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 划 生 育 证 明
兹证明育龄妇女姓名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户籍地 。 丈夫姓名: ,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户籍地结婚登记年月 。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
违法生育情况(打“√”标记): □ 有 □ 无 。 生养信息:
第一孩: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合法生育(打“√”标记): □ 是 □ 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金额 。)
第二孩: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合法生育(打“√”标记): □ 是 □ 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金额 。)
第三孩: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合法生育(打“√”标记): □ 是 □ 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金额 。)
第四孩:。。。。。。
经办人:
办公室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出具,办公室电话(区号+电话号码)必须填写,以备核查联系,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有效,否则此证明视为无效。
2、违法生育情况栏及是否合法生育项必须填写,不能为空,涂改无效。
3、此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
第二篇:计 划 生 育 证 明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说明:
1、本表为永济市统一格式的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须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节育措施证明、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村、镇(街道)、市三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证明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镇、街道计生办,市人口计生局各留存一份,同
时留存相关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