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简介
XX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勤管”)是校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管理、指导和服务的职能部门,隶属于校区学生工作办。
根据XX管理条例(试行),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以获得报酬、培养自立及创业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服务或劳动。校区的勤工助学的活动统一由勤管进行管理。
本中心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高效优质、诚实守信”为活动原则,以“求实创新、服务社会”为理念,以“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为工作作风,积极引导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劳动观念和自立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根据工作需要,勤管下设秘书处、培训部、拓展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宣策部和信息调研部,共7个部门。
1、对勤管各项工作进行统筹与协调,做好中心的“上传下达,统筹全局”工作;
2、做好资料的整理及归档、会议记录、各部门的工作总结的整理、通知的下达、财物的管理等秘书工作;
3、组织开展勤管各项集体工作,包括换届选举工作、勤管各项评优工作和协助学生工作办策划全校性年度评优表彰工作;
4、制定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做好年终总结。
1、整理全校学生的档案;
2、管理与拓展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娱乐室,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3、组织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活动,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为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储备和推荐合适的人才;
4、组织学生进行舞蹈等培训,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交际技能。 1、负责“广东省政府伙食补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单收集、审核和申报工作;
2、负责一年一度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及申报工作;
3、对我校区的贫困生的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和调查,并归档;
4、各类补助的整理和发放工作,如前几年的台风受灾补贴、雪灾补贴以及不定期的家庭补助等;
5、负责缓交学费同学的资料的收集和输入工作,方便学校掌握同学们的信息;
6、负责“个位数基金”的管理工作。
1、负责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人员的招聘和岗位安排,并配合好相关的用人单位对上岗人员进行管理;
2、积极拓宽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对在岗学生加强管理,定期了解上岗学生情况,对不称职的学生予以替换;
4、定期召开勤工助学在岗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
5、负责“勤工之星”、“助理征文”活动的评选;
6、负责核对核实上岗人员每月工资的到帐情况;
7、负责“个位数基金”的基金汇集,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基金运作情况的核实工作。
1、负责与校外公司企业单位联系,收集有关兼职信息,落实校外勤工助学(兼职)活动项目,组织面试协助上岗培训;
2、通过网站,微博,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校外企业单位宣传市场部工作职能,拓展兼职量提高兼职质量;
3、负责检查监督校外勤工助学的工作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4、开展二手市场活动,策划、宣传,组织等相关工作;
5、承办春运广铁集团招聘列车乘务员;
6、策划协助组织隐雪有关校内活动,例如试饮活动,饮料促销大赛;
7、负责勤管大型活动拉赞助;
8、加强与其他组织、其他高校勤工助学管理部门的联系;
1、通过海报、橱窗、板报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发布各种勤工助学信息;
2、做好勤管的相关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
3、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活动的开展,为其做好内外宣传工作;
4、管理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宣传栏。
1、主要负责《勤工助学导报》的编辑与出版工作,对我校区由勤管负责的勤工助学相关信息进行及时的报道并做好拍摄工作;
2、收集勤管各部门的工作简报并进行汇总,做好各种相关文字的核实工作;
3、搭建勤管网站并进行维护,完成网络编辑和信息收集等工作;
4、开展围绕中心性质的课题立项活动,开展类似“三下乡”的活动;
5、设计并制作上岗证、工作证以及各种电子宣传海报。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期待着你的热情参与!
我们相信,勤管中心的明天因你而更加精彩!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XX
第二篇: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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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第3页
第二章 人事任免制度··第4页
第三章 考勤制度··第5页
第四章 请假制度··第7页
第五章 会议制度··第9页
第六章 奖惩及行为规范度··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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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是隶属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以“服务同学,回报社会”为宗旨、以“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及自我服务”为目的的优秀学生自治组织。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作为东北大学学生核心组织之一,以其特有的“以诚为本,开拓创新”的组织理念,创办十余年来,获得了全校广大师生的一致称赞!所以,为了更好地树立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的楷模形象,提高每个委员会成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严格规范每个委员会成员的行为,提高每个委员会成员的全面素质,保证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委员会内部的管理秩序,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监察管理细则。本实施细则本着赏罚分明的原则,有权力对各位成员的生活和工作进行相应的鼓励和监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行为,提高素质,维护秩序,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行,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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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事任免制度
1.辞职
委员会成员辞职需提前一个星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主管人员,并按要求与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2.自动离职 无故三次不参加活动者,均作自动离职处理,记入相关人员人事档案。
3.降职
违反部门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但仍可留用。
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工作不负责,致使组织利益受到一定损失,利用职权做事,工作推诿.懈怠.导致人员强烈不满且影响人员热情,对其予以降职。
4.免职 触犯甲级过失,将对该生予以免职处理。
5.任职
部长,主席团竞选完成后将为新任部长,主席颁发相应的任职证书。
6.升职
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品行兼优,为委员会、学校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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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突出贡献者将由团委老师予以升职奖励。原则(德才兼备,德和才二者不可偏废;机会均等;阶梯晋升”和“破格提拔”相结合)。模式(按工作表现晋升;按年资晋升)升职计划(挑选晋升对象;制定对象发展规划)
第三章 考勤制度 1.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每人每学期考勤基础分为100分。
2.凡收到勤工助学委员会会议活动通知或各部长会议通知,须及时回复并准时出席(在大会开会前回复即可,未回复一次扣2分)
3.勤工助学委员会干事或勤工助学委员会干部在勤工助学委员会组织的例会中无故缺席(会前未请假,会后未补假,未经准假而不到场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缺席);会议时间已到而未到场者,即为迟到;未到会议结束时间而提前离场者,即为早退。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中任意一种,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并扣3分,次数达两次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在勤工助学委员会例会作公开检讨并加扣5分,若次数达三次及以上者,予以免职处分并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资格。
4.大型活动人员到位制度:每次勤工助学委员会大型活动,安排部门到位的人员,到组织部签到,共签到两次,活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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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次,活动结束后一次,少一次者按未到处理,活动结束后由组织部统计结果。无故不到者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迟到三次算一次无故不到,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资格,五次不到者自动退出勤工助学委员会。会前或活动前未请假但会后或活动后一天内及时补假,一次扣2分。
5.如有发现代签现象,代签者和被签者都将被视为缺席处理。被发现一次代签者,予以警告处分;被发现两次代签者,予以记过处分;被发现代签三次及以上者,予以免职处分。
6.凡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请假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向上一级请假并说明原因,如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上一级补假并说明原因,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请假,干事须向本部部长或办公室请假。请假累计超过三次者扣5分并作检讨。
7.材料备案制度:勤工助学委员会各部门单独的工作会议或部门活动由部长或副部长统计会议或活动考勤并制定成册,保存,此为本部门内部成员考核基础标准之一。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结束一周内,把活动计划、活动方案,总结等材料制定成册以及电子版材料上交勤工助学委员会组织部归档。无故不交者扣3分,迟交一次扣2分,三次迟交算一次无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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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三次无故不交者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资格,五次不交者自动退出勤工助学委员会。此项由组织部统计。
8.勤工助学委员会全体成员例会及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的考勤分数将作为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评优等各项评选的基础标准之一。
9.每次会议或活动后,由办公室认真填写“勤工助学委员会干部考勤表”并记录到会议记录中。会议记录及时发布到网页,接受老师和学生的监督。
10.以上考勤制度勤工助学委员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同时勤工助学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行。
11.本考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所有。
第四章 请假制度
1.任何部员请假需提交请假条,如若有紧急情况,可事先向直属主管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
2.部员请假不得随意批准,需要认真审核是否理由充足,无故不得请假。
3.如若部员未请假而缺席例会以及其他活动,一次可原谅,三次记过,且竞选职务予以最后考虑;五次记大过,最终考核不过关,严重可直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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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论是主席团成员、部长还是普通部员都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请假条例请假,否则即记为缺席,参考第三条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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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一条 会议要求:
1.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部门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2.会议应注重质量。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心中有数;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召会的会议,尽量合并,要精简会议,讲究实效。
3.讲求效率。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4.严格会议纪律,保证会议的组织性、纪律性。会议主持人应加强会议管理,做好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请假要求见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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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会时应带好笔记本和笔,提前10分钟到场,务必对通讯工具采取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保持会场秩序。
6.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会议负责人提出不同看法,由会议负责人解决(特殊情况在部长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重新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条 中心各类会议及其安排
1.中心工作例会
(一)各部门部长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召开。
(二)部长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会议主持人通报重要事项;各部门部长报告本部门上月工作情况,对照上月会议安排,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提出需要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 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会议主持人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体工作并宣布议定事项。
(三)部长例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部长例会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起草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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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专项
部门专项会议是依据学校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部长委托,就专项工作召开的办公会议。
专项会议由有关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由专项工作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专项会议纪要》,由专项工作主办部门起草,经审核后交与办公室备案。
3.部门例会
(一)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或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但必须服从中心统一安排,开会时间、参会人员等,不得与中心会议冲突。
(二)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该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三)部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部门负责人传达本部门的会议精神,通报公司近期总体工作安排和面临的问题;每人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建议和本月工作安排;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下周工作要点、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四)部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主持人、议题、发言概要、工作要点及时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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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4.公司及部门其它临时性会议,另行安排确定。
第三条 会议准备
一、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会议负责人按计划表直接通知参会人员;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主办,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主办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和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QQ群内通知,并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二、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负责人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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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2、中心召开的高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会议组织
一、会议组织遵照“谁主办,谁组织”的原则
二、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问题及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议决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达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员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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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四、会议记录。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设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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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会议跟进
一、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需要会后跟进落实的,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会议负责人跟进落实;
二、会议负责人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催办,定期检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记录及落实情况,并将督办和催办情况报告部长,并将作为考核当事人工作的依据;
第六条 公司级会议的保密
一、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内容、讨论的有关情况向外泄露。二、会议议决事项,应严格保密,除按规定履行职责需要外,与会人员不得外传会议讨论和议决情况。
三、故意泄漏、传播会议有关情况的,视负面影响的大小作出相应处罚。
第七条 管理权责和处罚
一、办公室及各部门的会议负责人负责中心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二、会议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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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参会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2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下附表格:会议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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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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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勤助奖惩及行为规范制度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勤助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东北大学校勤工俭学委员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订原则
一、坚持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执行分工制度
组织部具体主管勤工助学委员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各部门成员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奖惩意见。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勤助各部门、所有成员。
第五条 奖励制度
一、例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习,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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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先进个人和年度干部标兵、年度干事标兵等。
四、集体奖:东北大学勤工俭学委员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 ;评选时间
一、部门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先进个人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二、勤助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和优秀标兵、先进个人和先进部门评选在每学年末大会上进行。
第七条 评选比例
一、部门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依照组织部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个人不超过勤助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 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十分了解;
二、对勤助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主席团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先进个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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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 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第十条 处罚制度
处罚类别:
一、个人处罚:警告、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一条 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各部门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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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
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勤助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勤助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4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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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8. 私自占有或损害勤助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 虚报假报部门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勤助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勤助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勤助声誉者.
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十三条 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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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6.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8.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第十四条 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者,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主席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主席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
行为规范:
一、勤助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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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四、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五、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六、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七、系办公室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八、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九、勤助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勤助提出书面申请;勤助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十、勤助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学习成绩三门以上不及格者;
4、对自由散慢的干部规劝不听者;
5、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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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重违反学校和学院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者;
7、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若还有其它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十一、例会制度
1、每次例会必须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请假无效),并要有部长签字方可生效。两次请假作一次缺席,三次缺席作自动退出处理。 十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负担起责任,协助老师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正确登记值班情况表,以便主席团随时检查值班情况。
3、值班人员无理由不值班或找不到人者,如发现三次作自动退出处理。
十三、申诉
受处罚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或勤工助学委员会相关负责老师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十四、工作计划的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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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部要求能够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本学期的工作。 十五、工作总结的考核
1、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2、勤助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述职报告)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不能废话连篇。
十六、 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席团上报请系部领导评议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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