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试卷
单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分数__________
一、填空题(40分,每空2分)
1.托幼机构应当贯彻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2.有食堂的托幼机构, 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3.托幼机构的______________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按照收托_______名儿童至少设_______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
5.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上岗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岗人员, 每年进行___次健康检查, 患有_____________,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7.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8.采购食品应该查验______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食品进货前必须验证,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9.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儿童离园_____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________________。
二、名词解释(20分,每小题10分)
1.儿童伤害:
2.闭合性创伤:
三.问答题(40分)
简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试卷(答案)
单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分数__________
一、填空题(40分,每小题4分)
1.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2.有食堂的托幼机构, 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3.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
5.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上岗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6.在岗人员, 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7.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8. 采购食品应该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进货前必须验证,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9. 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10. 儿童离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二、名词解释(20分,每小题10分)
1.儿童伤害:指突然发生的事件对儿童造成的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原因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种因素。软组织损伤、骨折在儿童伤害中最为常见。
2.闭合性创伤:皮肤没有破开,但皮下组织和血管因受到挤压引起一定范围的损伤。
三.问答题(40分)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
? 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 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定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 制定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 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 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接种单位补种; ? 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 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 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 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
第二篇:托幼机构保健工作总结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20xx年托幼机构
卫生保健督导工作总结
20xx年x月份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20xx年托幼机构
卫生保健督导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儿保科工作在金安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方针,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和落实《金安区区妇女发展纲要》《金安区儿童发展纲要》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了我科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使我科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有了长足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
执行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发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依法保护儿童的健康权益。
今年x月份,我们组织金安区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及卫生院为所属托幼园(所)的在园儿童进行了健康检查体检工作,共体检了21352名儿童,体检中共查出各类患病儿童2810人,并为每个体检
儿童进行了健康评价,卫生保健指导,疾病的特征与治疗。 对每一名在园儿童健康体检合格后,发放健康证,方可入园(所)并及时为家长,幼儿园予以反馈信息。
二、依照托幼机构十五项卫生保健制度对其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是公共卫生的重要方面、是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是有效预防儿童疾病及意外伤害的重要保障。今年我科加大了对金安区内托幼机构十五项卫生保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自今年元月至12月间,分别对金安区内的16所幼儿园进行了督察,发现了许多问题:
1、未经审批非法的私立幼儿园增多。
2、卫生保健情况:大多数幼儿园建立了各项卫生保健制度但未上墙、无专职保健医生及保健隔离区,保教人员有无证上岗者20人,儿童入园体检几乎未做。
3、膳食管理:有中餐的幼儿园,均制定一周食谱计划,但未进行营养计算。能够随时给儿童提供饮水的幼儿园有16所。
4、卫生消毒,安全防护等均不达标。
三、对策措施
1、主管部门牵头,纳入长效管理,国务院已明确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教育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在强调教学质量、设施条件的同时,应重视托幼机构的安全防护、膳食营养、消毒防病等卫生保健情况,做到保教并重,并纳入经常化管理。卫生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相关部门配合,加大监管力度,托幼机构的合法运营,需要通过教育、卫生、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环境检测等相关部门进行办园资格审核、执业注册、年度复审等,目前整个社会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认识存在着盲点,要改变现有状况,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协作,
对新开办园(所)要严格按规定审批,对非法私立园(所)予以取缔,并以疏导为主,帮助有条件的私立园(所)逐步转化为合法机构,满足市场需求。卫生部门积极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预评审和复审工作,使各项软、硬件设施符合儿童身心健康的要求,走上合法运行轨道。
3、广泛社会宣传,健全公示制度,大力宣传《母婴保健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加私立园(所)办学的透明度。通过办专栏、专刊和电视专题节目等方式宣传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让全社会都来重视、监督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关心下一代在托幼机构中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健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公示相关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使私立园(所)的开办者和管理者重视卫生保健工作,保证卫生保健工作能在私立园(所)中顺利开展。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儿保科
20x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