请审判员退庭。
当事人退庭。
审判员:
书记员:
原告:
审:传证人到庭。
审:证人,淄川区法院今天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应被告的申请,请求你出庭作证,证人请回答一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
证人:
审: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人应根据法庭的要求,就自己所知道的事实出庭作证,是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对国家法律的尊重。在作证时,应客观、公正地提供证言。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但应用明确、肯定或否定的方式回答各方询问;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了吗?
证人:听清楚了。
审:原告发问?
原:
证:
审:被告发问?
被:
证:
审:证人退庭,庭后签字。
长:传证人到庭。
长:证人,淄川区法院今天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应被告的申请,请求你出庭作证,证人请回答一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
证人:
长: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人应根据法庭的要求,就自己所知道的事实出庭作证,是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对国家法律的尊重。在作证时,应客观、公正地提供证言。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但应用明确、肯定或否定的方式回答各方询问;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了吗?
证人:听清楚了。
长:原告发问?
原:
证:
长:被告发问?
被:
证:
长:证人退庭,庭后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