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卫生、安全、纪律专项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寝室文明建设,营造温馨舒适的寝室环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创造一个干净、舒适、整洁、卫生、文明的住宿环境,使我院学生公寓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检查办法
1、检查以周为时间单位进行,以月为单位进行汇总公布;
2、检查以普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从每学期初及期中进行普查,第一个月公布不合格寝室,往后每月只检查不合格寝室进行公布,一学期进行两个轮回。
3、每周检查中的不合格寝室直接在城院首页学生入口校园生活中上传后反馈给各分院,由分院督查寝室做好监督整改工作,对于结果有异议的寝室可以进行申述。每周三下午13:00-16:00,申诉地点在院学生会生活部办公室。申诉后检查结果将进行每个月底汇总(最终的寝室成绩)公布。
二、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为夜间值班辅导员、各楼栋生活指导师及学生会生活部的学生干部
三、检查内容
1、卫生状况。包括地面打扫、垃圾清理;卫生间、盥洗室卫生;阳台卫生;寝室异味;窗台、玻璃和天花板卫生状况等。
2、物品摆放。包括床上用品摆放和被子叠放;桌面物品摆放;书架物品摆放等。
3、电脑使用。违反《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中使用规定的的情况。
4、用电安全。包括私拉电线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
5、文明行为。包括使用礼貌用语、打牌、吸烟、酗酒等情况。
四、具体细则
1、卫生状况:⑴地面脏乱;⑵垃圾满出没清理;⑶卫生间不整洁;⑷盥洗室不卫生;⑸阳台地面不卫生;⑹寝室有异味;
2、物品摆放:⑺书桌物品摆放杂乱;⑻鞋子摆放杂乱;⑼床上用品摆放杂乱或没叠被子;⑽其他地方物品摆放杂乱;⑾盥洗室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⑿在床边等地乱挂绳子、衣物等;⒀阳台不整洁;
3、电脑使用:上课时间从事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学习无关事宜的情况
4、违禁用品使用:使用400瓦以上的高功率电器、明火材料、危害人身安全器材等,另外规定电砂锅、电磁炉、电热杯、榨汁机、煮蛋器、电炉、热得快、冰箱、洗衣机、电饭煲、电夹板、电卷板、熨斗等非生活必须品无论是否超过400瓦功率均属于违禁用品。
5、文明行为:凡有下列情形的
(1) 寝室有人,但拒绝给检查人员开门
(2) 在寝室赌博,吸烟的
(3) 在寝室打架斗殴的
(4) 其他不文明行为的
五、结果评级: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
1)不合格评判标准:(1)卫生状况、物品摆放中有大于3项则记为“不合格”,
(2)违禁用品使用、文明行为中有一项则记为“不合格”
2)优秀评判标准: 都没有出现第四条列出的情况评为优秀
六、奖惩办法
1、对检查结果进行拍照展示。在生活园区各楼栋及LED电视屏上设置检查结果曝光台,对在检查过程中的优秀寝室和不合格寝室都进行拍照展示。
2、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寝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学院网站和宣传栏进行公示,并根据党委16号文件进行处理
3、如在检查过程中有不服从管理或不配合检查者,将给予其院内通报批评,并责其作出书面整改措施;
七、各分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比细则,各寝室长带头做好寝室卫生督促和打扫工作。
八、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2、本制度自20##年12月起开始实施。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检查表
1、卫生状况:⑴地面脏乱;⑵垃圾满出没清理;⑶卫生间不整洁;⑷盥洗室不卫生;⑸阳台地面不卫生;⑹寝室有异味;
2、物品摆放:⑺书桌物品摆放杂乱;⑻鞋子摆放杂乱;⑼床上用品摆放杂乱或没叠被子;⑽其他地方物品摆放杂乱;⑾盥洗室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⑿在床边等地乱挂绳子、衣物等;⒀阳台不整洁;
3、评级分为:优、合格、不合格。卫生状况、物品摆放中有大于3项则记为“不合格”,否则为其他等级;电脑使用、违禁用品使用、文明行为中有一项则记为“不合格”
检查分院: 检查人: 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