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概述........................................... 2
(一)调查目的与要求................................. 2
(二)调查区概况..................................... 3
(三)、技术依据...................................... 3
(四)技术路线....................................... 5
二、技术准备........................................ 7
(一)编写技术实施方案............................... 7
(二)已有资料收集................................... 7
(三)、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及本工程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避险措施 8
<一>、技术质量保障措施............................ 8
<二>本工程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避险措施............... 13
三、地籍测量....................................... 16
控制测量........................................... 16
1、已有控制点资料的评价............................ 16
2、控制网布设..................................... 16
3、埋石........................................... 17
4、观测、平差计算、精度............................ 18
(二)细部测量...................................... 26
1、测绘软件....................................... 26
2、原始记录....................................... 26
3、数据采集采用全野外全解析数字化测量.............. 26
4、界址点测量..................................... 27
5、地籍要素的测绘和取舍要求........................ 28
6、精度评定....................................... 30
四、外业调查........................................ 30
(一)境界转绘接边精度分析......................... 30
(二)权属调查.................................... 30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43
1、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和要求..................... 43
2、 地类调绘的基本要求和要点....................... 44
五、内业汇总成果.................................... 47
(一)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 47
(二)面积计算与数据汇总........................... 50
(三)土地利用分类数据衔接......................... 51
六、技术创新分析.................................... 57
七、取得的经验和建议................................ 58
北京市丰台区集体土地地籍调查
技术总结报告
一、概述
(一)调查目的与要求
集体土地地籍调查目的在于彻底摸清全市土地使用现状,为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直接的决策依据,为土地管理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准确的查清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城镇地籍调查以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土地利用状况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情况,形成权属清楚,地类明确,图数实地一致,数据准确,真实的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数据库;进一步依法健全土地调查制度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机制的地籍管理系统。
1、全面、准确地查清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状况;
2、完成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调查,实现全区城乡土地登记全覆盖;
3、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4、建立健全新的土地调查机制,实现城乡土地数据的及时、快速、准确更新;
5、建立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实现对各项国土资源严管措施的跟踪监督。
(二)调查区概况
丰台区位于北京市西南,为北京4个近郊区之一。东为朝阳区,北为崇文区、宣武区、海淀区和石景山区,西北为门头沟区,西南和东南为房山区和大兴县。总面积305.65平方千米。20##年底户籍人口97.4万人。属城乡过渡地带。地理座标介于北纬39°45′~39°55′,东经116°03′~116°30′之间,辖14个街道、2个地区、2个镇、3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丰台街道文体路2号。
丰台区居民人口68.9万人,含44个少数民族的4.9万人。区政府驻地丰台镇,距天安门12公里。市二环、三环、四环路贯穿境内,京开、京石以及京津塘高速公路起始丰台区,形成首都东西南方向的公路网络。全区地形东西狭长。永定河自北向南从中部穿境而过,将丰台区分为河东、河西两部分。丰台正处于永定河冲积扇的中部,整个地势西高东低。
(三)、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年,第二次修订)
(2)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9号)
(3)国土资源部《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4)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发布)
(5)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1995年发布)
(6)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 试行) 》(1992年发布)
(7)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1989发布,(1993年6月修订)
(8)建设部《城市测量规范》CJJ8-99(1999年颁发)
(9)建设部《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1999年发布)
(10)《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ZBA75001-89)
(12)《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图式》(GB/T7929-1995)
(13)国家测绘局《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1001-91)
(14)国家测绘局《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
(15)国家测绘局《测绘产品质量评定规定》(CH1003-95)
(1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20##年)
(17)原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1984年)
(18)原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补充规定和说明(1987年)
(19)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市)级汇总技术规程》(1993年)
(20)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省级汇总技术规程》(1994年)
(21)国土资源部《市(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20##年)
(22)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权[2002]442号)
(23)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地籍测绘规则》(1998年)
(24)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地籍图图式》(1998年)
(25)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地籍测绘成果范例》(20##年)
(26)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10000)技术实施细则》(20##年)
(27)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编绘县级1:5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技术规定》[京地通(1993)18号]
(28)《北京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29)《丰台区地籍测量技术设计书》
(四)技术路线
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采用内业处理和外业调查相结合、卷地毯方式,准确获取翔实、全数字化土地基础信息,形成从土地数据的获取、处理、存储、汇总分析到信息服务全过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登记、发证工程技术体系。
1、以卷地毯的方式进行调查,结合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保证本区土地调查不重不漏。
2、以信息技术和3S技术的综合应用为技术主线,数字化工作方式为主要工作模式。
3、强制使用集体土地调查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本次土地调查的工作平台,信息系统的使用应贯穿整个工作的始终,从数据准备、工作底图的制作、后续的数据入库、编辑、面积计算和统计、成果输出等。通过软件系统对调查数据进行规范,确保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保证各环节衔接时数据检查的可行性。
4、集体土地调查工作应与数据库建立同时进行,每项调查工作的结束标志之一是提交符合“北京市集体土地调查地籍数据库标准”的数据库,本次调查工作的成果应能全部由数据库提供。
5、根据北京市的实际需求,丰台区采用1:500地形图进行集体土地调查。
6、尽量利用已有的成果资料,减少工作量。已有资料主要包括城镇地籍调查资料;国有土地登记资料(特别是国有公路、河流、铁路等);20##年1:10000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资料;一次详查中的权属调查资料(图件和权属协议书);新的行政勘界资料等。
7、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工作。
8、完善土地调查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9、集体土地调查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与“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和“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的相衔接,从而保证“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实现。
二、技术准备
(一)编写技术实施方案
技术实施方案是依据北京市集体土地调查《实施细则》的要求,针对丰台区具体情况而编写的作业技术指导书。实施方案编写工作由总工程师牵头,统一部署。编写时分控制、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测绘、数据建库等几大类,分别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写,然后再合并整理。最后经编写组讨论,由总工程师审核定稿。
(二)已有资料收集
资料收集来源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
1、控制点
测区共收集四等控制点11点。经过踏勘点位实地保存完好。通过利用和检核其精度符合要求。
2、图件
20##年1:2000电子版正射影象图、ArcGIS图 、1:10000 ArcGIS图,满足本次集调工作底图要求。
(三)、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及本工程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避险措施
<一>、技术质量保障措施
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建立了一整套严格、完善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针对本项目我所成立了北京集体土地地籍调查项目质量控制部,聘请资深专家做顾问,检查流程如下:
以质量体系文件为质量管理依据,从设计、过程控制、设备验证、培训和服务等环节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
对控制测量产品实行三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即作业组自检、项目检验和作业单位质量管理部门检查,质量达到优良级。成果由甲方验收。检查、验收过程有记录,结束后写检查(验收)报告。
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作业有关规定,各级检查人员赴现场实行动态质量跟踪检查,保证每一道工序质量达标,发现问题,及时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制定对策,以保证各项产品精度符合规范、规程、技术设计书和甲方规定精度指标,保证各项成果准确无误。
加强全体作业人员的质量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范、技术设计书和甲方技术要求,搞好技术交底,强化质量意识,杜绝不合格产品。
仪器设备经检验合格才能进入现场。
1、成果自检
自检是作业员在作业过程中或作业阶段结束时对作业质量的检查。
(1)地籍控制测量成果自检内容
①坐标系统的选择是否符合要求;
②控制网点布设是否合理,埋石数量与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起算数据是否正确、可靠;
③施测方法是否正确,各项误差有无超限;
④各种观测记录手簿记录数据是否齐全、规范;
⑤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规定;
⑥资料是否齐全。
(2) 地籍要素测量成果自检内容
①地籍要素有无错漏;
②观测记录手簿(或磁盘)记录数据是否齐全、规范;
③界址点成果表有无错漏;
④界址点、界址边和地物点精度是否符合规定。
(3)地籍原图成果自检内容
①原图图廓线及方格网的绘制精度、控制点及图根点的展绘精度是否符合规定;
②图幅编号、坐标注记是否正确;
③宗地号编列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重、漏;
④界址点、界址边及地籍要素的展绘是否正确、精度是否符合规定;
⑤图上表示的各种地籍要素与地籍调查结果是否一致;
⑥各种符号、注记是否正确;
⑦房屋宗地号及地类号、结构、层数、门牌号等有无错漏;图廓整饰及图幅接边是否符合要求;
⑧地籍索引图的绘制是否正确;
⑨面积量算方法及结果、分类面积汇总是否正确。
(4)宗地草图的自检内容
①宗地图形与实地是否相符,四邻关系是否清楚、正确;
②大量数据是否齐全、准确,注记是否清晰合理;
③宗地的座落、门牌号、宗地号、地类号、界址点号、相邻宗地号、指北方向、作业日期及建筑物的结构、层数等记录有无错漏。
(5)土地利用现状图自检内容
①审阅土地利用现状要素,地类界线表示是否完整,多边形是否闭合,土地分类是否有逻辑错误;
②检查与地籍图中的相关权属要素和地物要素是否一致,图式符号应用正确,各种注记、图幅接边、图幅整饰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③检查线状地物、零星地类的表示是否必要和合理,是否有必要的宽度和面积;
④检查权属界线是否完整和闭合,权属界线和相关地物是否一致;
⑤土地利用现状图必须到实地进行100%巡视检查,巡视的重点是看地类的划分是否合理,图上表示的地类是否与实地一致,注记是否正确等。
(6) 数据成果自检内容
①数据格式必须符合《北京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技术方案》规定的内容、分层、代码和交换格式。提供的数据文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测图系统要求。
②数据成果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数据成果的完整性,各类图形几何关系的拓扑完备性,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拓扑一致性,可以借助各种GIS系统和专门软件进行检验。要求各类要素的代码、几何特征、层次正确,属性表达完整;各层次的要素完备,无冗余,重点检查面要素的封闭性,多边形标识点是否唯一和遗漏,需要满足部分要求的,是否不重不漏;各层次之间的相关要素表达一致,空间上要求重合的要素,是否完全一致等等。
③面积计算资料检查主要检查其输出规格、各类限差和各类数据统计的吻合性,数据取位的正确性,并检查其资料整理是否符合统一规定,数量是否齐全及清单是否正确。
2 成果互检
互检是专职检查人员对作业成果进行的全面检查。检查的项目内容与自检相同。互检的检查比例,内业为100%,外业可根据内业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但实际操作检查不得低于30%,巡视检查不低于70%。
3 成果专检
专检是由作业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组织的对成果质量进行的最终检查。专检除应检查与自检和互检相同的项目外,还检查以下内容:
①互检记录;
②技术设计书的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工作报告等的编写以及资料的分类整理和立卷建档是否符合要求。
专检的检查比例,内业为100%,外业实际操作检查不低于20%,巡视检查不低于70%。
4 成果验收
验收工作在三级检查后进行。凡是地籍调查测量提交的成果资料均属验收的内容,验收时按照不低于规定的抽查比例分别对文字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控制测量、地籍要素测量和地籍原图五部分随机抽样的样本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样本以外的。影响成果质量的重要质量特性和带倾向性问题进行概查。
验收时内业随机抽检 30%~50%,外业实际操作检查比例视内业情况决定,但不得低于5%。
<二>本工程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避险措施
1、纸质资料管理
该工程资料较多,特别是相关地籍资料要做到绝对的安全和保密,若没有一个完整的资料管理办法,就会造成资料的丢失和混乱。
(1)该项目的资料档案中心全面负责成果资料的管理工作。
(2)资料成果由档案中心设置存放专柜,由资料成果管理员负责资料成果的保管、整理、保密工作,确保资料成果的安全性。
2、权属调查
通过我们以往进行地籍测量的经验,地籍调查时通常会出现资料不全,界址不清等情况,这样势必会影响权属调查的准确度和速度。为了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规定:
(1)加强权调人员的业务训练,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2)权调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以做好统一部署,避免后续工作的浪费。
(3)禁止权调人员虚假作业,地调表必须和实地情况完全一致,有问题的宗地必须在地调表中作详细的说明。
(4)权调人员在测绘工作开始前必须向测绘作业组详细指明界址情况,不允许有任何遗漏,交底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3、电子数据管理
各种资料是以电子文档形式在计算机中存储,建立严密的计算机管理和数据存储管理办法,若一旦发生意外,出现的后果是无法想象的,因此从一开始就给予高度的重视。
(1)该项目设兼职计算机信息管理员1名,负责每天的数据成果或数据图形备份工作、计算机的安全工作以及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定期进行垃圾数据的清理工作。
(2)各类数据进行分类存放,做到数据容易查询、维护和更新。
4、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对策
(1)为了保证原始资料采集质量,采取自查、互查和专查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做到分工责任明确,目标到岗,层层把关。严格按各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设计书的规定执行,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验收。
(2)生产前首先进行局部试验工作,试验工作遵循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的原则,以确定最佳的作业方案。
(3)作业中各工程项目不得自行变更工作方案或降低精度要求,如需改变应提前书面汇报,待技术负责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下步工作。
(4)作业前进入测区先踏勘,在布设控制网中遇到无法避开的障碍物超出设计要求时要及时向工程领导小组汇报,待方案定后方可进行。
(5)及时检查校对当日测量数据及整理原始资料。
(6)领导小组在作业前向参加作业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设计书和有关规范、规程、甲方技术要求的学习,详细介绍各项技术工作任务,测绘任务,作业质量要求,工作进度、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7)技术负责负责检查各组工作执行情况,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资料质量负责。
(8)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会等技术性会议,不断总结和提高技术水平,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9)安排软件开发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及时解决计算机软件、硬件问题。
三、地籍测量
控制测量
1、已有控制点资料的评价
本次图根平面控制,采用GPS测量手段,RTK实时动态定位测量技术测定图根坐标,测量时将基准站设在已知点上,利用已有四等点进行点位较正,其坐标差最大△X 2.1 cm, △Y 1.3 cm 。测量时对部分一级导线点进行了检测,其平面位置△X为3.4cm,△Y为0.1cm。
观测图根导线时,对部分一级导线点点间边长进行了检测,其坐标反算值与测量值最大相差1.5cm,精度良好。
2、控制网布设
测区图根控制主要是采用利用GPS测量手段, RTK实时动态定位技术测定。只有在试点村采用GPS-RTK和图根导线相结合的办法布设图根点,其目的主要是检测GPS-RTK施测图根点精度。
图根点是测定界址点、地形、地物各要素的依据,图根点的布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碎部测量的要求。
在卢沟桥试点四个村,布设二级光电测距导线2条,测设二级导线点19个;布设图根结点导线网1 个,测设图根导线点62 个;加密附合图根导线1条,测设图根导线点9 个。
当测区四等点密度不能满足GPS-RTK加密图根点要求时,采用静态GPS测量手段加密了一级导线点。在不同时间、不同工作区域,测区共加密一级网五个,二级网一个。
(1)在卢沟桥乡四个村的试点过程中,采用中海达HD8200EGPS四台套进行静态测量,布设GPS二级点18个。平差计算利用随机Hi-Target GPS后处理软件5.0进行。
(2)试点结束后,在卢沟桥乡利用南方天王星9600 GPS接收机四台套(标称精度为±(5mm±1×10-6Dppm)施测一级点2个。平差计算采用南方测绘 Gps数据处理平差软件。
利用Trimble 5700三台套接受机施测二级点1个,用随机Trimble Geomatics Office GPS后处理软件平差计算。
(3)在南苑、花乡、老庄子三个乡,利用南方天王星9600 GPS接收机四台套(标称精度为±(5mm±1×10-6Dppm),施测一级点8个。平差计算采用南方测绘 Gps数据处理平差软件。
(4)在长辛店镇、王佐镇:利用南方天王星9600 GPS频接收机五台套,施测一级点8个。平差计算采用南方测绘 Gps数据处理平差软件。
利用天宝Trimble 5700静态GPS接收机5台,标称精度为(±5mm+1ppm×D)。施测一级点37个。平差计算采用Trimble导航有限公司TGO平差软件。
3、埋石
(1)一、二级点埋石
一、二级导线点位点的埋设在通视条件良好,易于利用和保存的地方,在埋石困难的沥青或水泥地面时打入刻有十字的钢桩代替标石,标石、钢桩规格如下:
建筑物顶上设置标石,标石和建筑物顶面牢固连接。
坚硬地面设金属钢钉标桩,钉帽为Φ80mm球缺形,中间圆孔为点位标志。钢钉为Φ25mm螺纹钢,长240mm。加工时钉帽和钢钉满焊并垂直,钉桩时要求钉帽卧入地面,帽顶与地面持平或略高于地面。
(2)图根点埋石
图根点埋石数量按照细则补充规定要求每平方公里不少于20个(农村空旷地段可减半)。在埋石困难的沥青或水泥地面时打入刻有十字的2号钢桩。测区图根点埋石数量总计1887个。
4、观测、平差计算、精度
※二级光电测距导线
加密二级导线2条,测设二级导线点19个,导线网总长3.4km,平均边长169.252m,最短边92.502m,最长边244.667m。
(1)使用仪器:南方NGS-352型全站仪(2mm±3Dppm)。
(2)观测方法:采用三脚架联测法,水平角观测一测回,竖直角观测2测回,边长测量采用单程往测,每边观测斜距1个测回,每测回读数2次。
(3)平差计算:采用清华山维平差软件进行严密平差计算。
(4)精度指标统计
平均边长为169.252,S允=200m;
相邻边最大比例为1.88,PS允=3;
方位角最小闭合差:-23.0″,W允=±48.0″;`
方位角最大闭合差:-65.0″,W允=±66.0″;
最弱点位中误差为2.1cm,δ允=5.0cm。
网中各单一导线的各项目精度指标如下表
备注:对于二级导线规范规定W允=,导线全长相对中误差1/10000,光电测距二级导线的总长可放长至1.5倍,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26cm。
※图根导线
加密图根导线网1个,测设图根点62个,导线总长12.4km,平均边长106.5m。
加密图根导线1条,测设图根点9个,导线总长738.2km,平均边长85.5m。
(1)使用仪器:Topcon335W型全站仪 (2mm±3Dppm)。
(2)观测方法:采用三脚架联测法,水平角观测2测回,竖直角观测2测回,边长测量采用往返测,每边往返观测斜距各1测回,每测回读数2次。
(3)平差计算:采用清华山维平差软件进行整体严密平差计算。
(4)精度指标统计
①图根导线结点网精度统计
平均边长为106.7m,S允=156m;
相邻边最大比例为1.46,PS允=3;
方位角最小闭合差:-21.4″,W允=±48.2″;
方位角最大闭合差:-28.0″,W允=±80.0″;
最弱点位中误差为2.3cm,δ允=5.0cm。
②图根导线精度统计:
平均边长为82.3m,S允=156m;
相邻边最大比例为1.12,PS允=3;
方位角最小闭合差:-12.6″,W允=±48.2″;
方位角最大闭合差:-34.8″,W允=±80.0″;
最弱点位中误差为1.8cm,δ允=5.0cm。
※RTK图根测量技术要求
a、点位选在视野开阔处,视场内障碍物的高度角不宜超过15度。
b、点位应远离大功率的无线电发射源和高压输电线,离高压线不少于50m,离发射源距离不少于200m。
c、RTK基准点的精度等级不得低于四等,最大辐射半径为10km。
d、RTK接收机技术指标应为;双频接收机,标称精度≤(10mm+2ppm·D),观测量为载波相位。
e.用于RTK基准点求解WGS-84坐标系到1980坐标系的转换参数,所选参考点覆盖待测点的整个测区,转换后各点的残差分量小于5cm。
f.RTK观测采用单基站的方式,观测时流动点的架设应稳固,流动站与基准站之间不得存在大功率的信号干扰区。
g.RTK观测的采样率为1s,每次测量的历元数小于10个。每点观测时间不低于3分钟,观测的平面精度≤2cm。必须联测周边已有同等级以上的控制点。检测高等级控制点时,其点位互差≤5cm,检测同等级控制点时,其点位互差≤7cm。
h.RTK观测结束后应按照A4纸装规格输出GPS野外手簿报表,并装订成册。
※静态GPS网
1、观测
(1)一、二级控制点,分别利用中海达HD8200EGPS四台套、9600 GPS频接收机五台套、天宝Trimble 5700静态GPS接收机5台套仪器,采用静态方式观测。
(2)基本技术要求
外业观测时间长度应根据同步观测点间距离,观测条件等适当调整。
(3)观测前编制GPS可见性预报表,并制定工作计划;
(4)出发前检查电池电量、接收机内存或磁盘容量是否充足;
(5)天线基座应严格对中置平,定向标志应指向正北,误差不宜超过±5°;天线得高度应在测前、测后各量测一次,较差应<3mm,取中数使用,量取方法应符合《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附录G);
(6)接收机在观测期间应防止震动,移动,防止人和物体靠近天线;
(7)测量手簿按作业程序认真逐项填写,要清晰、整洁,不允许事后补记或追记;
(8)接收机在观测期间,不在旁边使用对讲机;雷雨过境时关机停测,并卸下天线以防雷击;
(9)观测中应保证接收机工作正常,数据记录正确,每日观测结束后,及时将数据转存至计算机硬盘、软盘上,确保观测数据不丢失。接收机内存数据文件在卸到外存介质时,不得进行任何删除或删改,不得调用任何对数据实施重新加工组合的操作指令。
2、数据处理
(1)基线解算及检核
(a)采用双差相位观测值进行基线解算,采用双差固定解作为最终结果,当基线长度超过30km时,可采用三差相位观测值;
(b)同步时段中任一三边同步环的坐标分量相对闭合差(Wx、Wy、Wz)、全长相对闭合差(Ws)应满足下式的规定:
Wx≤√3σ/5 Wy≤√3σ/5 Wz≤√3σ/5
Ws≤3σ/5
σ=√a2+(b×d×10-6)2
其中:a为固定误差,a<10mm;
b为比例误差因子,b<2mm;
d为网的实际平均边长,以km为单位;
(c)复测基线的d的较差ds应满足下式:
ds≤2√2σ
σ以实际平均边长计算。
(d)若干个独立基线构成独立闭合环,各独立环的坐标分量闭合差和全长闭合差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Wx≤3√nσ Wy≤3√nσ Wz≤3√nσ
Ws≤3√3nσ
n为闭合环边数;σ以实际平均边长计算。
(e)可以舍弃在复测基线边长较差、同步环闭合差、独立环闭合差检验中超限的基线,保证舍弃基线后的独立环所含基线数≤10。
(2)平差处理
(a)当各项质量检验符合要求后,应以所有独立基线组成闭合环图形,以三维基线向量及其相应方差阵作为观测信息,以一个点的WGS—84三维坐标作为起算依据,进行GPS网的无约束平差。无约束平差应提供各控制点在WGS—84系下的三维坐标,各基线向量三个坐标差观测值总改正数,基线边长以及点位和边长的精度信息。
(b)在无约束平差确定的有效观测的基础上,进行三维约束平差或二维约束平差。平差结果应输出在北京地方坐标系中的三维或二维坐标,基线向量改正数,基线长、方位以及坐标、基线长、方位的精度信息;转换参数及精度信息。
(c)无约束平差中,基线向量的改正数(V△x、V△y、V△z)绝对值应满足下式要求:
V△x≤3σ
V△y≤3σ
V△z≤3σ
(d)约束平差中,基线向量的改正数与剔出粗差后无约束平差结果的同名基线相应改正数的较差(dV△x、dV△y、dV△z)应符合下式要求:
dV△x ≤2σ
dV△y ≤2σ
dV△z ≤2σ
3、精度
在不同时间、不同工作区域,测区共加密一级网五个,二级网一个。共计施测一级控制点55点,二级控制点21点。精度均符合规范要求。
4、提交资料
GPS控制网测量结束后,编写技术总结,提交以下资料:
(1) 技术报告书;
(2) 仪器鉴定资料和使用软件的鉴定资料或证明 材料;
(3) 卫星可见性预报表和观测计划;
(4) 外业观测记录;
(5) 数据处理报告及成果表;
(6) GPS网展点图;
(7) GPS点点之记;
(8) 技术总结及成果验收报告。
(二)细部测量
1、测绘软件
为满足地籍数据库标准北京市地籍数据库建设的要求,减少数据在格式转换过程中的损失,测绘软件统一采用广州开思北京地籍版测绘软件。
2、原始记录
野外数据采集的原始记录和原始电子数据按照仪器设备输出的数据格式全部保留。
3、数据采集采用全野外全解析数字化测量
野外全解析数字化地籍测量,是指全站仪、GPS-RTK作为主要的数据采集设备,勘丈全部界址点,并以此为基础,勘丈其他地籍要素的几何图形的地籍测量。采用常规仪器采集野外数据时,必须在保证精度的基础上,将数据转换为符合规定数据格式要求的电子数据。
地籍要素测量是地籍测量不可分割的部分,目的是测定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大小等要素,应在权属调查结束后,在地籍平面控制基础上进行。
4、界址点测量
(1) 测站能直接观测到的,且距离在150m以内的界址点、地物点,采用极坐标法直接测量。
街坊外围的界址点和街坊内部明显的界址点(一类界址点)需在二级导线以上的控制点上直接施测,距离不超过150m;街坊内部界址点(二类界址点)大部分在二级导线以上的控制点上直接施测。
(2)坊内部隐蔽的界址点采用测标法测定,及采用直线法,内插,外分法,直角坐标法,截距法,距离交会法和直角关系等方法,并依据实地相关元素推算界址点坐标,一般推算层次未超过两次,特殊情况未超过三次,交会距离小于20m,交会角在40°-140°之间,用直角推算是定向边不短于推算边,推算边短于10m,并尽量用第三边检查,距离差小于15cm。
5、地籍要素的测绘和取舍要求
(1)建筑物(构筑物)的测绘技术要求
(a)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角点,按照解析界址点的精度和要求施测。悬空建筑物按其外轮廓测绘,用虚线表示。
(b)房檐及三面悬空的阳台、与界址无关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违章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测量。房屋内天井大于图上0.4mm2的表示,房屋外轮廓凹凸小于图上0.4mm时可综合,大于0.4mm的依实际轮廓测绘。落地阳台应综合为房屋,构筑物按外轮廓测绘。
(c)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间距在0.3m以上的独立测量。
(d)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廊,以外墙勒角以上的墙体为准,突出房墙以外的承重垛、柱应测量;装饰性的垛,柱及抗震加固垛未予以测量。
(e)永久性的有柱车棚、货棚、门廊按柱基外线测量。
(f)各种亭子均按基石线测量。
(g)位于宗地界址线上的台阶、室外楼梯应表示,宗地内部房屋的台阶、楼梯一般不表示。
(h)建筑物的细部如墙砖外柱或较小的装饰性细部可舍去。
(i)室外扶梯等允许包括在建筑物内或舍去。
(j)作为权属界线的线状地物,如围墙、栏栅、铁丝网、活树篱笆等应测绘。
(k)小于6平方米的小屋可舍去。
(l)表示工厂内工业设备的细部,只绘其用地范围,内置工业设备的符号,固定吊车,传送带应正确测绘表示。
(2)道路测量的技术要求
(a)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人行道、大于或等于1米的隔离带,按其边缘线,分别按双线独立测绘。
(b)道路附属物应独立测绘。
(c)地下通道入口处,用相应符号表达。
(d)道路应注记路名。
(3)其他地物测绘的技术要求
(a)不依比例尺的图形符号,其实地测绘界线与符号应当分别表示,符号按照右手法则确定,测绘中心线的单独表示。
(b)围墙符号应当根据权属调查表上的记载按照右手法则确定。属双方共有的,按照测绘中心线的地物单独表示。
(c)具有界标意义的垣栅、房屋、水面界线、道路界线,必须按照其权属状况表示。
(d)高压铁塔,按其实际位置测量。
(e)独立地物
对于有纪念意义和方位意义的纪念碑、塑像雕塑、水塔、烟囱、假山等,均予以精确测绘。
(f)铁路、公路、街道、内部道路及道路交叉处、公共场所内的绿化带及面积大于6平方米的花圃予以测绘。
6、精度评定
所有界址、地籍要素测量点位精度均以村(街坊)为单位进行了统计,统计分别以界址点到界址点、界址点到地物点、地物点到地物点间距进行,其精度均符合要求。
四、外业调查
(一)境界转绘接边精度分析
各级境界均现场指界并设定界桩,对其点位均采用RTK或全站仪全野外数字化采集,境界的接边工作均采用坐标接边,不存在精度的损失。在区界上经协商由一方测定坐标,其成果共享。在少部分区界点上,双方各自测量其点位坐标,由于控制没有整体平差,加之测量本身存在误差,其两组坐标存在误差,但均在误差允许范围之内。在界定时取其两组坐标成果中数。
(二)权属调查
1、行政区、街道(乡、镇)和街坊的划分及编码
(1)行政区的编码
行政区采用两位数字编排,建库时将其与国家行政区代码表规定的2位数字码相对应。
(2)街道(乡、镇)的划分和编码
依据现行的行政上的街道(乡、镇)的管辖范围来划分,街道(乡、镇)代码采用行政区划代码提供的方法进行编码,按2位数字编码。
(3)街坊的划分和编码
街坊以行政村来划分,街坊的编号,一定要与已调查过的城镇居民点街坊号衔接,按3位数字遍码。
2、 集体土地所有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编码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编码,应在街坊内统一进行编码。宗地编码采用3位数字码,在街坊范围内从“001”开始统一编排。
3、 所有权宗地内的地类图斑编码
所有权宗地内的地类图斑编号按宗地进行编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在图上的标注时,采用不同颜色和大小区分五级编码和图斑号。
4、地籍号
宗地地籍号以市、区(县)级行政区为单位,采用区(县)— —乡(镇)— —行政村— —集体土地所有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5级编码,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行政村相当于城镇地籍中的街坊。行政村在空间上存在不连续的几块时,按不同街坊处理。
5、 宗地用途分类
宗地用途分类采用20##年颁布实施的土地分类标准《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国土资发[2001]255号),以土地用途为主要依据。
6、 发放《指界通知书》
(1)按调查工作计划,分片发布土地登记通告,并通知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国有土地使用者到现场指界。
(2)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由该农民集体依法推举产生,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指界人为该国有土地使用者,可以是法人代表、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
(3)本次权属调查确权的主要依据是《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及农村宅基地的权属调查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进行。
7、 现场调查
(1)基本要求
(a)调查员会同相关权属方指界人共同到现场指界,经现场认定的界线,指界人在土地权属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b)确定土地权属界线时,应由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者作为法人或自然人亲自出席指界,若不能亲自出席指界时,必须由其指定委托代理人出席指界,并提交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指界委托书。(格式见《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c)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核定的权属界线,经复核无误的,可不再重新调查、指界和签字。应在权属协议书复印件上加盖经复核与原件一致印章后作为农村地籍调查表附件存档。
(d)土地权属界线调查时,必须由调查员会同双方指界人共同到现场指界。经双方认定的界线,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在农村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到实地进行调查:
土地权属界线发生变化;
原权属界线确认有误的;
原权属界线确认手续不完善的或未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的;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或详查图上权属界线标绘不清或与实地不一致的;
原权属资料遗失或不完整的;
行政区划界线依法调整的;
双方提出争议,并能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的。
(e)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没有明确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由该集体土地指界人指界、签字,根据有关法规和实地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有明确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由该集体土地指界人和国有土地使用者共同指界、签字。
(f)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国有土地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双方有边界协议或正式文件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者已办结土地登记手续的,可直接引用协议、法定界线、界址,不再调查、指界。
因依法征用、调整土地等原因引起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已核定的土地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应直接引用征用、调整土地的法定文件、图件,不再办理指界、签字手续。若图上界线不明确或与实地不一致的,应进行补充调查,补办必要手续。
(g)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误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范围的,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办理手续。
(h)土地权属界线有争议的,按照争议原由书进行调解处理后确定权属界线;没有争议原由书或不完备的,没有争议原由书或不完备的,应进行必要的举证和补充调查后,再进行调解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经现场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先确定没有争议的土地权属界线。争议部分交由土地调解委员会处理。经土地权属委员会调解无效的争议土地,在农村地籍调查表内注明争议的原由、范围和面积,交由区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后,再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i)如一方指界人未在规定时间出席指界,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如有异议,应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由申请人负责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视同确定的界线无异议。
(j)指界人若无正当理由不在指界人若不在农村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签字盖章,视同缺席,参照上条的规定处理。
(k)在上述界址线调查中,更改权属界、增加权属界和出现争议界线的情况时,要同时对工作底图上的宗地结构图和宗地编号进行修改。争议界线用虚线表示,颜色为红色。
(l)在界址调查过程中,对不易判读、容易产生错误的界址点应进行点位注记。
(2)宗地划分原则
(a)权属调查的基本单元
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凡是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界线封闭的地块称为宗地。一个地块由几个集体土地所有者共同所有,其间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为共有宗;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其间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称为共用宗。共有宗不存在国家和集体共同所有的情况。
(b)宗地划分原则: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属界址线封闭的集体土地(含该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划分为一宗地;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国有或其他集体土地分割的,原则上分别划分宗地。对现状较狭窄,图上难以准确反映其实地状况的,也可不单独分宗,但在调查时注明,并相应扣除其面积:飞地独立分宗;有争议的土地,不得划入任何宗地,待争议调解,处理确权后,再行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立宗。
不同比例尺区域的分界线不能破宗,尽量按镇界或行政村界进行划分。
8、 界标设置
(1)权属界线走向明显变化处及两个以上权属界线交叉处应在工作底图上标注界址点。界址点的标记引用城镇地籍调查的样式,并利用现场地形、地物将界址点栓定,便于施测时寻找。
(2)两个以上权属界线交叉处的界址点,以及重要的界址点应埋设水泥界桩,界桩上要标注界址走向。并在权属调查表上记录标志类型和界址点记录。
(3)对于一般界址点,相关权属若能准确指认,则设置界标,在调查工作底图上标注界址点。
对于部分特殊的,无法在实地准确定位的界址点,在双方的共同指认下在工作底图上刺出,并在农村地籍调查表中对界址点和权属界线走向进行描述。
(4)在农村地籍调查表中应对重要界址点和主要权属界线走向作文字描述。对不易判读、容易产生错误的界址点应绘制点之记。
9、界址点编号
野外权属调查阶段,勘丈宗地草图时,每宗地的界址点的编号按照从左上角顺时针方向编号,起始号为“1”,这时共用界址点有多个编号。对于含有飞地和国有土地的宗地的界址点编号,先编外围,然后按外围的顺序号继续编飞地和国有土地的界址点号。
10、地籍调查表填写
(1)地籍调查表主要内容:
※土地所有者名称
※重要界址点位置和主要权属界线走向描述
※宗地被线状国有或其他农民集体土地分割的说明
※图幅号、宗地编号
※双方指界人签字盖章
※宗地草图
※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
(2)界址点编号:以宗地为单位,从左上角按顺时针方向以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注记字头向北向西书写;对于含有国有土地的宗地的界址点编号,先编外围,然后按外围的顺序号继续编国有土地的界址点号。
(3)对认定的权属界线,双方在农村地籍调查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有争议的界线,界线双方签署“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
(4)绘制宗地草图的内容和要求、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等引用《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格式。
当行政区域界线与权属界线或低级行政区域界线重合时,按图式只标绘行政区域界线符号或高级行政区域界线符号。
境界、权属界以线状地物为界时,境界、权属界线应覆盖线状地物线。
11、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
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进行
(1)实地界址认定
(a)共用界址线必须由双方共同指界认定,并在界址调查表上签名(盖章)认可。本宗地与邻宗地的界标物必须查清自墙、共墙、借墙、并墙等关系情况。
(b)宗地界址线临街、临巷或宗地与邻宗地界线间距大于2m的,可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并签章认可。
(c)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用地红线图上界线与实际界线吻合的,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签章认可,可不再经邻宗地指界人认可;属少批多用的,宗地界线按批准用地界线确定,多用部分作为宗地,在调查表中注明,待后处理;属批多用少的,原则按实际使用范围定界;代征的市政建设用地,应按规定进行扣除,按扣除后的范围定界。
(d)历史用地、没有权源文件的宗地,一般按土地使用现状标界。以墙壁、围墙一侧为界的,界线沿外墙基确定;建筑物外轮廓不规则的宗地,属结构性的,应保持建筑物主体结构形状,沿外墙基定界;属装饰性的凹凸(含小弧线),可外墙基取直线(或取小弧线切线)定界。
(e)一宗地有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的,要查清各自单独使用部分和共同使用部分界线。
(e)邻宗地在本宗地界址线上的界址点,应作为本宗地与邻宗地共有界址点处理。
(f)有争议的界址,调查现场不能处理时,应记录争议情况,待后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处理;
(2)确界原则
(a)沿街(路)用地界线以实际使用合法围墙或房墙(垛)外侧为界(必须在道路红线外)或以道路红线为界;当界标物相邻拐点间距小于10cm时以外侧拐点为界址点;实地弯曲的围墙、河岸线等按照矢距不大于20cm为原则设置界址点,两界址点间为一条直线;单位和个人门口的内折“八”字形内用地可确定给该土地使用者;墙基线以外占用人行道的台阶、雨罩等构筑物用地,一般不确权给该土地使用者。界址是使用土地的权属范围,一般以实际使用范围界定,但不一定与建(构)筑物占地范围完全一致,有权源依据暂未使用且不属于待征的用地可在调查表中说明,但暂不确权。
(b)阳台确权,阳台在影响道路、河流等公用设施时不确权,其他一律确权。内折八字形的阳台以外侧连线确权。
(c)墙体为界标物时,应明确墙体用地的归属,尤其要注意其公用界址点位置的确定。
(d)两个单位(个人)使用土地的界标物间隔宽度在1m以下的非通道夹巷,一般应以双方各半确权,此时应在两边墙角上各自做上“→←”红标志。当有不同意见时,也可依各自界标物确权。两宗地间无明确归属的少量空隙地,不影响交通时,可通过协商确定其使用权。
(e)对存在重复征用划拔的宗地界线的确定,一般以最后一次征用、划拔的文件、图件为准。
(f)住宅小区内有围墙围起的并属同一开发单位者可确定为一个宗地。
(g)同一单位被街、路、巷分割成几块时,根据分割状况,分块设宗调查确权。
(3)界址边长丈量
(a)勘丈界址边使用的钢尺应鉴定;
(b)根据设置的宗地界址点标志,丈量所有界址边长,丈量结果记录在勘丈记录中,并注记在宗地草图的相应位置处,但不记入工作底图;
(c)勘丈数据以米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次丈量较差,长度(L)在50m以上的不超过20mm+3ppm√L (L的单位为米);50m以内的,两次边长较差,一类界址点不超过10cm,二类界址点不超过15cm;较差在限差内的取其中数为边长勘丈值;丈量时要注意墙体厚度,公共界址边长应相等;调查、勘丈结果应在现场记录于地籍调查表中并绘制宗地草图。
(4)、宗地草图
(a)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及与本宗地关系的原始记录,必须在实地用铅笔现场绘制。
(b)宗地草图内容应包含:宗地号、本宗地权利人名称;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线、界址点编号,界址边长;本宗地内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关系和计算建筑占地面积必须的有关间距、边长;本宗地的土地利用类别和宗地号;相邻宗地的位置、权利人及相关地物;与确定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线位置相关的相关距离、条件距离等;指北针、丈量者、丈量日期、比例尺。
(c)宗地草图绘制要求
①应选用适宜长期保存、使用的纸张绘制,规格大小可根据宗地的情况采用A4、A3或A2,也可直接在地籍调查表上绘制;
②线条、字迹清晰,数字注记字头向北、向西书写,注记过密的地方可移位放大表示;
③宗地草图视情况按概略比例尺用2H铅笔绘制;
④宗地草图上的一切注记边长应是实地勘丈记录,不得涂改和复制;
⑤图形和实地相似;
⑥数据必须实测,注记正确,内容齐全;
(5)填写地籍调查表
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用碳素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文字通顺简明,填写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和字上改字,同一项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次,全表划改不得超过两处,划改处应加盖划改人员印章。
12、资料整理
权属调查资料整理贯穿于调查工作的全过程,是一项逐步完善的工作。其整理方法和要求如下:
(1)资料和成果的整理
以宗地为单位,按以下顺序整理资料:
(a)原宗地的复印资料;
(b)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c)法人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d)法人证明;
(e)指界委托书;
(f)权属调查表;
(g)宗地草图;
(h)资料清单。
(2)资料和成果的审查
权属调查资料和成果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以宗地为单位装入资料袋中,以街坊为单位集中宗地资料袋。要求认真填写资料袋上的索引、地籍号等内容,方便资料汇总和检索。要重点对照资料清单检查资料的整洁性和完整性,成果内容填写与图纸绘制的规范性,宗地草图与地籍调查表界址描述的一致性,界址签章是否有遗漏,界址的勘丈边长是否齐全等。
(3)资料和成果的立卷
以宗地为单位按照资料清单的顺序,由上至下放置资料与成果,按照要求装入资料袋。以街坊为单位,编排宗地的清单、宗地统计表和新老地籍号的对照表,按照宗地清单的顺序,由上至下放置宗地资料袋,然后放入资料箱之中。要求确保原有资料与成果的完整无损。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和要求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在权属调查和测量完成后,以宗地为单位,卷地毯式的逐宗地进行。
(2)图斑测绘的最小上图面积为16 mm2(实地4平方米),16 mm2及以下的地块可以归并到相临地块;同一宗内小于最小测绘面积的地块,应归并到该宗地内的相临地块。
(3)调查方法采用全野外调绘
以前期权属界址点、重要地物、设施、建筑物和永久性构筑物、以及《北京市地籍测绘规则》5.6中规定的测绘内容进行的野外全解析数字化测量数据,打印工作底图,进行全野外调绘。对每一块图斑要实地跑到、看到、问到、记清、直接在底图上勾绘地类界、标绘地类代码和图斑号。
(4)内业处理
在计算机上基于野外全解析数字化测量数据,依据工作底图勾绘图斑,并进行拓扑查错,形成全覆盖和不重不漏的土地利用图斑图层,并输入图斑属性,提交土地利用数据库。
(5)图斑界线不得跨越权属界限,在调查区范围内,图斑必须全覆盖,做到不重不漏;
(6)图斑调绘在宗地划定之后逐宗地进行。凡位于同一宗地,被线状地物、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分界线、权属界线所分割、包围的具有单一土地利用类型的封闭地块为一块地类图斑,简称图斑。要求在宗地内部做到全覆盖和不重不漏。
(7)地类划分与测绘按照《土地分类》(2001,国土资发[2001]255号)的规定进行三级分类;地类划分的基本单元为地块,也称为图斑,同一地块的地类编号只能有一种。地块的外围界线以地类界表示其范围。相邻地块重合边界可以共用其中的某一条地类界。
(8)地类界线要闭合;地类界线与界址线、地物或其他界线重合时,在图形输出时可不显示。
(9)同一地类被界址线或权属线分割,应以界址线或权属线为地类界划分地块。
(10)宗地内图斑号用分式表示。其中分子表示图斑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分母表示地类号,表示至三级分类。当图斑小,图斑注记不下时,用引线引出注在图斑外。
2、 地类调绘的基本要求和要点
(1)地类调绘的基本要求
理解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各级土地利用类型的含义,准确如实地勾绘出图斑界线。图斑由线状地物、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分界线、权属界线构成的地类边界所分割、包围的具有单一土地利用类型的地块。
(a)图斑要素的构成
其周边具有明确的地类界线,可以是线状地物,权属界线,也可以是围墙、大于2米的道路、沟渠、林带、田坎、植被边界。图斑内可以包含地类图斑,线状地物。
图斑边界一定是闭合的,其优先顺序依次是权属界线、线状地物、地类边界。
图斑只有唯一的图斑序号、土地利用类型、权属单位和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国有、集体)。
(b)参考宗地图,对照点之记,对界址点有疑问的地方,进行外业核实,如果界址点错误,及时返回并进行修改。
(c)图斑补测及补测精度
外业调绘时,对于新增地物均补测在分幅工作底图上。根据被补测地物和邻近地物的相对位置关系,采用截距法、距离交会法、直角坐标法和极坐标法等。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进行补测,其精度要求是:补测的地物点对四周明显地物点的位置中误差为:平地、丘陵不超过图上0.8mm,山地不超过1.2mm。
(2)地类调绘要点
(a)下列情况之一的,仍按耕地调查:人为撂荒的耕地;已办理用地手续实地仍耕种的耕地;自然灾害破坏且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评估在三年内能恢复为耕地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程产生的耕地,当通过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的;农民自主开发的耕地;耕地上种植饲料的;耕地上种植的非固定苗圃;耕地上临时或未被征用的取土坑、堆放的建材、粪场、矿渣、垃圾、工棚、简易建筑物、晒谷场等临时用地;被石油、化工等污染的耕地未被征用的;采煤(矿)等造成地面塌陷的耕地未被征用的;耕地上种植草皮用于出售的;公路两侧耕地用于种草绿化不足三年的。
(b)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现状调查:固定的苗圃;耕地已被征用于取土、采煤(矿)等的塌陷地、垃圾场(按独立工矿调查)、矿渣堆放地、石油化工等污染用地、公路两侧耕地用于种草绿化已满三年的;违章建筑物;自然灾害破坏且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评估在三年内不能恢复为耕地的;
(c)农业结构调整,由耕地改为园地、林地等分类的,按可调整园地、林地等调查。
(d)耕地中用于为农业服务的农机站、修车场等用地,按独立工矿用地调查。
(e)河流、湖泊等常水位线以下的耕地,按滩涂调查,但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有关常水位线图件等资料。
(f)农田水利用地也包含国家兴建的水利设施。
(g)固定的堆粪场,按晒谷场等用地调查。
(h)自然形成的垃圾场按荒草地调查。
(i)管道用地,对于已征用的管道等线状地物用地,宽度无论大小均按管道用地调查和表示,否则按地面现状调查。
(j)高速公路转盘内的草地按交通用地调查。
(k)铁路、公路等穿过隧道的,铁路、公路等断在隧道两侧,隧道按地表现状调查。
五、内业汇总成果
(一)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
1、外业采集数据入库
(1)图形编辑
对于外业采集的数据,利用广州开思北京地籍版图形编辑软件进行编辑。
(2)数据检查
数据成果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数据成果的完整性,各类图形几何关系的拓扑完备性,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拓扑一致性,借助各种GIS系统和我们研制的专门软件进行检验。要求各类要素的代码、几何特征、层次正确,属性表达完整;各层次的要素完备,无冗余,重点检查面要素的封闭性,多边形标识点是否唯一和遗漏,需要满足部分要求的,是否不重不漏;各层次之间的相关要素表达一致,空间上要求重合的要素,是否完全一致等等。
(3)广州开思下有关宗地属性录入
依据地籍调查表,对于宗地相关属性按照要求进行录入。
(4)地籍档案录入
利用数字政通提供的软件,进行地籍调查档案的录入工作。
宗地档案的全部内容存入电脑,建立数字地籍档案。权源证件、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申请、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红线图、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宗地草图等主要材料,扫描后存入电脑。其他地籍信息存入“地籍调查表数据库”。
2、数据接边
丰台区本次调查均属1:500调查区域,故在调查区域范围内不存在不同比例尺接边问题。
(1)区域内接边
外业数据采集时以村为单位进行,安排工作时,每一个村(街坊)由一个作业组独立完成,因此街坊内数据接边不存在问题。村与村、乡镇与乡镇或者说街坊与街坊接边,境界由于都是坐标接边,故不存在问题,至于现状地物接边在图上小于0.75mm时,在不影响整体地物走向时,取其中数接边。当地类不一致时在实地均进行了核实。
(2)相邻区县接边
丰台区属1:500调查区域,与周边地区接边工作在保证境界线与坐标接边的前提条件下,其它地物的接边在同比例尺区域都做了相应的接边工作,在不同比例尺区域,将小比例尺变为大比例尺进行了接边比较,均符合相关要求。
(3)与城调区域接边
在与城调数据接边时,以市局提供的ArcGIS格式文件进行无缝接边。由于当时所做的DWG格式数据,在读入数据库中又从数据库中导出时,存在数学精度的损失,所以以分局提供的DWG格式文件接边,在数据库中会存在缝隙。
(二)面积计算与数据汇总
1、面积计算
面积量算是指通过计算机编辑处理获得图斑、宗地准确面积数据与数据汇总统计的过程,同时也是各级数据汇总统计的基础。
面积量算是建立在数据达到入库基础之上,即对图形数据进行属性检核、拓扑检查、弧线处理等进行错误检查汇总并处理,严重的返回数据加工组,而正确的提交到数据管理组;数据管理组对正确的数据进行符号定制、图幅生成、街坊生成、注记调整等工作,确保地籍信息数据库是完整的、正确的。
2、数据汇总统计
数据汇总统计是在面积量算的基础上,按行政辖区,土地权属、利用分类进行汇总统计的过程。各级行政区域面积以1:500比例尺图幅理论面积为基本控制进行量算。
数据汇总统计先制作“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量算和计算各行政区的控制面积。接合表是是计算行政区控制面积的依据,区级接合图表基本单位为乡镇。
由于投影面积与椭球面积不同,加之计算舍入误差,由各个图斑量算面积汇总得到的各级行政区面积与控制面积存在差值。当两个差值之和小于图幅理论面积1/400时,为衔接汇总面积与控制面积,将差值面积放入除耕地、建设用地之外的较大宗地。
经过面积控制,区县的总面积等于各乡镇面积之和,乡镇面积等于各村级权属面积之和,各村面积等于各宗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之和。
各宗地面积等于该宗地范围内各图斑的面积之和。
各控制面积与下一级被控制面积之和进行较核,两者的面积较差
△S应在凑整误差影响限差内,即
△S≤0.06√n(M2)
其中n为被控制面积个数,△S取至0.1M2。
(三)土地利用分类数据衔接
在计算机上,将本次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图与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图进行叠加处理,制作数据平衡表。分析各地类数据变化的原因,进一步判断地类变化的合理性。
(四)图件编绘
1、街坊图
街坊图是各种图件编辑、数据处理的最原始、最根本图形数据文件。街坊图上的内容不仅是线条、文字、符号等各要素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图面上点、线、面都载有相应的属性。
街坊图内容包括:街坊线、街坊号、宗地号、地类号、宗地名称、各级行政及自然村名、道路名称、各等级控制点、房屋层次以及地籍全要素。
各作业组以街坊为单位,按照有关《规范》、《规程》进行野外采集数据后,利用广州开思北京地籍版图形编辑软件进行街坊图编辑,对每一街坊编辑结束后,首先由本作业组进行野外100%巡视、检查、修改,然后由小组提交给工程质量检查组进行复查,复查过程是由测绘人员与地籍调查人员进行联合检查。首先,核对地籍调查表与测绘成果的一致性,若发现有异议,现场解决并纠正;然后,核查界址边长以及界址点与地物点,地物点与地物点距离误差,对边长超限部分查明原因并予以改正。最后由总工程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审查工作仍是以街坊为单位,进行设站检查和丈量边长。
2、地籍图
编制地籍图的依据是街坊图。地籍图的编辑工作由内业组完成。是将各审核无误后的街坊图进行拼接并分幅,其规格为40cm×50cm。
编辑地籍图
(1)地籍图的内容
(a)各级行政区划界线及行政区域名称,两级行政界线重合时在地籍图上表示高级界线;
(b)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地籍街坊界线、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界址点用直径0.8mm的红色小圆圈表示,界址线用0.3mm的红色实线表示,争议界用红虚线表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界址点用直径0.8mm的绿色小圆圈表示,界址线用0.3mm的绿色实线表示,争议界用绿色虚线表示;村界沿用土地详查中三划一点的红色点划线表示。图斑界线用0.15mm黑色点虚线。
(c)地籍图上不注区县编号,只注记街道号、街坊号、乡镇编号或乡镇名称、行政村编号或行政村名称及宗地号。街道号、街坊号、乡镇编号或乡镇名称注在图幅内有关街道、街坊区域的适中部位,宗地号注在宗地内。
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在地籍图上,宗地号和地类编码的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宗地号,分母表示地类编码,并注记在宗地内适当的位置。
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在地籍图上只注记宗地号(地籍编号的后三位),注记在宗地内适当的位置。
(d)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数学要素包括:坐标系、内外图廓线、坐标格网线及坐标注记、控制点点位及其注记、地籍图比例尺、分幅地籍图索引图、本幅地籍图分幅编号。
(2)地籍图的图式图例
在农村地籍图上地籍要素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的图式图例绘制,地形、地貌要素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相应比例尺的《地形图图式图例》的要求绘制。
(3)农村地籍图的基本精度要求: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的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 ±0.3mm;宗地内部与界址边不相邻的地物点,其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5mm;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4mm。
3、宗地图的编绘
宗地图是在街坊图的基础上,利用成图软件自动生成后编辑而成。测区内各宗地面积大小相差较大,有些宗地呈长条形,在生成宗地图同时,考虑今后资料的利用方便,根据宗地内部建筑物、构筑物稀疏程度,分别生成不同比例尺宗地图。图纸大小分为A1、A2、A3三种规格。
生成的宗地图应符合《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要求,做到点、线清晰,各种注记清楚,宗地四至关系正确。
宗地图内容包括:地籍编号、地类号、宗地面积、宗地所在图幅号、宗地名称、界址边长、相邻宗地地籍号、相邻宗地名称、宗地关系示意线以及主要的建筑物、构筑物。
4、土地利用现状图
丰台区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为1:500
(1)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内容
(a)行政界线。包括区行政界线、乡镇界线和乡镇名称。
(b)村(街坊)界线和编号。
(c)权属界线。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界址线、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界址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界址线。
(d)地类图斑界线。
(e)图斑号和地类编码。
(2)分幅土地利用现状的编绘和整饰要求
(a)图斑是由行政界、权属界、现状地物、地类界线分隔的同一地类的地块,图斑要求闭合。
(b)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地类编码和图斑号的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图斑号,分母表示地类编码,并注记在图斑内适当位置;如果是耕地,分母除加注地类编码外,还应加注坡度等级。
(c)在计算机软件系统中生成权属性质标注图层,国有土地用G表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X表示,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C表示。
(3)乡镇土地利用现状挂图
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内容及图式规范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相同,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参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市)级汇总技术规程》及相关规定整饰,地图用色依据“北京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土地利用图图式”。
(4)丰台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参照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编绘县级1:5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技术规定》的要求编绘。比例尺为1:2万。
六、技术创新分析
(1)利用GPS测量技术,很大程度的提高了作业工效,降低了劳动强度。譬如本测区的图根控制测量,利用GPS-RTK动态定位测量技术,代替了常规图根光电测距导线作业方法,加快了作业进程,同时很灵活的测定山地及开阔地段的界址位置。
(2)GIS、RS技术在本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ArcGIS图、正射影像图的利用为本工程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数据成果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数据成果的完整性,各类图形几何关系的拓扑完备性,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拓扑一致性,主要是借助于GIS系统和专门软件进行检验。要求各类要素的代码、几何特征、层次正确,属性表达完整;各层次的要素完备,无冗余,重点检查面要素的封闭性,多边形标识点是否唯一和遗漏,需要满足部分要求的,是否不重不漏;各层次之间的相关要素表达一致,空间上要求重合的要素,是否完全一致等等。
七、取得的经验和建议
1、权属调查取得的经验地籍调查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调查的两大部分,二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属调查是确定土地的性质、使用状况、使用者以及土地的界限等。因为调查成果一经确认,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需要权属调查人员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懂得测绘基础知识,而且要有相当强的责任心和经验,这样才能保证权属调查的质量,保证地籍调查的现实性和准确性。
2、测绘与权属调查人员有机结合方式,即在每一个权属调查组中增加一名负责测绘的人员,负责宗地草图绘制、界址边长与相关距离丈量等技术工作,权属调查人员负责界址点的实地设置、调查表的填写、土地权属权源资料的认证,纠纷的调处等土地权属确认工作。形成权属调查与测量二为一体的运行模式,有效保证权属调查与测量的连惯和一致性,避免权属调查与地籍测量成果质量不一致,工作前后衔接难度大等弊端。
3、对于在村界上设置的界址点,应现场测量,以防点位丢失或找不见现象的发生。
4、在没有工作底图的地区,应先测量后调查,然后再补测界址点。
5、内业数据处理和图件的编绘以及数据统计,应建立在各种原始数据检核无误、图形拓扑关系检查正确后再进行。否则造成大量的返工。
6、权属调查建议
(1)丰台区属典型的城乡结合部,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道路的扩建,原来城调资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保持数据的现势性,必须立即进行一次更新调查。
(2)在本次集体土地地籍调查中的国有土地,已建成并发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宗地,应以现状调查,才能保证权属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否则权属调查失去意义,不是多占就是少占,土地管理部门只是玩数字游戏而已。
(3)宗地在测区的全覆盖,并无实际意义。对一些无权利人的大街小巷等人为的设定为一宗地,目的就是为了统计面积,但有了土地利用现状图,相关的面积统计和分类汇总都能作到。
7、地籍要素的测量建议
城市地籍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发展,应以三维空间模拟实体为对象。本次测量中只有平面坐标,地势高低都在地籍图上反映不出,特别对山地,究竟有多高,坡度比有多大,这些都一无所知。对于今后土地开发、土地评估及合理利用土地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建议在今后地籍测量中,把高程也看作是一个重要要素。
8、控制测量
由于GPS在测绘领域发展速度较快, GPS受观测环境的影响,导致整周模糊度的丢失,造成RTK存在小概率偏移问题,随着专家研究,定位精度和稳定性取得了很大提高,因此对于一级控制点,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用RTK双基准站法进行施测。
9、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一种阶段性调查,调查须作到土地利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譬如说荒地,调查是就是荒地,并且已经有的地已荒几年了,为何不能按荒地调查。
(2)对于图斑上图最小面积为16m2,建议专家进一步研究界定。我们认为应在农用地中,可依据主要用途,确定最小上图斑面积。在建设用地中,可操作性较差,并无实际意义。
(3)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无论是1:500区域还是1000区域,都应以1:2000 进行分幅,这样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既好管理,又好拼接。
10、数据建库
数据库的建立,第一要求有好的平台,但最主要的是要求数据质量符合数据建库要求。系统开发完善与数据加工同步进行。数据部工作的过程中发现新的需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开发组将投入精力进行分析和实现。这种不断锤炼检验和针对性的开发,可促进建库工作的顺利完成。
测绘数据质量本身问题导致交换软件的不断完善以适应复杂的情况。比如由于地物分层错误,软件会较为友好地根据有关信息进行提示和调整;而由于地物编码错误导致面描述成为线的现象也比较多。这个修改的过程将一直存在。因此建议系统开发部门应提供更好的数据查错软件,从而提高数据质量,保证数据建库的顺利进行。
11、数据更新
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系统建立后,应对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数据库数据,主观上保证地籍客体的现势性,从而更好的在地籍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同时应发展与其它信息系统接轨,如地下管网、公安、消防、电力等,更好的服务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