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
第二篇:关于对要瑞宏等四名同学的处分决定
关于对要瑞宏等四名同学的处分决定
20xx年9月3日原高一(8)班要瑞宏、杨尚、张志伟、岳鑫四名同学在联友网吧通霄上网,9月4日早晨回学校时被值班人员抓住,在询问其过程中,欺骗值班人员说是其他班的,名字也是假的,经本班和其他班主任核实后才说真话。 这次事件作为刚入学的新生就欺骗学校和老师进行通霄上网,性质比较严重,造成极坏的影响。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四名学生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为警示其他学生,以后凡是出现类似违反校规校纪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学籍。
卓资中学 20xx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