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 加快保障房建设步伐
深化改革 推进房地产事业发展
***房地产管理局是20xx年经市委批准成立,为市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坐落于***当周南街539号建设大厦南楼一楼。内设***房地产交易中心、***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经纬房产测绘大队,现有干部职工20名。主管全市的房地产权属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测绘市场管理等工作,为***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抓紧把这项群众关心的工程安排好、建设好,不仅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自20xx年起,我局响应国家号召新建保障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重点,全面做好房地产登记管理、产权产籍管理、测绘管理、交易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加快保障房建设步伐。
2008-20xx年下达我市保障性建设任务10792套,我市实际开工建设10792套,建成廉租住房2654套,经济适用房1000套,改造棚户区426套,建设公租房670套,限价商品房150套,共计建成保障性住房4900套,分配入住3975套,入住率81%。其中通过廉租住房的建设,解决全市2654户1.06万人住房困难,通过公共租赁房的建设,解决全市670户2千余人住房困难。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全市426户近2千人住房困难。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主导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也是群众生活起居的场所,保证质量是根本要求,在保障房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我局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保修的法定义务,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合理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和监理制度,单项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标,规范签订施工合同,招标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和执业上岗证的监理人员担负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主要指标的监控。切实落实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规范检测程序、严格检测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和准确,为人民群众建“安心房”,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1、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20xx年保障性住房全部分配入住,入住率达到100%,20xx年120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完成,主体竣工率达到100%,20xx年200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手续全部办理完成并全部开工建设,年底主体竣工率达到70%。20xx年下达我市保障性任务1000套,其中廉租住房800套,公共租赁住房200套。已开工建设廉租住房795套,永安家园64套,美森家园四期264套,怡安家园四期371套,美森家园四期96套和公共租赁房200套,美森家园五期96套,开工率达到99.4%。
2、加强项目建设安全质量监管。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将认真落实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和强化监管责任,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严格施工过程控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和施工安全。
3、全力做好保障房分配管理工作。一是按照“先保障公租房对象、低保户及困难群众,后保障一般家庭,逐步保障”的原则,全力做好保障房分配工作,切实保障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二是进一步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充实完善全面翔实的台帐资料,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进行有效的动态化管理,切实将这一民
生工程落到实处。
二、促进房地产事业发展
在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同时,我局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做好房地产登记管理、产权产籍管理、测绘管理、交易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加快房地产事业的发展。
1、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20xx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154套,总建筑面积13481.31平方米,已全部竣工入住。完成20xx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500套,建筑面积27816.5平方米,其中阳光家园二期建设44套,河西家属院北片建设387套(实际211套),州科技局等单位配建69套,已全部配租入住。20xx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3418套,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怡安家园一期工程384套正在进行装饰装修,计划于8月底竣工;二期工程312套目前正在进行主体8层施工,计划年底封顶并开始室内装饰,20xx年6月底配租入住;永安嘉园(旧教师楼片区)288套主体和附属工程同步施工,其中1号楼12月底交付使用,2、3号楼7月底可配租入住;怡顺嘉园(市二小片区)262套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外附属工程施工,7月初可配租入住;德康嘉园(河西家属院南侧片区)370套1、2、4号楼正在进行室内装饰,3号楼正在进行主体9层施工,11月底可配租入住;美森佳苑(火柴厂片区)684套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进行室内装
饰和室外工程,7月底可配租入住。20xx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1200套在吉祥嘉园(火柴厂片区)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施工,计划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xx年7月配租入住。20xx年度廉租住房建设任务2000套,其中怡安家园三期建设636套已于5月中旬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怡顺家园二期建设720套,现已完成土地征用、地勘和立项,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其他各项前期工作,准备开工建设;美森家园三期建设650套,现正在进行房屋征收工作。完成20xx年公共租赁房建设190套,已全部入住;20xx年公共租赁房建设任务500套已全部开工建设,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完成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300套,已全部入住;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600套,在锦绣嘉园住宅小区进行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完成20xx年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已全部竣工入住;20xx年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800套,已全部竣工入住。完成限价商品房建设任务150套,已全面竣工,计划于7月份分配入住。
2、调控房地产市场工作。认真落实调控政策,按照州政府确定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合理控制年度新建住房价格和涨幅,一方面将价格控制在均价2517.67元/㎡,最高价3580元/㎡的价格区间内,另一方面在确保房价运行稳定的前提下,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差别化税收、信贷及住房限购政策,着力抑制投资
性、投机性购房。20xx年以来,全市开工和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商品房小区共5个,总建筑面积93820.07平方米,建设房屋共852套。
3、有序开展房产登记工作。严格落实限期办结制度,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测绘审核、缮证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各项房屋产权登记发证567件,共计面积186109平方米,合格率达100%。其中:他项权证312件,面积160759平方米;房屋初始登记172件,面积15480平方米;房屋产权转移、交易等37件,面积4070平方米;商品房产权登记46件,面积5800平方米。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312户,抵押面积1.6万平方米,抵押金额8356万元。
4、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及省、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州安排部署,已于20xx年5月份启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制订、人员培训和系统软件更新及个人住房信息基础数据录入工作,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投入运行,并争取在年内实现与省、州、县市联网,实现个人住房基础信息共享。
5、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稳定性,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无迟报、漏报、瞒报情况,确保了房地产统计报表的准
确性和时效性。
近年来,我市的房地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州的前例,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支持,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面对国际新形式和国家、省、州加强藏区工作的有关政策,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去面对,去解决,对此我们既有清醒的认识、冷静的分析,更有决心、有信心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以为房地产权利人服务为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以人为本,务实求真、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再接再厉、规范管理,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产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房地产管理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对人均居住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双困家庭”做到全额应保尽保,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5元。20xx年全年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26万元,保障户数490户,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调控政策,按照州政府确定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合理控制年度新建住房价格和涨幅,一方面将价格至今控制在均价2517.67
元/㎡,最高价3580元/㎡的价格区间内,另一方面在确保房价运行稳定的前提下,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差别化税收、信贷及住房限购政策,着力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20xx年商品房开工建设710套,总开发面积78500平方米。
严格落实限期办结制度,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测绘审核、缮证工作,20xx年共办理各项房屋产权登记发证784件,共计面积230840平方米,合格率达100%。其中:他项权证366件,面积123043平方米;房屋初始登记218件,面积95057平方米;房屋产权转移、交易等63件,面积6940平方米;商品房产权登记46件,面积5800平方米。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566户,抵押面积8.6万平方米,抵押金额11.3亿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及省、州安排部署,于去年5月份启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完成实施方案制订、人员培训、系统软件更新及个人住房信息基础数据录入工作,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投入运行。
第二篇: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文件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文件
合房【2012】135号
关于开展规范建立物业管理
档案资料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局、各区住建局、高新区和新站区建发局、经开区房产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是物业企业开展物业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反映物业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是物业企业退出管理项目时重要的交接内容。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建设单位对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工作不够重视,存在移交不及时或不全面的现象,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不重视健全后期服务资料,影响了物业企业的后期管理。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现就开展规范建立物业管理资料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开展范围
已移交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二、 时间安排
1、 物业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 至7月10 日
2、 县(市)、区全面检查阶段:7月10日 至9月30日
3、 市级重点检查阶段:10月10日 至11月10日
三、 相关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每个项目要安排专人落实此项工作,对照物业管理资料内容目录(附件1),填写物业管理档案资料自查登记表(附件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属于建设单位应
当移交的材料要及时发函要求建设单位按期移交(或者从相关专业档案馆调取),属于企业后期服务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按照规定的内容建立资料目录,并尽可能的予以补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7月10日前书面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去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各县(市)、区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组织街道、社居委开展全面检查。在全面检查阶段,要对辖区内的有企业提供服务的住宅小区建立登记簿,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登记,要及时给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明确整改期限,对不按期整改的要及时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各县(市)、区应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告辖区内规范建立物业管理资料工作开展情况。
3、市房地产管理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不积极按期整改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重视此项工作或工作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企业不得办理资质延续,不得承接本市物业管理项目,外出承接业务时不予出具资信证明。
4、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积极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规范建立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作,对不积极协助的企业,经责令限期整改依然不积极协助的将暂停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暂停支取商品房监管资金。
附件:1、物业管理资料内容目录
2、物业管理档案资料自查登记表
附件1
物业管理资料内容目录
一、 前期建设及承接验收资料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项目立项批复;
4、 施工许可证;
5、 建设项目命名、更名审批资料;
6、 物业移交会议记要或移交证明;
7、 验收证明资料(包括:房屋验收表、钥匙交接清单、设施设备
清单及移交签收表)与业主的资料交接清单;
8、 业主资料;
9、 各种设施设备明细表、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协议(包括:
电梯、消防、监控、单元对讲、道闸、水泵、运动器械等);
10、 图纸资料(包括:总平面规划图;建筑、电气、给排水、燃气、
空调等附属设施竣工图;隐蔽管线、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安装竣工图);
11、 水、电、气、消防等单项竣工验收报告;
二、 物资企业服务资料
1、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项目经理任命文件、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电梯和消
防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物业服务合同、项目收费许可证;
3、 项目各种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岗位职责;
4、 员工培训材料(计划、方式、实施过程)
5、 业主报修登记薄、维修单、回访记录(业主意见征询回访、投
诉建议回访、提供维修服务的回访);
6、 门岗、巡逻、监控室交接登记簿,值班记录表,报警记录登记
表,大宗货物出门记录;
7、 各类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水泵、窨井、化粪池、水箱、
运动器械、路灯、单元对讲、监控)的台账、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记录、日常巡查记录、保养计划、维修保养记录、大中修记录;
8、 电梯的年检合格证、维修和保养合同;
9、 装修协议、告知书等管理资料;
10、 社区文化活动资料。
附件2
物业管理档案资料自查登记表
物业企业(盖章): 小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法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