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库伦旗脊髓灰质炎疫苗
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是威胁儿童健康的急性传染病。为保持我旗儿童脊灰疫苗高免疫水平,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年度全区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2月龄~3岁儿童开展脊灰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全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质量及顺利实施,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1.目标:减少脊灰疫苗“零剂次”免疫儿童的积累,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
2.指标:两轮脊灰疫苗服苗率≥95%。
二、范围、时间
1.范围:全旗范围开展查漏补种活动。
2.时间
第一轮:20##年4月13~16日。
第二轮:20##年5月13~16日。
三、进度安排
1.20##年4月初,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制定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组织部署、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20##年4月3日前,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完成 发疫苗等各项准备工作。
3.20##年4月10日前,各乡镇苏木卫生院下发通知,完成挨家挨户核查、摸底登记等工作。
4.20##年5月20日前,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完成两轮查漏补种活动总结,并上传疾控中心。
四、组织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消灭脊灰是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对适龄儿童实施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是消灭脊灰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查漏补种所需疫苗由自治区统一调拨,接种补助经费由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补助经费中支出,不得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2.部门协调,积极配合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顺利实施。
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评估等工作。
疾控机构要具体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等各项工作。
3.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要在查漏补种活动前7天开始,持续至活动结束。在每轮查漏补种活动前7天,把辖区内所有查漏补种活动的服苗点详细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免疫对象、免疫程序、注意事项等信息以报纸、网站或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标语、宣传车和宣传单等宣传媒介,在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等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消灭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发动要深入街头巷尾,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发放查漏补种通知单、挨家挨户搜索适龄儿童等工作。
4.层层落实,措施到位
各乡镇苏木卫生院要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与查漏补种活动。要求每个居委会、农贸集市、车站、等均有一个查漏补种活动服苗组负责,每组至少有两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各级要制定督导方案,组织督导队伍,开展督导工作。在服苗期间自始至终进行督导并于服苗结束后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督导结果要及需接种补助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支付,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规定收取接种费用的将严肃处理。
五、技术措施
1.加强培训,确保质量
为保证本次查漏补种质量,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所有参与服苗与督导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使其明白活动的意义、要求、职责、任务等。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责任区域;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执行服苗技术规范,关注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真正做到带冰接种,看服入肚,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能吃热食物、不能喂奶。
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各地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进行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活动开展。
5.经费保障
本次查漏补种活动所需疫苗由自治区统一调拨。盟市、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争取强化免疫活动经费,确保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所
20##年4月1日之前,要完成对所有参与此次强化免疫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2.认真做好摸底登记造册工作
各乡镇苏木卫生院防疫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挨家挨户核查、摸底登记工作,所有服苗对象要按表1的要求登记入册,同时要告诉入册儿童家长服苗时间、地点和意义。
3.精心设计,合理安排
各地应采取结合实际情况的灵活接种方式,设置足够的接种点和接种人员,确保每一个应免疫儿童都能得到免疫。固定接种点原则上设在常规免疫接种点,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足冷藏设备、疫苗、冷开水、服苗用具等。
4.认真评估,严格把关
各地督导员在服苗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统一的方案进行接种率评估,抽样必须遵循随机化原则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接种率小于95%的乡镇苏木卫生院要立刻重新组织人员采取补救措施。
5.现场接种
现场接种实施时,服苗工作人员必须请受种儿童的家长/监护人认真仔细阅读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并在服苗记录表上签名认可后进行服苗。
六、考核评估与督导
(一)评估指标
报告服苗率、现场抽查服苗率≥95%。
(二)评估内容
1.当地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
2.经费落实与后勤保障情况;
3.实施方案的制订及督导安排情况;
4.宣传发动与人员(服苗及督导)培训情况;
5.疫苗供应情况、服苗方式与接种点设置情况;
6.基本情况调查:服苗工作人员配置情况,冷链设备的使用情况;
7.现场组织实施情况;
8.现场接种实施时,工作人员对受种儿童的家长/监护人告知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及签名情况。
9.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的针对措施;
10.接种率快速评估;
11.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报告情况。
(三)评估方法
1.听取汇报、查验记录、现场调查。
2.接种率快速评估方法
每轮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即:集贸市场、车站、新建居民小区、边远贫困农牧区。
接种率快速评估的方法要求如下:
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在每轮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由督导员在重点范围抽查2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抽查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再随机抽查3个村,每个村入户抽查10名适龄儿童,每个苏木乡镇累计调查30名目标儿童。从农贸市场或车站调查30名,累计调查90名目标儿童。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或儿童标记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服苗儿童,要立即补服。
(四)督导要求
1.调查路线和对象由督导人员随机抽取选定。
2.调查时需带免疫日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认真填写调查表4和表5,快速评估服苗率未达到95%的各卫生院,应督促其继续进行查漏补服工作。
3.在快速评估时,基层防疫人员要携带冷藏包并装有冰排和糖丸,发现未服苗对象要随时给予补服。
4.各地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对督导情况及接种率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强化免疫活动开展。
七、资料汇总
强化免疫资料的上报时限要求如下:
附件:
1.表1 20##年全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及接种登记表(接种点用)
2.表2-1 20##年全区脊灰查漏补种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
3.表2-2 20##年全区脊灰查漏补种接种儿童数统计(流动儿童用)
4.表3 20##年全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通用)
5.表4 20##年全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率督导评价用调查表
6.表5 20##年全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快速调查汇总表
7.20##年度全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督导提纲
8.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
表1 20##年全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摸底及接种登记表
(接种点用)
_______ 旗县(市区):______ 苏木(乡、街道):_______嘎查(村、居委会):_______
登记员: 接种员: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注:1.接种当日应将漏登记的应种儿童和近期新出生儿童,补充于此表,并予以接种疫苗;“家长姓名”及“儿童姓名”采取自愿原则,如儿童监护人不愿提供,可不填。
2.以往免疫次数:以免疫记录或儿童家长口述为主,填写确切免疫次数,无任何OPV服苗史填“0”,免疫史不清者填写“不详”;
3.户籍:填写“本地”或“外地”。以旗县(市区)为界线,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属于接种单位所在旗县(市区)的辖区范围以内均为本地人口;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不属于接种单位所在旗县(市区)辖区范围以内均为外地人口。
表2-1 2013年全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
_ 盟市 旗县(市区) 苏木(乡镇、街道) 嘎查(居委会、村) 轮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果接种对象中包括4岁及以上儿童,则将相应统计数填入“4-岁”一栏;从村级开始逐级汇总上报。
表2-2 20##年全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
______ 盟市 旗县(市区) 苏木(乡镇、街道) 嘎查(居委会、村) 轮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果接种对象中包括4岁及以上儿童,则将相应统计数填入“4-岁”一栏;从村级开始逐级汇总上报。
表3 20##年全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通用)
表4 20##年全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督导评价用调查表
调查地点: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每名儿童询问:A=本地常驻人口;B=外地人口,有暂住证;C=外地人口,无暂住证。B、C注明来本地时间。2.既往免疫史可根据儿童家长回忆填写“有”、“无”或“不清”。
表5 20##年全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快速调查汇总表
被调查单位: 盟市 旗县(市区) 第 轮
20##年全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督导提纲(参考)
一、督导目的:OPV强化免疫工作的实施情况及工作质量评价
二、督导程序:
1.听取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的工作情况汇报。
2.制定工作时间表。
3.了解服苗准备工作、落实及进行现场工作。
4.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5.检查有关登记资料。
6.完成有关资料汇总和检查审评报告。
7.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督导结果。
三、督导内容:
1.当地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
2.经费落实与人员配备情况。
3.工作计划的制订情况。
4.培训情况。
5.疫苗到位情况、冷链运转安排。
6.基本情况调查。
a.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情况。
b. 冷链设备的使用情况。
c. 资料统计情况。
7.现场接种情况。
8.服苗率抽查情况。
9.报表统计资料登记。
10.接种方式和落实。
11.宣传发动情况。
12.对重点对象的针对措施。
13.对下级督导情况
四、督导方法:
1.现场观察
2.查验记录
3.入户调查
4.市场调查
5.按督导提纲进行督导
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口服后一般无副反应,个别人有发烧、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禁忌】发烧、患急性传染病、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严重佝偻病,活动性结核或其他严重疾病及最近1周内每日腹泻4次者禁用。
【注意事项】婴幼儿服苗时压碎,用凉开水溶化后送下,禁用热开水;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要喂奶,以免失效;若发现儿童吐出疫苗要及时告知医生并补服;脊灰糖丸疫苗需冷藏保存,并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食,切忌带回家自行喂服。
第二篇:隆阳区杨柳乡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杨柳乡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及麻
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近期,由于我国新疆和田地区发生由巴基斯坦输入的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野病毒引起的疫情,卫生部通报实验室确诊脊灰野病毒病例9例、脊灰野病毒感染者20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21例,疫情形势十分严峻,给我国维持无脊灰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卫生部已将此次疫情确定为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了相应的应急响应。 为落实《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教育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脊髓灰质炎疫情的通知》云卫发?2011?119号、《云南省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和隆阳区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最大限度消除免疫空白人群,有效防控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维持和巩固我乡无脊灰状态,确保20xx年顺利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根据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区卫生局的统一安排,经请示杨柳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xx年10月、11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两轮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和一轮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为规范、有序、高效地组织实施好此次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范围、时间和对象
(一)范围
全区18村委会。
(二)时间
1.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
第一轮:20xx年10月25~30日
第二轮:20xx年11月25~30日
2.麻疹疫苗查漏补种
20xx年10月25~30日,各村卫生室在做好第一轮脊灰疫苗应急强化服苗的同时,在适龄儿童中进行麻疹疫苗漏种情况摸底调查。
20xx年11月25~30日,在开展第二轮脊灰疫苗应急强化服苗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适龄儿童开展麻疹疫苗补种。
(三)对象
1.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
5岁以下儿童,即20xx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日期间出生的(满62天)儿童,只要无接种禁忌症,无论既往免疫史如何,均喂服1剂脊灰疫苗。
在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对于境外适龄儿童和任何年龄没有免疫史的儿童入境时,一律按要求给予服苗,巩固边境地区免疫屏障。
2.麻疹疫苗查漏补种
8月龄~5岁儿童,即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现场接种日期间满8月龄的儿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24日出生)凡未能完成含麻疹成份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均补种1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
消除免疫空白地区和免疫空白人群,巩固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和麻疹疫苗免疫屏障,防止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发生疾病传播和流行,
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二)工作指标
各督导组对接种率进行快速评估时,要求达到的指标是:
1.常住与流动居住3个月以上的6~12月龄儿童,脊灰疫苗 “零”剂次儿童小于1%;9~12月龄儿童,麻疹疫苗“零”剂次儿童小于5%。
2.常住与流动居住3个月以上的12月龄以上儿童,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不能出现“零”剂次儿童。
三、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消灭脊灰是我国政府向世界的庄严承诺,是《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指标,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新疆和田地区发生的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对我乡维持无脊灰工作的影响,提高认识,加强对本次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领导,确保完成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各项工作。杨柳乡成立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工作督导组、异常反应处臵组,负责组织开展此次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各项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钱留 杨柳乡党委委员
副组长:朱华忠 杨柳卫生院院长
成 员:杨沂应 杨柳卫生院支部书记
符建艳 杨柳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
2、技术指导组
组 长:朱华忠 杨柳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杨沂应 杨柳卫生院支部书记
成 员:杨学朝 杨柳卫生院副院长
杨恒 杨柳卫生院门诊医生
3、异常反应处臵组
组 长:朱华忠 杨柳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杨沂应 杨柳卫生院支部书记
成 员:杨学朝 杨柳卫生院副院长
杨恒 杨柳卫生院门诊医生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臵组电话:2890018
种异常反应处臵组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中规定,认真区别异常反应和非异常反应,初步进行对该事件的定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展开医疗救治措施。
2、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展开调查、收集资料、组织进行讨论、分析、初步得出结论和初步建议、撰写调查报告,同时将结果反馈给领导小组。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由该异常反应小组做出,任何医疗机构或个人无权做出相关诊断。
4、杨柳卫生院成立督导组
根据督导工作安排,成立以下督导组,负责督导、技术指导、评估被督导村的本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一组组长:朱华忠 杨柳卫生院院长
组员:杨恒
督导单位:杨柳村、茶山村、鱼和村、平掌村、冷水村、茶花村
二组组长:杨沂应 杨柳卫生院支部书记
组员:符建艳
督导单位:阿东村、鱼塘村、娘咱村、马田村、河湾村、联合村 三组组长:杨学朝 杨柳卫生院副院长
组员:方妍萍
督导单位:岩头村、马湾村、干田村、马安村、一碗水村、法水村
(二)部门协调,积极配合
卫生院做好当地政府的参谋,加强与教育、妇联、残联、工商、公安、宗教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行业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本次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1、卫生院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活动的计划、安排、监督和检查,根据本地实际合理设臵接种点,协调和抽调卫生院内、外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活动。
2、杨柳卫生院具体负责本次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实施,做好疫苗的计划分发与储存运输、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等工作。
3、村卫生室除设立固定接种点外,要安排相应的卫生医务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接种形式开展服苗活动。
四、强化免疫活动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
卫生院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对本次各项活动做出详细安排,责任到人。
(二)宣传动员和培训
1. 要采用多种方式和动员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宣传活动。在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之前和活动期间,要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宣传动员,张贴宣传标语与公告、印发传单和通过医疗卫生人员面对面宣传。每个接种点必须设立明显的标识,保证儿童家长对本次活动的知晓率。
2.20xx年10月24日之前,卫生院完成对所有参与脊灰强化服苗和麻疹补种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培训必须注意效果和质量,让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掌握工作要求和相关技能。
(三)摸底调查和补种要求
20xx年10月25-30日,开展第一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的同时,各接种点要对适龄儿童含麻疹组份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记录和统计没有按照免疫程序完成麻疹(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的儿童情况,对漏种儿童要在20xx年11月第二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期间,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补种一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
(四)接种方式
1.农村地区:采用固定与入户相结合的接种方式,必须保证边远地区适龄儿童均能得到免疫。
2.城市与城镇地区:采取固定接种、巡回接种等方式。
3.对集贸市场、边境口岸与通道及边民往来频繁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山区农村等工作薄弱地区,要增加接种点设臵,加大工作人员投入,采取拉网式搜索应种对象,保证实现工作指标。
4.对于门诊量较大的各级各卫生室应设臵接种点,扩大免疫服务的可及性。
5.各接种点要对接受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麻疹疫苗补种的儿童进行登记,对于境外儿童要单独进行登记,各接种点要注意保存本次脊灰强化免疫和麻疹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五)脊灰糖丸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1.不良反应:口服后一般无副反应,个别人有发烧、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禁忌:发烧、患急性传染病、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严重佝偻病,活动性结核或其他严重疾病及最近1周内每日腹泻4次者禁用。
3.注意事项:婴幼儿服苗时须碾压碎,用凉开水溶化后送下,禁用热开水;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要喂奶,以免失效;若发现儿童吐出疫苗要及时告知医生并补服;脊灰糖丸疫苗需冷藏保存,并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食,切忌带回家自行喂服。
(六)麻疹减毒活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1.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有: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进行对症处理;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罕见不良反应有:重度(≥38.6℃)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过敏性休克应及时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2.禁忌:已知对麻疹减毒活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期;妊娠期妇女;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3.注意事项
(1)疫苗的储存、运输应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执行,麻疹疫苗对温度敏感,接种时要带冰,疫苗复溶后如不能立即
用完,应放臵在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
(2)启开安瓿(或小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5)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6)麻疹减毒活疫苗与其他减毒活疫苗可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4周再接种。
(7)接种疫苗时,应使用自毁性或一次性注射器,防止交叉感染,使用后的注射器要集中毁形作无害化处理。
(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
各地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在两轮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过程中,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报告。
要及时发现、报告和妥善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遇有轻微反应可对症处理;发现严重反应者,要尽快报告同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臵小组,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人员死亡时应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报告和处理。
五、督导
卫生院督导组要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以确保本次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的质量,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应进行重点督导,督导工作要落到实处,避免流于形式。督导结果要在督导活动结束后及时反馈给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做好迎接卫生厅、市卫生局、区卫生局督导组的监督检查。
六、评估
(一)评估时间
每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2天内,卫生院负责组织自评估;现场工作完成后5天内,由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组织抽查评估。
(二)评估重点地区
1.脊灰野病毒输入与传播风险较高地区及麻疹高发地区。
2.AFP监测敏感性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地区及高危AFP病例分布地区。
3.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流动人口聚居地、移民居住地、矿区、国营农场、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城乡结合部或其他责任不明确的地区)。
(三)评估方法及要求
卫生院对每个村进行快速评估,每个村评估10名2个月至5岁应种儿童。区级将对卫生院全部进行快速评估,每个卫生院评估30名2个月至5岁应种儿童,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到接种点进行补种,并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追踪回访。
2.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效果评估
(1)当地有无详细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实施细则。
(2)组织管理与后勤保障:包括当地开展宣传动员活动的形式和规模及覆盖范围;培训和动员情况;接种队伍和督导的组织管理,接种点设臵情况和督导组织情况;疫苗、活动经费及时到位情况;当地强化免疫的冷链运转情况。
(3)督导组督导活动情况与督导结果。
(四)判定标准及结果分析
1.判定标准
(1)OPV强化免疫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认可,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市场调查可不查接种记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情况以儿童预防接种证记录为准。
(2)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期间不在本县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
不计入统计结果。
(3)接种率评估时,对有接种禁忌症的儿童且家长书面不同意接种的儿童,可不计入应种对象。
(3)接种率评估时,对于2月龄内儿童也要调查,询问强化免疫服苗情况,但不计入统计结果。
2.结果分析
以乡镇为单位,在调查地区的30名应种对象中:
(1)如未发现OPV漏服或无MV“零”剂次儿童,则可能接种率≥90%。
(2)如发现1例OPV漏服或MV“零”剂次儿童,提示被调查单位该类地区或该年龄组疫苗接种率达不到95% 的指标,要针对相应地区和年龄组开展查漏补服(种)工作。
(3)如发现2例OPV漏服或MV“零”剂次儿童,该乡镇要重新开展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
七、资料收集与报告
1、卫生院必须于20xx年12月5日前,将两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资料、接种率快速评估资料及工作总结报至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要求数据准确、真实可靠。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2月10日前完成资料数据录入,传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告资料报告包括:附表2-1、附表2-2、附表2-3、附表2-4、附表3-2、附表4、附表5、强化免疫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