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办理结果分类标准
第二篇:分类标准
.村(居)委会考核评估分类
⑴先进村(居)年终考评得分85分及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
①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属少数民族乡镇辖区的不低于90%,属其他乡镇辖区的不低于87%; ②期内无政策外多孩生育。
⑵不合格村(居)年终考评得分70分以下(不含7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列为不合格村(居): ①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属少数民族乡辖区的低于83%,属其他乡镇辖区的低于80%;
②被认定人口出生(含非样本点人口出生)漏(瞒、错)、虚、挪报;
③被认定严重干扰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